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縣國家稅務局
陵縣國家稅務局
陵縣國家稅務局內設8個科室、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和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下設1個城區稅務分局和2個農村稅務分局。共有在崗幹部職工97人,離崗人員12人,離休人員8人,退休人員34人。全縣管理戶數近5000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83戶,小規模納稅人494戶,企業所得稅納稅人150戶,消費稅納稅人10戶。連續七年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先後被評為全省國稅系統征管基礎建設優勝單位、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省級基層創安工作先進單位,省級檔案管理先進單位,市級文明機關,連續六年在地方行業測評中榮獲第一名,2004被評為行風免評單位,前丁庄分局被評為省級青年文明號,縣局連年被評為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先進單位。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轄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本轄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局機構、編製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家稅務分局(所)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局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局稅收科研、學術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鑒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局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陵縣國家稅務局現內設8個科室、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和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下設1個城區稅務分局和2個農村稅務分局。
辦公室
負責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製、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稅政管理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應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應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計劃統計科
負責稅收計劃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製和分配稅收計劃、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負責財務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稅源管理科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稅源調查、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稅服務廳
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
負責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應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城區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村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