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林業局
市政府工作部門
石家莊市林業局(簡稱市林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領導和管理。機構規格正縣級。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發〔2018〕106號),市林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關於林業和草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劉軍峰,石家莊市林業局局長。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宣傳、信訪、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起草機關重要文件、綜合文稿和領導講話。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
(二)生態保護修復處(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全市森林、草原、濕地、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擬訂全市國土綠化措施,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地流失工作;擬訂全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負責全市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森林城市創建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森林資源保護處(森林防火處)。負責編製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組織編製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林木採伐、運輸工作;擬訂公益林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公益林劃定、調整和管理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指導全市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編製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督導防火巡護、火情監測、火源管理及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以及初期山火撲救等工作,實現“打早、打小、打了”;組織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負責全市森林防火隊伍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自然保護地管理處。監督管理全市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自然遺產、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資源調查、保護建設、生態修復、監督評價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申報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工作;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指導良種基地、保護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指導森林旅遊工作。
(五)政策法規與改革發展處。組織起草林業和草原方面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核,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
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國有林場改革等改革工作,負責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負責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經濟林、花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計劃、林業產業和林下經濟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林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六)規劃財務處。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管理中央和省、市級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工作。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服務工作。
第七條 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製33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其中,正科級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兼機關紀委書記、人事處長1名)、副科級6名。
石家莊市林業局
石家莊市林業局局長:劉軍峰
石家莊市林業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振江
石家莊市林業局副局長:賈彬
石家莊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岳杏娟、劉志剛
石家莊市林業局副調研員:何國林、溫連吉、俠文強
石家莊市林業局副縣級幹部:李占宏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森林防火和森林資源保護工作。
(三)加強果品行業管理和果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一)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林業和草原方面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草原、荒漠、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負責全市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全市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劃定和管理,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
(三)擬訂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採伐限額;管理市屬國有林場森林資源;擬訂全市濕地生態保護修復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擬訂全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組織開展資源調查,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六)負責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工作,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市級以上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工作,負責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負責開展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林業產業計劃,負責林產品質量監督,負責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負責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開展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查處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負責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和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擬訂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督導防火巡護、火情監測、火源管理及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以及初期山火撲救等工作,實現“打早、打小、打了”,組織開展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負責全市森林防火隊伍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承擔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對上級撥付林業和草原資金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省級和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推廣、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石家莊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製34名(含紀檢監察人員編製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1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紀檢監察室科級領導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編製3名。
石家莊市林業局通過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石家莊全市森林覆蓋率有較大提高,城市綠量大幅增加,城鄉綠化水平顯著提升,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截至2014年底,全市森林面積達到760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36%,中心城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4.5%、人均公園綠地15.2㎡。全部達到或超過國家森林城市規定的各項指標。在中心主城區,實現了“三季有花、四季有綠”,形成了“路在林蔭下,人在綠廊行,城在森林中”的城市景觀;在主城區周邊建成了以西山森林公園、三環路兩側綠化林帶、環城水系兩岸綠化林帶、30萬畝經濟林構成的環城生態綠化林帶;在城市拓展區形成以西部太行山綠化為骨架的南北“綠色生態屏障”,北部以滹沱河為動脈的東西“綠色百里長廊”,東部平原以藁城、晉州鴨梨為主的特色林果產業基地,南部以欒城、高邑花卉、苗木為主的生態旅遊觀光園區。構建起了石家莊市多層次、多樹種、多效益的生態綠化格局,把省會建成了“林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綠中”國家森林城市。
石家莊市森林公安局,為市林業局的直屬機構,並納入地方公安序列,名稱為石家莊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規格為科級,政法專項編製8名。其中,局長(兼支隊長)、政委各1名(根據省文件有關精神,可高配為副縣級),副局長(兼副支隊長)1名(副科級)。主要職責:負責森林公安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刑事、治安案件和林業行政處罰工作;負責全市重、特大或其他需要直接承辦的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的偵破查處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綜合執法工作。
2021年4月,榮獲“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果樹(除水果之外部分)、蠶桑、花卉管理職責由市林業局負責。果樹(水果部分)管理職責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石家莊市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對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依法加強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管理,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全市生態安全。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石家莊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石家莊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