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養浩
孟子六十一世裔孫
孟養浩(1559-1621),字義甫,號五岑,孟子六十一世裔孫。明.萬曆壬午經魁,癸未進士,授大行人,擢兵科給事,中歷禮科左戶科,右神宗朝,冊立東宮建言,廷杖回籍。光宗即位詔起太常寺少卿,任南京提督,操江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熹宗即位,改升戶部侍郎。卒,賜葬祭《全典》,蔭其一子,謚忠定公,與宋三元、馮文簡公,合祀文忠祠,御葬茅潭。清。文林郎、知咸寧縣事、山陰王公諱士瀚,號蕺山,改葬學堂畈潛山之麓基前。翁仲二尊,華表二豎。有傳載后。取呂氏,贈恭人,葬八都老屋下首,有碑。又傳葬仰山知孰是。繼金氏、葛氏俱贈恭人。金恭人葬窯頂浪、葛恭人葬城東五里浮山塘之北崗,地名鳳凰山有碑,墓表豎徐姓住宅右傍。生子三:應、祥、熊。東閣大學士賀逢聖撰。
孟養浩公敕命
明。熹宗壬戌二年(公元1662年)桂月望日,熹宗皇帝即位,賜封戶部侍郎提督、操江都察院簽御史孟養浩先生詔。
詔曰:朕,自幼即知孟氏之族,為天下之望族,及今觀其《譜牒》,益知其與顏、曾二氏相頡者,蓋有以也。夫“親親仁民”,亞聖之遺風未冺。梅花醉月,浩然之逸興猶存。追維前哲,曷勝瞻依。今淦川養浩,忠心衛國,無怠無荒,正色立朝,不偏不倚。抱龍逢比干之志,而上批逆鱗,懷經邦濟世之心,而下安赤子。其德被於生民;功,施於社稷,豈淺鮮哉?今朕初登大寶,念其擁戴之功,感其忠直之氣,爰命二、三大臣旌其門第,加以厚封,俾得光增《譜牒》,以示子孫,而傳萬世。
欽此!
孟養浩,義甫,政治,籍貫湖廣咸寧。歷。初授。擢升戶科,遷左。
歷九,閣首輔申時行辭職,由大學士王家屏接任。萬曆皇帝因前事對王家屏不悅,又對王家屏封還調任禮部給事中李獻可的聖旨(李獻可因為奏疏中將孝宗年號“弘治”誤寫成”弘洪”被加以罪名。其實是因提及長子講學冊立之事惹惱皇帝)一事大發雷霆,放歸其家。以上兩事的掀起和國本之爭的政治環境,孟養浩上疏說:作為人臣,即使再怎麼狂妄,也不敢辱沒君上。陛下您難道要真的治他的罪?李獻可剛剛躋身禮部,突然地提出那麼大的禮典。雖有一個字的失誤,但不是有心的,卻馬上受到斥責)臣愚以為有五不可。長子是天下的根本,請師傅講學的請求,實在是為了宗廟社稷啊。陛下您不僅不聽,還加以處罰,這是坐視皇長子失學,有辱宗社。長幼有固定的次序,是祖制定下來的,天下的臣民已經知曉陛下沒有其他的想法,可是請師傅講學,冊立太子本來就不是兩件事。您已經在講學的事情上拖延,怎麼能知道將來不會再冊立的事情上遊離,這是重新激起天下人的懷疑,請師傅講學的請求,對長子有極大的好處。而陛下卻因這件事責罰他人,不是慈愛的表現,古時候大臣直言進諫的行為,普通的君王都能接受。陛下您心胸寬廣,怎麼提及到關乎宗廟社稷的大事,反而大發雷霆?天下和後世將怎麼評論陛下,李獻可等人的言論,不是兩三個言官自己的想法,實在是天下臣民的共同想法。加罪與李獻可,看似處罰的是一個人,而事實上使天下人心寒,祈求陛下收回成命,馬上請皇長子出閣講。”帝大怒,言冊立已諭於明 年舉行,養浩 疑君惑 眾,殊 可痛惡。令 錦衣衛杖之百,削籍 為民,永不 敘用。
宗,啟太常寺少卿。半年後,升任南京刑部右侍郎,未及上任便病逝。
咸寧為風水寶地,淦河流域更是“三里一知縣,沿河百秀才”。
有一年,外籍的歐大爺當了咸寧縣縣令。聽說咸寧人孟養浩在京城做了官,歐大爺每天清早趕到孟養浩老家請安。時間久了,傭人不願開大門,就將一隻靴從門下雞狗進出的洞里(俗稱狗腳眼)塞出來,說:“以後,歐大爺就給這靴磕三個響頭,再塞進門內,就算請安了。”歐大爺覺得人不如狗,遂起破掉咸寧風水的念頭。他請教風水先生,得知咸寧的風水龍脈在溫泉潛山腳下的石硼口(今溫泉一號橋河床)和咸寧縣城南段馬井。以前,孟養浩從京城回鄉,因淦河石硼擋道,只能從這裡下船步行回家。孟養浩再次回鄉時,歐大爺趕到石硼口拜見他,提出,為了方便您回鄉,我們打算鑿通石硼和馬井。結果,“白日千人挑,夜裡萬人填”。歐大爺聽取風水先生建議,在石硼上灑黑狗血,然後用桐籽樹打樁。聽說石硼流了幾天幾夜的血水。從此,船可直接開到孟養浩家門口。如今,淦河孟家塆河段邊有個地名叫渡船埠。
石硼和馬井鑿開后,咸寧風水大破,從此“文官不拜相,武官不封候,財主無三代,清官不到頭”。一天,桂花鎮石城村大屋雷塆雷以諴的母親做了一個夢,夢見淦河上飄著很多帽子。她連忙檢起一頂,醒後方知是一場夢。第二年,她懷孕生下雷以諴。雷以諴官至清刑部左侍郎。於是,咸寧縣各界紛紛募施款物,在淦河現向陽湖鎮寶塔村嚴家嘴水口上建起筆峰塔,以保住風水。
咸寧一號橋頭附近還有以孟養浩名字命名的主幹道。
孟養浩,字義甫,湖廣咸寧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行人。擢戶科給事中,遷左給事中。帝嚴譴李獻可,養浩疏諫曰:“人臣即至狂悖,未有敢於侮君者,陛下豈真以其侮而罪之耶?獻可甫躋禮垣,驟議巨典。一字之誤,本屬無心,乃遽蒙顯斥。臣愚以為有五不可。元子天下本,豫教之請,實為宗社計。陛下不惟不聽,且從而罰之,是坐忍元子失學,而敝帚宗社也。不可者一。長幼定序,明旨森嚴,天下臣民既曉然諒陛下之無他矣。然豫教、冊立?本非兩事。今日既遲回於豫教,安知來歲不游移於冊立,是重啟天下之疑。不可者二。父子之恩,根於天性,豫教之請,有益元子明甚。而陛下罪之,非所以示慈愛。不可者三。古者引裾折檻之事,中主能容之。陛下量侔天地,奈何言及宗社大計,反震怒而摧折之?天下萬世謂陛下何如主?不可者四。獻可等所論,非二三言官之私言,實天下臣民之公言也。今加罪獻可,是所罪者一人,而實失天下人之心。不可者五。祈陛下收還成命,亟行豫教。”帝大怒,言冊立已諭於明 年舉行,養浩疑君惑眾,殊可痛惡。令錦衣衛杖之百,削籍為民,永不敘用。中外交薦,悉報寢。光宗立,起太常少卿。半歲中遷至南京刑部右侍郎。未之官,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