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糧食局

貴州省糧食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2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9〕7號),設立省糧食局,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2018年11月,組建貴州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將省糧食局的職責,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能源局等部門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作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部門管理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糧食(含食用油)戰略性問題的研究,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加強對糧食購銷和地方儲備糧管理的指導協調,提高省級糧食供應的保障能力。

主要職責


(一)擬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擬訂糧油產業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
(二)承擔糧食供應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職責;提出糧食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承擔指導協調糧食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工作;負責指導省內地區間糧食餘缺調劑工作。
(三)提出儲備糧規模建議;負責糧油儲藏技術和標準的推廣應用工作;承擔省級儲備糧行政監督管理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省級儲備糧輪換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地、縣儲備糧管理和農村科學儲糧工作;承擔中央儲備糧油代儲資格初審上報工作。
(四)擬訂糧食流通法規草案和有關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擬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糧食收購許可工作。
(五)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擬訂糧食行業發展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社會糧食統計工作;指導糧食企業開展產業化經營;負責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承擔保障駐黔部隊軍糧供應工作;負責軍糧供應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各地軍糧供應隊伍和供應網路建設。
(七)擬訂糧食收購資金、糧食風險基金、糧食直補資金及各項專款使用計劃並監督管理。
(八)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製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九)承辦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糧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糧食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督查、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調控處(糧食應急辦公室)。
擬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承擔協調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工作。負責全社會糧食統計工作。承擔指導和引導社會多元主體和國有糧食企業搞活糧食流通工作。
(三)儲備管理處。
指導糧油儲備宏觀布局和監督管理工作;提出儲備糧的總體布局、規模、收儲、動用省級儲備糧建議,提出省級儲備糧輪換計劃審核建議並督促實施;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地方儲備糧的管理和農村科學儲糧工作;承辦中央儲備糧油代儲資格初審核報工作。
(四)行業發展處。
擬訂糧食行業發展、糧油產業化發展及糧油批發市場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企業開展產業化經營和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及新技術推廣工作;承辦實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監督檢查處。
擬訂糧食流通相關法規草案和有關政策建議並監督檢查;擬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承辦糧食收購許可的相關工作;承辦行政複議相關工作。
(六)軍糧供應辦公室。
承擔保障駐黔部隊軍糧供應工作;負責軍糧供應資格認定及年審工作;指導各地軍糧供應隊伍和供應網路建設。
(七)財務處。
擬訂糧食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糧食收購資金、糧食風險基金、糧食直補資金及各項專款計劃並監督管理;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調查了解糧食購銷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並進行指導。
(八)人事教育處。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社會保障等工作;承辦糧食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設立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省紀委派駐省糧食局紀檢組、省監察廳派駐省糧食局監察室。行政編製3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

人員編製


省糧食局機關行政編製5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處級領導職數16名。

其他事項


(一)保留省糧食局機關服務中心,為省糧食局所屬正縣級事業單位,負責機關後勤事務工作。事業編製8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管理人員5名、專業技術人員2名、工勤人員1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
(二)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為省糧食局所屬國有企業,承擔省內儲備糧的收購、儲存、輪換、調運及銷售等經營管理業務。

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黃秋斌
巡視員:吳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