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港口與口岸局

大連市港口與口岸局

大連市港口與口岸局為正局級建制的市政府工作部門,職能包括原大連市港口管理局的職能、原大連市交通口岸管理局的口岸工作和物流管理職能以及中共大連市委口岸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能。主管全市海港、空港(以下簡稱港口)、港政、航運的行業管理和規劃建設工作,主管全市的口岸和現代物流業工作以及交通運輸指揮工作。

主要職能


大連市港口與口岸局是大連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港航行政管理和物流、口岸工作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海港、空港、航運、口岸和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有關規章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大連東北亞重要國際航運中心國際物流中心等相關工作。
二、負責擬訂全市海港、空港、航運、物流產業規劃和口岸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和港口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編製上報港口建設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三、負責全市港口經營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水路(含省際間)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業、國際海運服務業、船舶修造業經營資質管理。
四、按有關規定,承擔市港口口岸局歸口的相關資金管理
五、負責全市港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港口設施安保工作;負責港口危險貨物日常監管和應急管理。
六、負責全市口岸開放工作;負責統籌規劃和組織推進、協調口岸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口岸大通關建設,提升區域貿易通關便利化水平。
七、負責全市口岸多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國家重點物資、緊急物資、特種物資的運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春運等重要運輸組織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局內設處室職責

辦公室:負責全局政務運行的綜合協調、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主要職責是:
1) 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擬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
2) 組織全局性會議、活動。
3) 負責上級和本局重要工作的督辦,組織協調辦理由市委、市政府辦公廳牽頭進行的全市性綜合工作、活動。
4) 全局性文字綜合工作。
5) 局機關公文處理、印鑒管理、文秘、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
6) 局電子政務建設和電子公文的監控、跟蹤管理。
7) 政務和業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反饋。
8) 組織協調全局公務接待工作。。
9) 協調全局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10) 局離退休老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11) 局機關安全、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計劃財務處:負責全局計劃財務管理和局屬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監督工作。主要職責是:
1) 擬制全局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 負責局財務日常管理,指導和監督局屬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3) 全局財務預決算工作。
4) 全局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5) 全局資產管理清產核資工作。
6) 全局非稅收入和各項規費收入的匯繳及監管工作。
7) 全局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管理工作。
8) 全局基建項目投融資工作。
9)全局經濟活動分析工作。
10)局機關和局屬獨立核算單位財務人員培訓工作。
11)協調局屬獨立核算單位的外部審計工作。
規劃建設處:負責全市港口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 組織編製全市港口發展戰略規劃、航運中長期發展規劃。
2) 編製、報審大連市港口規劃並組織實施。
3) 負責全局港口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的總體協調和港口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含港區內建設危險貨物作業場所、衛生除害場所)的審查申報工作。
4) 組織擬訂全市港口規劃、岸線和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
5)負責港口岸線管理工作。
6) 港口航道、防波堤等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和港口鐵路、公路等配套設施建設的前期工作及報批工作。
7) 負責港口月度、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和形象進度的匯總、上報和綜合分析。
8) 對違反港口規劃、岸線管理、工程管理相關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政策法規處:負責全局法制建設和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港航系統法制工作。主要職責是:
1) 對局法制建設工作情況進行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向局領導提出意見、建議。
2) 監督、檢查、指導局機關各部門、局屬事業單位及各區市縣行業管理部門的依法行政工作。
3) 組織實施全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明確部門、崗位職責,規範工作程序,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4) 指導局屬各部門法制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
5) 統一管理全局行政執法證件。
6) 局法制工作信息綜合、統計工作。
7) 局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
8) 局政務公開工作。
9) 擬訂局法制建設規劃和中長期立法規劃、年度立法計劃並組織實施。
10) 負責全局地方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論證、協調、會簽、審核、上報工作。
11) 清理、修訂、廢止局規範性文件,解釋局規範性文件。
12) 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交辦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徵求意見工作。
13) 彙編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14) 審核局法律性文書(含合同、行政處罰文書)。
15) 規範管理市政府行政服務大廳局行政許可窗口。
16) 承辦局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
17) 組織研究全市行業管理相關政策,擬定有關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負責全市港航系統行業安全生產、港口危險貨物作業和港口設施保安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 擬定全市港航系統行業安全生產及港口設施保安有關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
2) 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港航系統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 負責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資質認可和港口危險貨物作業審批及監督管理。
4) 擬定全市港航系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港口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參與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
5) 組織或參與港航系統行業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相應處罰。
6) 組織實施港口設施保安規則。
7) 負責安全生產統計和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海港管理處:負責全市港口經營、船舶引航監督管理工作和重點物資運輸協調工作。主要職責是:
1) 組織擬定全市港口經營行業管理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
2) 負責全市港口市場准入、經營行為的行業管理工作及市局直接受理的港口經營許可的審核及後續管理工作。
3) 負責市船舶引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4) 協調並監督實施港口重點物資、軍事和搶險救災等物資的運輸和特資轉運的組織協調工作。
5) 組織擬訂港口發展政策、措施。
6) 負責與友好港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7) 負責全市港口生產統計、分析、上報和信息發布工作。
8) 預測全市年度港口生產形勢,制定港口生產目標。
口岸處:負責全市海港口岸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及與各查驗主管部門的聯絡、聯繫。主要職責是:
1) 組織擬訂全市口岸發展規劃以及開放規劃、海港口岸相關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 負責海港口岸開放和關閉、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入開放水域非監管區和非開放水域臨時停靠國際航行船舶的審核報批以及組織協調工作。
3) 負責海港口岸查驗機關增加人員編製和辦公、生活設施建設資金審核、報批工作。
4) 承擔大連市加快通關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5) 負責海港口岸外貿客貨運輸生產協調工作。
6)組織推進口岸信息化建設,指導口岸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設和營運。
7) 負責口岸通關“一站式”服務的協調管理工作。
8) 負責口岸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以及發布工作。
空港處:負責空港口岸綜合協調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 組織擬制空港及空港口岸建設發展規劃。
2)負責空港口岸大通關綜合協調工作。
3)組織擬訂空港口岸相關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4) 負責空港口岸開放和關閉、空港口岸查驗機關增加人員編製和辦公、生活設施建設資金的審核、報批工作。
5)組織協調開闢國際(地區)、國內空中航線和國際(地區)臨時客貨包機的審批及協調保障工作。
6) 負責市空港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和市航空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7) 審批空港重要內外賓接待計劃並監督實施。
8) 負責空港客、貨運輸生產協調和服務質量監督。
9)組織推進空港口岸信息化建設。
10) 負責空港工作信息、生產統計資料的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
物流處(交通運輸指揮部):負責全市物流業發展推進、綜合運輸組織協調和鐵路建設前期工作。主要職責是:
1) 組織擬制全市現代物流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 負責全市多種交通運輸方式運行的組織協調工作。
3)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規範、優化物流系統工作程序。
4)組織擬訂全市物流、綜合運輸相關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5) 負責全市聯運行業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承辦聯運業務備案登記和物流企業的審核報批事項。
6) 全市物流專業人才培訓工作。
7) 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綜合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8)大窯灣、長興島等港口鐵路建設前期工作。
紀檢監察室、口岸工委辦:負責全局紀檢監察工作、口岸工委辦公室工作和局內部審計工作。主要職責是:
1) 按照市紀委、監察局有關規定履行相關紀檢、監察職能。
2) 協助局黨組、行政領導抓好黨風黨紀和廉政建設。
3) 查處全局黨員、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和局所屬單位重大或複雜案件。
4) 受理對局及所屬單位或個人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檢查、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
5) 負責局內部審計工作。
6) 負責口岸工委日常工作及群團工作。
7) 負責口岸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8)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的綜合分析、統計上報工作。
9) 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口岸工委和局黨組、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和人事工作。主要職責是:
1)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機構的黨組織建設工作。
2) 會同局紀檢監察室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3) 負責局對外宣傳、統戰、工會、共青團工作。
4) 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和人事、幹部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局崗位目標管理。
5) 負責局機關醫療保險和有關社會福利、職工困難補助、撫恤和計劃生育等工作。
6) 負責核定個人公積金帳戶繳納數目,協助財務部門做好公積金管理。
7) 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幹部、黨員、工資統計分析工作。
8) 負責人事信息、檔案管理及相關報表工作。
9) 負責辦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局屬事業機構職責

大連市水路運輸管理處(遼寧省船舶檢驗局大連船檢處):負責全市水路運輸業及海運輔助業行業管理和船舶檢驗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 組織擬訂全市水運發展戰略、政策、規劃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 全市水運市場准入、水運市場經營行為的行業管理工作。
3) 對各類運輸船舶、船用產品和海上設施實施法定檢驗及公證檢驗業務。
4) 徵收水運管理費、水服管理費、船舶檢驗費和船廠生產技術條件認可費等相關規費。
5) 負責水運企業、船舶和港口旅客運輸行業安全管理。
6) 指導區市縣水運管理機構的行業管理工作。
7) 負責全市水運系統的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大連市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全市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 組織擬定全市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相關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受理全市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監督申報、實施監督檢查、出具質量報告。
3) 負責全市水運工程建設施工監理資質管理。
4) 負責全市水運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
5) 負責港區水域挖掘、爆破行政許可。
6) 組織港口工程竣工驗收。
大連市港口公共基礎設施管理中心:負責全市港口公用航道、防波堤、錨地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主要職責是:
1) 組織擬定全市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航道、防波堤、錨地等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
3) 負責大窯灣北岸開發建設。
4) 負責全市港口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批(含建設危險貨物作業場所、衛生除害場所)、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施工許可。
大連市船舶修造管理處:負責全市船舶(不含漁業船舶)修理、建造行業的監督管理。主要職責是:
1) 負責全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以下簡稱船舶修造)的行業管理,依法規範和監督船舶修造市場的經營秩序。
2) 組織制定和實施大連地區船舶修造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
3) 負責核定船舶修造企業修造船舶的類別、噸位,對船舶修造企業的技術條件和生產能力進行監督檢查。
4) 組織建立船舶修造公共信息平台和諮詢服務網路,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5) 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業務培訓。
6) 組織協調大連地區修造船企業對內、對外實施技術合作及投資建設。
7) 指導各區、市、縣船舶修造管理部門的行業管理。
大連市倉儲行業管理處:負責全市倉儲行業管理。主要職責是:
1) 組織擬定全市倉儲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 組織擬定行業規範、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
3) 負責全市倉儲服務企業的市場准入、市場經營行為的行業管理。
4) 指導有關區市縣倉儲行業管理工作。
5) 負責全市倉儲管理費的徵收工作。
大連市港口規費征稽管理處:負責全市港口建設費、港口設施保安費、貨物港務費的徵收和稽查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 負責全市港口建設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2) 負責全市港口設施保安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3) 負責全市港口貨物港務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4)監督、檢查、指導各港口規費代收單位的代收工作。
5)負責全市港口建設費、港口設施保安費、貨物港務費的綜合分析、統計上報工作。
6)負責對港口建設費、港口設施保安費、貨物港務費各代收單位的代收工作進行稽查管理,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領導分工


李海斌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局全面工作。
負責行政、口岸、行政審批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綜合處、口岸處、行政審批辦公室。
陳洪軍口岸工委專職副書記、黨組成員
負責口岸黨工委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紀檢、組織人事方面工作。
分管口岸工委辦公室、機關黨委。
江毅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局計劃財務、法制建設、安全生產方面工作。
分管財務處、法制處、安全處(危化處、應急辦)。
葛玉健局總工程師
負責海港、空港及規劃建設方面工作。
分管海港處、空港處、規劃建設處。

地理位置


地址:港灣廣場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