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用中
林用中
林用中,字擇之,一字敬仲,號東屏,又號草堂,學者稱草堂先生。福州古田(今屬福建)人。曾從林光朝學,立志求“明德、新民、止於至善”之學。聞朱熹授徒建安,遂棄舉業往學。
朱熹重其“志操”,目為畏友,與蔡元定齊名。乾道三年(1167)隨朱熹西遊潭州,沿途講學。會張栻於嶽麓書院、城南書院,參與會講《中庸》義理。同游南嶽,有《南嶽酬唱集》傳世。淳熙六年(1179)朱熹出守南康,隨行,講學於白鹿洞書院。尤溪知縣石塾嘗延其掌學政,慶元二年(1196)特奏名,終不求仕進。著有《草堂集》。
乾道三年(1167年)八月,朱熹偕用中等門人赴潭州張栻處,討論《禮記》、《中庸》,史稱“嶽麓會友”,為宋理學界大事。途中用中陪朱熹登南嶽衡山,得詩149首,編成《南嶽唱酬集》傳世。淳熙三年(1176年)朱熹又帶用中等門人應呂祖謙之邀,到江西鉛山鵝湖與“心學”創始人陸九淵兄弟辯論道學。“鵝湖之會”是宋代理學史上的盛會。經二次隨師論學,林用中的學術進入新的境界。
“鵝湖之會”后,林用中返回古田,在其年輕時讀書處欣木亭設館授徒,倡導朱熹理學之風。紹熙末至慶元初年(約1193~1195年),林用中以授徒收入傾囊資助朱熹在建陽同文書院刻印著作《論孟精義》、《小學》、《童蒙須知》和朱熹與呂祖謙合著的《近思錄》等。慶元二年(1196年),權臣韓侂胄誣朱熹理學為“偽學”,製造“慶元黨案”。朱熹被迫遣散門人避禍。這時林用中等古田籍門人不怕牽連,力請朱熹到古田講學。朱熹於慶元三年離開考亭,潛往古田,以杉洋藍田書院為講學之所,同時又興建溪山書院等8個附屬書院。林用中主講溪山書院。
慶元三月十二月,朱熹得知韓侂胄要加害於他,在杉洋不能久留,在用中等古田門人護送下,安抵寧德長溪。
開禧間(1205~1207年)林用中逝世。生前著有《東屏集》、《草堂集》等,今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