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1951年建於合肥的金融機構
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又簡稱為安徽農信社,是在銀監會的監督下行使職責的機構。安徽省的農村信用社始建於1951年,2004年11月,順利獲得了中國銀監會的籌建審批和開業批複,完成了工商註冊登記等法定程序,取得了金融許可證,並於12月18日隆重舉行了開業慶典,有安徽省常委,安徽省農信社時任主任陳鵬主持,正式掛牌運作,在全國第二批試點省份中率先成立省級聯社,實現了全省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的新轉變。
安徽省的農村信用社始建於1951年,經歷幾次變動,1996年與農業銀行脫鉤后,由人民銀行管理,2003年又劃歸銀行業監管機構管理。2004年10月9日,省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組建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為正廳級機構,比照事業單位進行管理。2004年11月,安徽省農村信用合作社順利獲得了中國銀監會的籌建審批和開業批複,完成了工商註冊登記等法定程序,取得了中國金融許可證,並於12月18日隆重舉行了開業慶典,
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時任安徽省常委,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陳鵬,合肥市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陳梅,合肥市科技農村商業銀行董事長劉萬霞、副行長程萍,安徽省銀聯相關負責人出席了掛牌儀式。安徽省農信社在安徽省銀監會指導下,報有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批准,正式掛牌運作,在全國第二批試點省份中率先成立省級聯社,實現了全省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的新轉變。也是安徽省金融改革歷程上的一件大事,受到安徽省政商各界人士的關注和支持。
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省聯社)成立於2004年12月18日,由全省83家縣(市、區)級聯社共同出資組成,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地方性金融機構,註冊資本5000萬元。省聯社的主要職能是根據省政府的授權,對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含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聯社)進行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
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全省擁有83家子單位,近3萬人員工,覆蓋全省17個地市和各區縣。目前,省聯社共下設8個內設機構、2個直屬機構和14個辦事處。全系統共有83家法人機構,其中農村商業銀行5家、農村合作銀行22家、縣級聯社56家,下轄3048個分支機構,在崗員工29054人,網點數和從業人數佔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40%以上。
五年來,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始終堅持立足農業、面向農村、服務農民和中小企業,不斷深化改革,強化內控建設,規範經營管理,逐步成長為全省服務面最廣的地方性、社區性、零售型銀行業機構。截至2009年末,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各項存款餘額達2069.5億元,比2004年末增長1.9倍;貸款餘額1449.3億元,比2004年末增長1.8倍。存貸款規模均居全省金融機構前2位。
是8個社虧損,比上年減少210個,虧損面為6.7%,虧損額8893萬元,比上年減虧9349萬元;年末不良貸款餘額148.9國家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和聯繫廣大農民的金融紐帶。安徽省的農村信用社始建於1951年。50多年來,全省農村信用社始終堅持立足農業、面向農村、服務農民,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截止2004年12月末,全省農村信用社系統共有獨立核算的法人機構1802個,其中:獨立核算的縣級聯社83個;員工3萬多人。實現各項收入38.08億元,比上年增長27.05%;有1644個社實現盈餘3.84億元,增加2.44億元,11億元,佔比29%。全年增資擴股8.63億元,股本金總額19.17億元,資本充足率1.66%,比上年提高4.72個百分點。
多年來,我省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經歷幾次變動,1996年與農業銀行脫鉤后,由人民銀行管理,2003年又劃歸銀行業監管機構管理。
2004年8月,國務院將我省列為全國21個擴大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省份之一。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是:一是以法人為單位,改革信用社產權制度,明晰產權關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區別各類情況,確定不同的產權形式;二是改革信用社管理體制,將信用社交由地方政府負責。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按照“明晰產權關係、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支持、地方政府負責”的總體要求,全省農村信用社將堅持服務“三農”的宗旨,把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加大支農力度作為首要目標,改革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轉換經營機制,規範經營管理,加強風險控制,提高資產質量,真正成為服務“三農”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15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04]66號)精神,結合我省農村經濟和農村信用社實際,省政府制定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確定了我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近三年的目標:一是2004年底前建立省級政府依法管理、市縣政府協助管理、農村信用社自主經營的管理體制。二是完成3個農村合作銀行和66個統一法人縣級信用聯社的組織形式改革任務。三是擴大全省農村信用社經營規模,經濟效益明顯提高。爭取到2007年,各項存款餘額由2003年末的597.1億元增加到985億元;各項貸款餘額由2003年末的424.2億元增加到730億元。四是農村信用社資產質量明顯改善,經營實力不斷壯大。2005—2007年不良貸款比例分別控制在25.2%、21.7%、18.5%;2004年底資本充足率計劃為2%,2005—2007年分別達到4%、6%、8%。五是改革用人機制和收入分配製度。六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內控制度建設,防範管理風險、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我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遠期目標:把農村信用社逐步辦成由農民、農村工商戶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充分發揮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繫農民的金融紐帶作用,更好地支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
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
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的一家註冊資本5億餘元的地方性商業銀行,也是全國第一家省會城市農村商業銀行,於2007年2月14日掛牌成立。
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由原合肥市區農村信用聯社及所轄11家農村信用社整體改制組建。在農村合作金融的大舞台上,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堅持服務地方經濟、服務中小企業、服務三農、服務市民的四個定位,奉行“嚴格、規範、謹慎、誠信、創新”的十字行風,精心打造“百姓身邊的銀行,中小企業主辦行”。
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將繼續堅持又好又快的發展思路,與時俱進,科學發展,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加速業務發展,努力增加市場份額,著力提高盈利能力,力爭早日成為國內知名的區域型農村商業銀行,為客戶提供更多優質的金融服務,為地方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貢獻力量。以一流的業績回報社會、回報客戶、回報股東、回報員工。
安徽馬鞍山農村商業銀行
馬鞍山農村合作銀行於2005年12月20日揭牌開業,是在整合原馬鞍山農村合作信用聯社及所轄分支機構的基礎上,經股份合作制改造而成立的一家地方性法人銀行機構,是安徽省首家掛牌的農村合作銀行,也是全國第一家以地市命名的農村合作銀行。
馬鞍山農村合作銀行實行一級法人、統一核算、分級管理、授權經營的管理體制,註冊資本34908萬元。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總部內設了11個職能部門,全轄設立了29個支行、1個營業部、17個分理處,分支機構遍布馬鞍山市各鄉鎮,現有員工528人。馬鞍山農村合作銀行組建來,堅持以立足“三農”,支持中小(企業),服務市民的市場定位,加快業務發展。先後創立了“1+3金色家園”計劃、小企業聯保貸款、微小企業貸款等眾多服務品牌。
截至2008年11月末,馬鞍山農村合作銀行資產總額為117.28億元,較組建初期增長295%;各項存款餘額74.94億元,較組建初增長226%;各項貸款餘額53.53億元,較組建增長197%;不良貸款率為4.07%,較組建初期下降19.17個百分點。實現賬面利潤7600萬元。所有者權益4.90億元,資本充足率14.16%,核心資本充足率13.17%,撥備充足率118.93%。
馬鞍山農村合作銀行在支持“三農”、中小企業和市域經濟發展中充分發揮了農村金融主力軍作用,先後榮獲銀監會“全國小企業金融服務先進單位”、省政府“支持小企業貸款先進單位”、省聯社資產質量和經營效益“雙十佳”單位、市委市政府“全民創業先進單位”和“金融服務先進單位一等獎”等榮譽稱號。
蚌埠農村商業銀行
蚌埠農村商業銀行在原蚌埠市區聯社基礎上組建而成,於2012年9月26日成立,是蚌埠第一家農村商業銀行。
蚌埠市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實行一級法人、統一核算、分級管理、授權經營的管理體制,註冊資本6027萬元,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總部內設市場營銷部、風險管理部、財務部、電子銀行部、稽核部、安全保衛部、綜合管理部,全轄共有49個機構網點,遍布蚌埠市市區各鄉鎮,現有在職員工313人。具體業務範圍包括:辦理存款、貸款、票據貼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個人儲蓄業務;代理其他銀行的金融業務;代理收付款項及委託代辦保險業務;買賣政府債券;代理髮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提供保險箱服務;辦理資金融通調劑業務;辦理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業務。
蚌埠市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堅持以“三農”、社區居民、個體工商戶、中小企業和區域經濟發展服務的辦社宗旨,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創新體制與機制,強化市場營銷和風險控制,不斷提高經營效益的抗風險能力。截至2012年9月,蚌埠農村商業銀行各項存款餘額48.18億元、貸款餘額28.68億元。在支持市區居民、個體工商戶、中小企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充分發揮了農村金融主力軍作用。
合肥分行
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肥西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肥東農村合作銀行
安徽長豐農村商業銀行
巢湖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廬江農村商業銀行
宿州市行
安徽宿州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蕭縣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靈璧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泗縣農村商業銀行
淮北市行
淮北農村商業銀行
亳州市行
安徽渦陽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蒙城農村商業銀行
蚌埠市行
蚌埠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懷遠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固鎮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五河農村商業銀行
阜陽市行
阜陽潁淮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潁上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太和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臨泉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阜南農村商業銀行
淮南市行
安徽壽縣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鳳台農村商業銀行
滁州市行
安徽來安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鳳陽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明光農村商業銀行
馬鞍山市行
安徽含山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和縣農村商業銀行
六安市行
六安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金寨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舒城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葉集農村合作銀行
安徽霍邱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霍山農村商業銀行
蕪湖市行
安徽無為農村商業銀行
蕪湖津盛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南陵農村商業銀行
銅陵市行
安徽樅陽農村商業銀行
宣城市行
安徽郎溪縣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廣德農村商業銀行
寧國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旌德農村商業銀行
安慶市行
安徽懷寧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宿松農村商業銀行
桐城市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岳西農村商業銀行
池州市行
安徽東至農村合作銀行
黃山市行
黃山太平農村商業銀行
黃山徽州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祁門農村商業銀行
黃山屯溪農村商業銀行
歙縣農村商業銀行
安徽休寧農村商業銀行
黟縣農村商業銀行
省聯社的主要職能是:制定全省農村信用社改革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行業自律管理制度並督促執行;指導農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規範、有效的經營管理機制,完善內控制度,創新服務方式,拓展新的業務領域;組織電子化和綜合業務網路建設和管理,提供信息諮詢服務;依法指導督促農村信用社選舉理事、監事和聘用主要管理人員,負責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理事長(董事長)、主任(行長)的考核提名;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省農村信用社員工培訓;組織農村信用社之間資金調劑和融通,辦理或代理農村信用社資金清算和結算業務,參加資金市場,為農村信用社融通資金;協調有關方面關係,維護農村信用社的合法權益等。省聯社不具體經營存貸款業務。
省聯社根據履行職能和發展業務的需要,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置內設機構。設置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會計部、業務管理部、審計稽核部、監察保衛部以及科技信息中心等內設機構,同時設資金清算服務中心等直屬單位。
黨委書記、理事長:鍾園
黨委副書記:黃然
2017年6月20日,獲得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十一屆安徽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1年5月,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信貸管理部被授予“安徽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