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吹笙曲

鳳吹笙曲

《鳳吹笙曲》是唐代詩人李白為好友元丹丘所寫的一首送別詩。公元741年(開元二十九載)元丹丘應唐玄宗之妹玉真公主之邀,共同訪道,自其隱居處東蒙山西入長安,途經兗州治城瑕丘,李白為他餞別,作此詩,時間約在是年秋冬。全詩共十六句一百一十二字,惜別之情深切動人。

作品賞析


這是李白寫給元丹丘的一首送別詩。《樂府詩集·清商曲辭》作《鳳吹笙曲》。《全唐詩》題下注云:“一作《鳳笙篇送別》”。王琦注云:“此詩是送一道流應詔入京之作。所謂‘仙人十五愛吹笙’,正實指其人,非泛用古事。所謂‘朝天赴玉京’者,言其入京朝見,非謂其超升飄舉。舊注以遊仙詩擬之,失其旨矣。”安旗《李白全集編年註釋》系此詩於公元741年(開元二十九年),並謂:“此送一道流應詔(當為應玉真公主之邀)入京之作,其人當為元丹丘,其時約在本年歲末。”此說大致可從。此詩對仗工整,平仄合律,天然自成而又纏綿悱惻。

創作背景


李白的這首詩是在他追求道教的至高境界途中,為友人寫的一首送別詩,既道出了對友人的別離之前,也暗示自己對道教的最高境界的追求,最後一句更點出,那個吹笙的王子晉一遇到道教神仙就一去不復返了,說明了道教文化的高深莫測。

作者簡介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號青蓮居士,唐朝詩人,自言祖籍隴西成紀(今甘肅靜寧西南),漢飛將軍李廣後裔,西涼武昭王李暠之後,與李唐皇室同宗。
李白曾經在天寶元年(742年)供奉翰林,后因得罪高力士而離開宮中。天寶十一年(752年),李白北上途中游廣平郡邯鄲、臨洺、清漳等地。十月,抵幽州。初有立功邊疆思想,在邊地習騎射。后發現安祿山野心,登黃金台痛哭。不久即離幽州南下。安史之亂爆發時,李白游華山,南下回宣城,後上廬山至德元年(756年),李白被三次邀請,下山赴尋陽入永王李璘幕僚。永王觸怒唐肅宗被殺后,李白也獲罪入獄。幸得郭子儀力保,方得免死,改為流徙夜郎(今貴州關嶺縣一帶),在途經巫山時遇赦。李白遇赦后在江南一帶漂泊,於寶應元年(762年)病逝於寓所,終年61歲,葬當塗龍山。元和十二年(817年),宣歙觀察使范傳正根據李白生前“志在青山”的遺願,將其墓遷至當塗青山。
李白有“詩仙”、“詩俠”、“酒仙”、“謫仙人”等稱呼,活躍於盛唐,為傑出的浪漫主義詩人。與杜甫合稱“李杜”,被賀知章驚呼為“天上謫仙”、“李謫仙”。
李白的作品想象豐富,浪漫奔放,意境獨特,才華洋溢,在詩歌的藝術成就被認為是中國浪漫主義詩歌的巔峰。其詩作在全唐詩收錄於卷161至卷185,有《李太白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