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雲南政府工作部門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隸屬於雲南省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一、承辦中央領導指示批示、黨中央和國務院文件在我省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請示、報告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黨中央、國務院及中央國家機關轉由省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省人民政府會議的籌備和有關服務保障工作,協助省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
三、協助組織起草和審核以省人民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公文。
四、研究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門、各單位請示省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省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省人民政府領導指示批示,對省直各部門、各單位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省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門、各單位對省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省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省人民政府領導報告。
七、協助省人民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省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八、根據省人民政府領導指示批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督促檢查、協調指導全省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承辦交由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和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省政協建議案。
十、指導督促、協調推進全省政務信息、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統籌推進、指導督促我省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針政策,協調推進我省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指導、推動全省各級政府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協調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十三、對省人民政府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進行合法性審核,對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門報送省人民政府備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備案監督,為省人民政府提供法律顧問法律咨政服務。
十四、負責省人民政府值班值守工作,及時向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緊急情況(含突發事件信息),並傳達和督促落實省人民政府領導指示批示。
十五、負責省人民政府參事和省政府駐北京、上海辦事處有關工作,管理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對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的黨務工作、人事、財務、後勤保障等進行統一管理。
十六、承辦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省長辦公室
根據省長的指示,組織宏觀管理的綜合分析研究,進行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調研。負責省政府會議(省政府黨組會、省政府全會、省政府常務會、省長出席的專題會、現場辦公會等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辦理涉及本處(室)業務方面的文電。負責督促落實省長的批示和簽發的重要文電。
(二)秘書二處
負責政策研究、發展和改革、財政、稅務、糧食、統計、法制、招投標採購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工作及相關事宜。聯繫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地方稅務局、統計局、政府研究室、政府法制辦公室、糧食局、招投標採購局;聯繫省國家稅務局、雲南儲備物資管理局、財政部駐雲南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雲南分公司、國家統計局雲南調查總隊等中央駐滇單位;聯繫駐滇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
(三)秘書三處
負責監察、人事、審計、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編製、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工作及相關事宜。聯繫省監察廳、人事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計廳、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聯繫審計署駐昆明特派員辦事處等中央駐滇單位。
(四)秘書四處
負責辦理農業、水利、林業、扶貧、生物資源開發、鄉鎮企業、農業綜合開發、重大動植物疫情防控、防汛抗旱、護林防火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工作及相關事宜。聯繫省農業廳、水利廳、林業廳、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鄉鎮企業局、農業科學院、花卉產業聯合會、生物產業管理辦公室、農墾總局;聯繫省氣象局,武警雲南森林總隊,國家林業局駐雲南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國家林業局西南航空護林總站,國家林業局昆明勘察設計院等中央駐滇農林單位。
(五)秘書五處
負責辦理民族、宗教、國土資源、建設、交通、民航和旅遊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工作及相關事宜。聯繫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國土資源廳、建設廳、交通廳、旅遊局、宗教事務局、人民防空辦公室、有色地質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地質調查局、測繪局、公路局,雲南機場集團公司,雲南建工集團總公司,西南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省公路開發投資有限公司,雲南世博集團有限公司,雲南旅遊集團有限公司,省設計院;聯繫中國東方航空公司雲南分公司,民航雲南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民航西南地區空中交通管理局雲南分局等中央駐滇單位。
(六)秘書六處
負責辦理教育、文化、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廣播電視、體育、新聞出版、婦女兒童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工作及相關事宜。聯繫省教育廳、文化廳、衛生廳、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廣播電視局、體育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聯繫省文聯、社科聯、社會科學院、紅十字會、計劃生育協會、婦兒工委辦公室、地方志辦公室,省屬大專院校。
(七)秘書七處
負責辦理商貿、外事、僑務、經濟合作、對外開放、信息產業、通信、物流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工作及相關事宜。聯繫省商務廳、省政府外事辦公室、僑務辦公室、信息產業辦公室(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經濟合作辦公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雲南省分會,雲南物流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聯繫省台辦、僑聯、台聯、黃埔軍校同學會;聯繫省郵政局,昆明海關,雲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集團公司,中國電信集團雲南省電信有限公司,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雲南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對外應用技術交流促進會雲南工作局等中央駐滇機構。
(八)秘書八處
負責辦理工業、科技、環境保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安全生產、鐵路運輸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工作及相關事宜。聯繫省經濟委員會、科學技術廳(知識產權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環境保護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煤炭工業局、煤田地質局;聯繫省工商聯、科協、機械工業行業協會、建材工業行業協會、輕紡工業行業協會、電子工業行業協會、省屬科研院所;聯繫昆明鐵路局,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雲南航天管理局,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昆明監管辦,雲南電網公司和中科院昆明分院等中央駐滇機構。
(九)秘書九處
負責辦理政法、金融、煙草、民政(老齡)、地震、救災、移民開發、殘聯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工作及相關事宜。聯繫省公安廳、國家安全廳、民政廳、司法廳、監獄管理局、勞動教養管理局、移民開發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省投資控股集團公司、農村信用聯社、富滇銀行;聯繫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委610辦公室,省殘聯,省公安邊防總隊、省公安消防總隊、省委警衛局;省地震局,省煙草專賣局,雲南中煙工業公司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國銀監會雲南監管局,中國證監會雲南監管局,中國保監會雲南監管局和其他銀行、證券、保險機構等中央駐滇單位。
(十)綜合處
負責省政府秘書長分管聯繫部門的有關文電辦理和辦公廳主任分管的相關工作。聯繫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省紀委辦公廳,省政府新聞辦,省政府參事室,省檔案局、文史館,省國家保密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昆明仲裁委。聯繫省政府駐外辦事處和各州市政府駐昆明辦事處的有關工作。負責承辦廳務會議等有關會議,承擔辦公廳對外聯繫工作,承擔省政府新聞發布會的有關工作。
(十一)應急管理辦公室(總值班室)
負責省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接收、辦理各類緊急重要事項和文電,溝通協調全省政府系統和有關單位日常值班工作。承擔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和省政府辦公廳應急管理日常業務工作,聯繫各地、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機構,組織應急管理工作的信息調研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協調指導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等工作。負責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領導內事活動安排。
(十二)議案處
負責省政府及辦公廳與省人大、省政協及其機構的日常工作聯繫,承辦相關文電、函件,協調處理有關事宜。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全省政府系統開展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組織承辦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承辦省政協建議案和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聯繫辦理全國“兩會”、省“兩會”及省人大、政協常委會議需要省政府及辦公廳辦理的有關事宜。督促檢查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政府有關工作的決議、決定的執行情況,省人大、省政協對政府有關工作的審議意見的辦理及反饋情況。配合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省人大、省政協開展在雲南視察、檢查、調研、考察等會議、活動。負責省政府辦公廳“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接待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參事處
負責組織省政府參事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調查研究,參政諮詢。組織省政府參事對本省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政府工作報告》草案等進行研究評議。組織省政府參事學習掌握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貫徹黨的統一戰線政策,支持、組織省政府參事開展統戰聯誼工作。承辦參事工作方面的文電。承辦省政府參事的選聘工作。為省政府參事做好參謀服務工作。聯繫辦理文史館有關業務工作。
(十四)機要文書處
負責文件、資料的簽收、登記、分送、清退、銷毀工作。負責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文件、材料的錄入、編號、繕印、用印、登記、分發及電子公文導入工作。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文書資料檔案的管理。負責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章的保管及用印工作;負責州、市、縣政府、省政府組成部門和直屬單位印章的製作、頒發及管理。負責省政府辦公廳保密宣傳教育及檢查培訓工作,承擔省政府辦公廳保密委員會日常工作。管理省級機關機要文件交換站,主管省政府機關印刷廠,負責省政府辦公廳報刊雜誌和內部資料的訂閱、分送工作及郵件收發工作。負責指導全省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十五)信息技術處
負責為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及辦公廳領導同志提供全面、及時、準確的信息服務。負責全省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管理考核、聯繫指導,負責全省政務信息的組織報送及辦公廳信息刊物的編輯,負責全省政務信息傳輸網路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省政府辦公廳對外的信息聯絡工作。承辦省政府辦公廳交辦的有關全省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工作計劃,做好技術指導;承辦辦公廳政務信息化的規劃建設、應用開發及培訓推廣;負責辦公廳內部網站的建設管理,負責辦公廳機關的技術服務及保障工作,負責省政府辦公樓計算機信息網路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六)督查一處
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及反饋。負責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領導的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及反饋。圍繞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開展督查調研。
(十七)督查二處
負責省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重點建設項目的督查落實。負責省政府領導交辦的重要批示和指示事項的督辦。負責《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的分解和督辦。負責省政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中需要落實事項的督辦。
(十八)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代管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廳機關的機構設置、職責分工、編製定員的管理和編製全廳年度幹部、職工的需求計劃及工資總額的總量控制。負責幹部和職工的教育、培訓、考核及人事檔案和勞動工資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廳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的職稱評聘及技術等級的考核、推薦、評聘工作。負責政策性的接收安置工作,辦理廳內工作人員的出國政審手續。
(十九)保衛處
負責省政府五華山機關辦公區、住宅區及五華山省政府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辦公廳及廳屬各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及平安創建工作。負責安排部署駐五華山單位的安全保衛、消防、交通等工作。負責省政府五華山機關門禁管理工作。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戶籍管理及治安聯防工作。配合信訪及有關部門處置省政府五華山機關信訪安全問題,維護信訪安全秩序。聯繫駐警部隊、駐地公安、消防、基層單位相關安全工作。
(二十)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直屬單位的黨務管理、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宣傳教育工作。對廳機關紀委、直屬機關工會、機關團委實行領導。
(二十一)監察室
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務院決定、命令和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及部署等情況。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況。調查駐在部門縣處級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協助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駐在部門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承辦省紀委、省監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老幹部工作辦公室
在廳黨組和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落實好老幹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做好廳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參加政治學習、文體活動、參觀考察。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疾病防治、醫療互助、年度體檢工作,做好老幹部生日慰問、重大節假日走訪慰問,做好對生病住院老幹部的探視慰問,協助病故老幹部家屬處理善後工作。
(二十三)省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全國打私辦和省委、省政府反走私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省打擊走私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省各級職能部門開展打擊走私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培訓全省各州、市、縣打擊走私工作人員。收集中越、中老、中緬邊境一線反走私信息及開展調研工作。組織處理重大及突發走私事件工作。負責泛珠三角區域反走私聯絡工作。
(二十四)省政府公報室
承擔省政府政務公開的有關職能,負責編輯出版《雲南政報(雲南省人民政府公報)》,做好國家和省的有關法令、法規和政策性文件,省級部門規範性文件的刊載工作,通報相關政情和政務資料。收集整理相關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信息資料。對各州、市、縣(市、區)政報進行工作聯繫和指導。做好《雲南政報》的發行網路建設和贈閱工作。

現任領導


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孫燦。
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級)、辦公廳黨組成員:羅昭斌
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級)、辦公廳黨組成員:張德華
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蔣興明。
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省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黃小榮。
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省信訪局局長、黨組書記:鄒萍。
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陳建華。
省政府副秘書長、督查室主任、辦公廳黨組成員:劉艾林。
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彭耀民。
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張斌
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省監察委員會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王瓊芬。
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省政府參事室副主任:白建華。
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張引。
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兼省政務服務管理局局長、辦公廳黨組成員:尹燕祥
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兼省政府信息公開辦主任、辦公廳黨組成員:楊雁雲。
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李玉英。

職責調整


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人員編製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機關行政編製250名(含兩委人員編製16名、離退休工作人員編製13名)。其中,秘書長1名(正廳級)、副秘書長9名(副廳級)、辦公廳主任1名(正廳級,由副秘書長兼任)、雲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主任1名(正廳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3名(副廳級)、雲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廳級)、雲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專職副主任1名(副廳級)、副廳級督查專員4名,正處級領導職數2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督查專員6名、離退休幹部辦公室主任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45名(含離退休幹部辦公室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
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信訪局機關行政編製43名。其中,局長1名(高配正廳級),副廳級信訪督查專員3名同時兼任副局長,副處級領導職數8名。

其他事項


(一)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雲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的名義和印章。
(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機關行政編製和領導職數中含雲南省中低產田(地)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編製與領導職數。
(三)管理雲南省人民政府發展生物產業辦公室、雲南省花卉產業辦公室、雲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四)其他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附則


(一)雲南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雲南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雲南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