曾子寢疾
曾子寢疾
曾子寢疾⑴
曾子寢疾(2),病⑶,樂正子春坐於床下(4)。曾元、曾申坐於足(5),童子隅坐而執燭(6)。童子曰:“華而睆(7),大夫之簀與(8)?”子春曰:“止!”曾子聞之。瞿然,曰(9):“呼(10)!”曰:“華而睆,大夫之簀與?”曾子曰:“然。斯季孫之賜也(11)。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簀。”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12),不可以變(13),幸而至於旦(14),請敬易之。”曾子曰:“爾之愛我也不如彼(15),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16)。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17),斯已矣(18)。”舉扶而易之(19),反席未安而沒(20)。
⑴該文選自《檀弓》上。
(3)病:意思是病情嚴重。
(4)樂正子春:曾子的學生。
⑸曾元、曾申:曾子的兒子。
(6)隅:牆角。
(7)睆(huàn):光澤。
(8)簀(zé):席子。與:表示疑問的語氣詞。
(9)瞿然:驚懼的樣子。
(10)呼:同“吁”,嘆息聲。
(12)革:危急。
(13)變:意思是移動。
(14)幸:希望。
(15)爾:你。彼:他。這裡指童子。
(16)細人:小人。
(17)得正:合於正禮。
(18)已:意思是可以。
(19)舉:起,抬起。
(20)反:同“返”。沒:同“歿“,死去。
曾子病倒在床上,病情嚴重。樂正子春坐在床下,曾元、曾申坐在腳旁,童僕坐在牆角,手拿燭火。童僕說:“席子花紋華麗光潔,是大夫用的席子吧?”樂正子春說:“住口!”曾子聽到了,突然驚醒過來說:“啊!”童僕又說到:“席子花紋華麗光潔,是大夫用的席子吧?”曾子說:“是的,這是季孫送給我的,我沒有力氣換掉它。元啊,扶我起來,把席子換掉。”曾元說:“您老人家的病已很危急了,不能移動,希望能等到天亮,再讓我來換掉。”曾子說:“你愛我不如那童僕(愛我)。君子愛人是用德行,小人愛人是姑息遷就。我現在還要求什麼呢?我只盼望死得合於正禮罷了。”於是大家扶起曾子,換了席子,再把他扶回到床上,還沒有放安穩,曾子就去世了。
《儒林外史》中的嚴監生臨死前伸出兩個手指,示意為節省燈油要掐滅一根,露出十足的守財奴的嘴臉,吝嗇的本性至死不改。曾子臨死前要求換掉華麗的卧席,卻不是出於慳吝,而是以言行維護他所信奉的“禮”——不是大夫的身份不得受大夫的禮遇。曾子的舉動與嚴貢生的守財奴有著質的不同。為了維護自己的信念,他慎終如始,嚴於律己,直至去世。
曾子換席子的做法不可仿效,但他的精神大可借鑒的。常言說:“正人先正己。”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否則便不會有說服力。做人的嚴謹應當體現在遵守規則之上,尤其是細小的事,更能見出真精神。
精神源於信念,信念是對自己所確認的價值和意義的執著追求。沒有信念做支撐,可能憑興之所至地做一些事,卻不可能始終如一,不可能在大大小小的事上都表現出完全的一致性。局外人,營營苟苟的人,是不可能理解這一點的。人在生活中的確應當有精神,不管這種精神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它都會使每一個擁有精神的人的言行有所歸依,有軌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