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杭區政協
餘杭區政協
是年4月,餘杭縣抗日民主政府即在鸕鳥鎮太公堂村召開各界人士代表會議,號召動員各界人士捐錢獻糧,支援抗日。新中國建立伊始,於1949年10月16日和11月7日,原餘杭縣和杭縣分別召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是為餘杭政協的前身。迄今止,餘杭政協已經走過58年的光輝歷程。
五十八個春秋是一段漫長的歷史,餘杭政協在這半個多世紀的發展進程中,大體經歷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解放后餘杭縣、杭縣首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到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1949年10月16口和11月7口,兩縣先後召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代表由縣人民政府邀請,部分代表由團體單位遴選舉薦。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還設立常務委員會。
這段時間的主要特點是:一方面以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及其常務委員會按照具有臨時憲法效力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辦事,行使後來人民代表大會的職能。
另一方面,因是各方面代表人物、群眾團體參加的聯合體,代表均非選舉產生,故又具有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組織的性質。當時統戰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在鞏固工農聯盟的基礎上,爭取團結儘可能多的各界愛國人士,完成民主革命尚未完成的任務。進行:土地改革,剿匪反霸,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為逐步實現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過渡時期總路線、總任務而奮鬥。
第二階段,1956年3月杭縣政協成立(原餘杭縣未建立政協),從1962年6月,成立第一屆餘杭縣政協,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止,即完成社會主義改造到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這是餘杭政協初步發展階段。這一階段縣政協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鼓足幹勁,力爭上遊,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總路線,參與大政方針和地方重要事務的協商討論;廣泛聯繫群眾,協凋各方面關係;組織各界人士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時事政治,促進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等。從1962年6月餘杭縣政協一屆一次會議起,政協全體會議與縣人民代表大會同時召開,與會政協委員列席縣人民代表大會,參與協商黨和政府的大政方針和重大事務及縣人民政府領導成員的人選。
第三階段,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卜年動亂中,社會主義建設遭到新十國建立以來最嚴重的挫折和破壞。一批政協委員和民主人士遭受打擊、迫害,在“政治豈容協商”的口號下,政協被迫停止活動。
第四階段,1980年12月餘杭縣政協第二屆第一次會議召開到1989年,進入政協工作的恢複發展階段。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中國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1980年底,餘杭政協恢復機構,重新開始活動,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縣政協以主要精力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路線,把工作著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同時,遵循“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思想路線,撥亂反正,積極協助縣委,為政協委員、民主人士平反冤假錯案。
第五階段,1989年12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意見》,政協工作進入全新時期。這一時期主要是通過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以鄧小平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把握團結、民主兩大主題,切實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項主要職能。為加快餘杭的現代化建設,推進餘杭的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時,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政協工作的有關決定和意見,進一步擴大愛國統一戰線,促進與香港澳門聯繫,海峽兩岸的交流和祖國統一大業。並在政協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程序化,加強政協自身建設方面取得明顯進步。
人民政協作為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組織而產生,始終作為統—戰線組織而存在,並隨著統一戰線的發展而發展。餘杭政協從1949年10月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這一政協前身算起,在50多年的發展史中,其委員成分、界別構成、組織機構,都經歷不斷調整、充實、擴大。其活動力方式也漸趨規範、完善。從而,充分履行政協的基本職能,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基本政治制度。
1949年10月餘杭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時,代表121人,代表6個界別;1953年3月第八次會議,代表179人,代表11個界別。1949年11月,杭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代表323人,代表10個界別,1953年9月第八次會議,代表267人,代表9個界別。1956年3月政協杭縣第—屆委員會成立,委員55人,來自14個界別;1957年第二次全體會議,新增工商界、醫衛界委員21人,建立工商、文教、醫衛、科技4個工作組,並配備1名專職副秘書長。1962年6月,政協餘杭縣第一屆第一次全體會議,共有委員87人,來自11個界別。1980年12月,政協餘杭縣第二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共有委員118人,來自9個屆別。根據形勢和工作的需要,在原有4個工作組的基礎上,增設工商、宗教、對台、僑務4個工作組。三屆政協設立學習和文史資料2個委員會。五屆政協增設提案、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社會法制、祖國統一聯誼5個委員會。七屆政協增設城建財貿委員會。在此期間,委員人數逐屆增加,界別逐步調整、擴大,政協機關、辦事機構也不斷增設加強。至2003年3月政協杭州市餘杭區第八屆第一次會議,委員增至234名,界別擴大到22個,專門委員會8個,工作組13個。尤其是從上世紀80年代中後期開始,逐步增加經濟、科技、社會法制等界別的委員名額,充分體現經濟建設為中心和依法治國的要求。同時,政協機關的設置,從一個辦公室,增加到一辦(辦公室)、一局(綜合局)、一室(學習文史資料研究室)。
為加強同委員的聯繫,便於開展工作,四屆政協在原分界別的委員工作組基礎上,建立臨平、塘棲、餘杭、三墩、瓶窯5個地區性工作組(后改為聯絡組)。七屆政協增加機關一組、機關二組和直屬企事業單位聯絡組等3個組。此外,為拓展和延伸政協工作,五屆政協建立政協之友聯誼會和政協書畫社(后改為書畫院)2個社團組織,七屆政協建立政協之友藝術團。協的各類會議是政協委員履行職能的主要形式。尤其是全體會議和常委會會議,更是政協委員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場所和渠道。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制實行期間,餘杭縣、杭縣各召開過8次全體會議。杭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結束后,此次會議的主席團即改為為常務委員會:餘杭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於1950年10月舉行第三次會議時方設立常務委員會。根據政協章程規定.政協全體委員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政協杭縣第一屆委員會共召開過2次全體委員會議。政協餘杭區(縣、市)一至八屆(截至2003年3月)委員會共召開過29次全體委員會議。其中餘杭縣一屆政協共召開5次全會,二屆召開4次全會;三屆至五屆每屆3次全會;六屆開始,任期改為5年,每屆5次全會。
全會期間,與會委員列席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就政府工作報告、國民經濟計劃、財政預決算,法院、檢察院工作報告和重大政務、重要人事安排等方面進行廣泛協商,提出意見和建議。從餘杭縣二屆政協開始,每季召開1次常委會議,每月召開1次主席會議,並逐步形成制度。餘杭歷屆黨委、政府:為加強對政協工作的領導和支持,保證政協履行職能,發揮作用,先後下發6個文件:1989年8月《中共餘杭縣委批轉縣政協黨組報告的<政協餘杭縣委員會關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具體規定>的通知》;1990年11月《中共餘杭縣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的實施意見》;1996年2月《中共餘杭市委關於批轉<政協餘杭市委員會關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實施細則>的通知》;1996年4月《中共餘杭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政協工作領導的意見》;2000年2月 《中共餘杭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對新時期政協工作領導的意見》;2001年12月餘杭區人民政府下發《關於進一步支持區政協履行職能的若干意見》。為加強政協履行職能,協調四套班子的工作,自四屆政協起,政協主席列席黨委常委會議,1名駐會副主席列席政府常務會議,1名駐會副主席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明確政協各專門委員會與政府有關部門對口聯繫,形成制度。
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其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餘杭政協幾十年來,認真貫徹政協章程,準確認識和把握人民政協的性質,切實有效地開展履行職能的各項活動,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積極作用。不斷探索拓寬政協工作的渠道和領域,規範政協工作的程序和制度。政治協商作為人民政協最早確立的一項主要職能,在各個不同歷史發展階段都發揮重要作用。從最初每年一次的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到後來每年一次的政協全體會議和每季一次的常委會會議,是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全體會議是政協委員在最高層面上履行職能。主要內容有:聽取和審議常委會的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提案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列席人民代表大會,聽取和討論政府工作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財政預決算情況報告、檢察院和法院的工作報告等。對上述各項報告,委員們在小組討論和大會發言時,充分發表意見、批評和建議。黨委、政府領導和黨、政機關各部門負責人,通過參加委員小組討論,列席全體會議的大會發言,直接聽取意見,共同協商問題。
政協常委會會議,每季度舉行一次。其主要任務是:協商決定常委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商討論餘杭的大政方針、重要事務和群眾生活中的重要問題;聽取和討論黨委、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重要報告和重大活動;審議政協重要的視察報告、調查報告和建議案;協商決定本屆和下一屆政協的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
1989年起,政府開始將《政府工作報告(討論稿)》和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事先提交政協常委會討論,徵求意見,做到協商於決策之前。除全體會議和常委會會議外,主席會議和各專門委員會會議,也常對有關問題進行協商。在這些協商中,委員們進言獻策,發揮“智囊”作用,不少意見和建議被採納,體現在黨委、政府的報告、文件和各項工作的決策之中。
民主監督是人民政協主要職能之一,主要是對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和作風,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政協委員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內容和形式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和豐富。進行具有檢查督促性質的視察活動是履行這項職能的主要形式之一。自二屆政協以來,委員視察、調研活動十分活躍,各類視察活動達140餘次,參加視察的委員2000多人次,撰寫視察檢查報告100多份。七屆政協為加大民主監督力度,探索民主監督的新途徑,經區委同意,對城建城管工作實施專項跟蹤監督,取得很好效果。1995年後,把反映社情民意為內容的信息工作,作為加強民主監督的一項經常性的措施來抓,並為此創辦《政協信息》,至2002年底,共編印280餘期,反映方方面面對政府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690餘則。有的被全國政協和省、市政協採用;許多重要社情民意得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落實;絕大多數信息為政府各有關部門重視和採納。六屆政協開始,有幾十位政協委員被邀請為政府各有關部門的行風監督員和特邀監督員,在行風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下,參加行風督查、評議,反映群眾意見呼聲,參與“滿意不滿意單位”的評選,較好地發揮了民主監督的作用。
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職能的拓展和延伸,是新時期人民政協工作職能的新發展和新概括。參政議政,正式見諸文件是1994年3月修訂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但餘杭政協和各地政協一樣,自80年代初期起,就不斷有所拓展。其主要形式有三種:一是圍繞各個時期、各個階段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圍繞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組織各委組開展調查研究,外出考察取經,形成調研考察報告,供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參考。據不完全統計,自1981年至2002年底,餘杭政協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開展專題調研、考察100餘次,寫出調研、考察報告100餘篇。二是依靠政協涉及面廣,人才薈萃的優勢,通過委員提案等形式,建言立論,獻計獻策,這是政協委員履行職能的重要形式。自二屆一次全會恢復徵集委員提案,提案工作列入政協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1990年3月,五屆一次常委會會議決定,改變全會期間設立非常設的提案審查委員會的做法,建立常設的提案委員會,陸續制定一系列規範性文件,使政協,委員撰寫提案,參政議政熱情口益高漲,提案的數量、質量不斷提高。從二屆至七屆,共收到提案4606件,經審查立案的4418件,辦復4413件,占立案總數的99.89%。三是對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和黨委、政府關注的難點問題,由主席牽頭,組織常委和各專門委員會通過反覆調查論證,寫出專題報告,形成重要建議案,提交黨委、政府參考。僅六、七兩屆政協,就向黨委、政府提交建議案33件,內容涵蓋國民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城建環保和旅遊、精神文明與科教文衛、勞動保障和社會法制等諸多方面。
文史資料工作,是人民政協最具特色的工作之一。1985年三屆政協開始徵集,共徵集到稿件1200餘篇,約240萬字,己編輯出版文史資料15輯,計204萬字。
團結聯誼工作是體現人民政協作為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的重要工作。隨著“和平統一,—國兩制”方針的貫徹,廣泛團結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鞏固和擴大愛國統一戰線,成為新時期餘杭政協正作的一個重要領域。在做好“三胞”工作的同時,對內建立政協之友聯誼會、政協書畫院、政協藝術團等組織,作為政協工作的拓展和延伸,達到更廣泛地團結各界人士的目的,豐富了政協的活動內容和形式。對外,擴大橫向聯繫,參與組織杭州地區縣(市、區)政協工作研討會、浙江省十四縣(市、區)政協聯誼會和長江三角洲十二縣(市、區)政協工作研討會等橫向聯誼組織,達到廣交朋友、溝通信息、交流經驗、促進政協工作的目的。組織委員進行各種內容和形式的學習,是政協的一項重要工作。委員參加學習的目的在於知情出力,增進共識,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履行職能的水平和能力。學習的主要內容: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黨和國家的重要方針政策和時事形勢,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理論,以及經濟、法律和現代利技知識等。四屆政協始,就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組織建設、機關建設、制度建設等方面,採取一系列措施,使餘杭政協工作的整體活力得到不斷增強,履行職能的水平不斷提高,在餘杭人民的政治生活中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
餘杭政協半個多世紀的實踐,尤其是改革開放20多年來,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這項基本政治制度的建設和發展,為餘杭的改革、發展、穩定與各項社會事業的建設,以及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起到重要的作用。當前,中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時期,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任重道遠。區政協在中共杭州市餘杭區委的領導和上級政協的指導下,必將繼往開來,發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