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

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

自2003年起至201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教育廳,根據社會認可度,教學實力,科研貢獻向社會公布確立12所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廈門大學、華僑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工程學院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科大學、集美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閩南師範大學、廈門理工學院和閩江學院。

2003年11月26日,全省重點高校建設座談會確定廈門大學、福州大學、華僑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集美大學、福建醫科大學和福建中醫學院(今福建中醫藥大學)等8所高校為首批重點建設高校,並將每年另外安排資金,用於加快重點高校和重點學科建設。

200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將漳州師範學院(現閩南師範大學)列為省重點建設高校。

2012年9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高校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擬“將以工學為主且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高校增列為省重點建設高校”。2013年2月,福建工程學院、廈門理工學院增列為省重點建設高校,福建工程學院重點建設高校所需資金由省重點建設高校專項資金安排,廈門理工學院重點建設高校所需資金由廈門市政府為主安排。

2017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印發的《關於加快社會事業發展補齊民生短板 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明確,要推動高等教育上層次上水平,將閩江學院增列為福建省重點建設本科高校。

福建省重點高校為區域教育以及建設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是福建高等教育的領軍團體,將會促進福建省高等教育進一步發展。

項目概況


福建省12所重點建設高校
福建省12所重點建設高校
一、設立時間:2003年至2017年
二、設立目標:重點建設高等學校是福建省實施項目帶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福建省高校建設將分兩個層面進行,第一層面是要把廈門大學辦成國內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學,把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辦成以文理工結合、居國內同類高校一流水平的新型大學。第二層面是省重點高校建設,通過重點支持華僑大學、福建工程學院、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科大學、集美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閩南師範大學、廈門理工學院等高校建設,使之具有鮮明學科特色或行業特色,居國內同類高校先進水平,支持閩江學院建成有特色的應用型高水平大學。
三、福建重點建設高校名單:
序號全國 排名高校名稱所在 城市
122廈門大學(985工程、211工程,2011計劃,教育部直屬大學,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廈門
272福州大學(211工程,國防科工局、教育部、福建省共建大學,省重點建設高水平大學)福州
3127華僑大學(中央部屬高校,國僑辦、福建、泉州、廈門共建,省屬高水平大學建設項目)泉州
483福建師範大學(2011計劃,教育部、福建省共建大學,省重點建設高水平大學)福州
5119福建農林大學(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福建省共建大學,省重點建設高水平大學) 福州
6167福建工程學院(教育部卓越工程師計劃,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福州
7228福建醫科大學(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福州
8286集美大學(卓越農林人才培育計劃,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廈門
9327福建中醫藥大學(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福州
10396閩南師範大學(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漳州
11415廈門理工學院(福建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廈門
12427閩江學院(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福州
高校排名僅供參考,數據來源:2019中國校友會大學排行榜。
四、政策支持:
1、福建省除了安排正常教育經費外,省財政每年安排1.5億元資金用於加快我省重點高等學校以及重點學科建設;
2、加強中青年學術骨幹培養,不斷增學科領軍人,增科技創新能力。
3、加強重點建設高校與美、英、法等國外大學建立交流合作關係,加強實驗室和研究機構與國(境)外學術機構開展實質性的科研合作,並選派教師赴國(境)外進行學術交流合作。

項目規劃


2003年至2017年,福建省先後有12所高校入選為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入選時間分為四輪。
首輪規劃:廈門大學、福州大學等8所
2003年11月26日,全省重點高校建設座談會確定廈門大學、福州大學、華僑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集美大學、福建醫科大學和福建中醫學院(今福建中醫藥大學)等8所高校為重點建設高校,並將每年另外安排資金,用於加快重點高校和重點學科建設。
第二輪增列:閩南師範大學
200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將漳州師範學院(現閩南師範大學)列為省重點建設高校。
至此,全省共有廈門大學、福州大學等9所重點建設高校,均為老本科院校。
第三輪增列:福建工程學院、廈門理工學院
2012年9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高校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擬“將以工學為主且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高校增列為省重點建設高校”。依據該規定,福建省教育廳日前制訂並公布了《增列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基本條件》。基本條件涉及碩士學位授予條件、工學類專業/學生佔比、國家和省部級重點學科數量、碩博士學位教師佔比、年度科研經費投入、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投入等九項硬性指標。
增列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基本條件
一、學校應是碩士學位授予單位或具有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
二、學校工學類專業占本科專業和工學類學生佔全日制在校生比例均達55%以上。
三、學校擁有國家和省部級重點學科達5個以上。
四、學校專任教師中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教師比例70%以上或具有博士學位教師比例達20%以上。
五、學校擁有省部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行業開發基地、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達5個以上。
六、學校獲得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及以上。
七、學校年度科研經費達4000萬元以上。
八、學校生均撥款水平達1.2萬元以上,其中工學類專業生均撥款水平1.8萬元以上。
九、學校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達8000元以上。
2013年2月17日,《福建工程學院關於申請增列為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的報告》(閩工院〔2013〕2號)獲得福建省教育廳審核,並報省政府同意,將福建工程學院增列為省重點建設高校,福建工程學院重點建設高校所需資金由省重點建設高校專項資金安排。
2013年2月,廈門理工學院被正式增列為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廈門理工學院重點建設高校所需資金由廈門市政府為主安排。
至此,福建省重點高校數量上升至11所。
第四輪增列:閩江學院
2017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印發的《關於加快社會事業發展補齊民生短板 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明確,要推動高等教育上層次上水平,將閩江學院增列為福建省重點建設本科高校。
至此,福建省重點高校數量上升至12所。

發展規劃


一、規劃周期:2010年——2020年
二、主要內容:1、福建省教育廳將著力把廈門大學、華僑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工程學院、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科大學、集美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閩南師範大學、廈門理工學院、閩江學院共12所重點建設高校建設成為海西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基地,解決海西重大科技問題的重要基地和對外、對台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試基地,帶動福建省高等教育辦學水平的提高;
2、計劃把廈門大學建設成為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3、計劃把華僑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科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建設成為教學研究型大學;
4、計劃把福建工程學院、集美大學、閩南師範大學建設成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2012年閩南師範大學在國台辦推薦下已經獲得服務國家特殊需要博士人才培養項目一個,福建工程學院、集美大學也正在建設相關博士點)。
5、2014年1月,福建省委、省政府決定支持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建設高水平大學。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高校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為支持我省高水平大學建設,經省政府研究決定,省財政下達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三所高水平大學專項經費每所高校安排5000萬元。據介紹,高水平大學專項應主要用於剝離獨立學院的補助、省級以上重點學科、重點人才、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項目建設,省部共建項目建設,博士、碩士學位點建設和工科、農科、師範類學科建設等。
6、2016年3月,國務院僑務辦公室與福建省人民政府簽署第五輪共建華僑大學協議。根據協議,今後五年福建省將投入4億元資金支持華僑大學的發展,把華僑大學納入福建省高水平大學建設。
7、2017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印發的《關於加快社會事業發展補齊民生短板 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明確,要推動高等教育上層次上水平,“將閩江學院納入省重點建設高校”。同年,福建省教育廳、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出台《關於支持建設閩江學院的實施方案》,支持閩江學院建成有特色的應用型高水平大學。
省重點建設高校政務工作座談會
省重點建設高校政務工作座談會

建設內容


2009年提出《十年規劃》
《十年規劃》周期:2010-2020年
截至2009年9月,福建省9所重點建設高校和一般建設高校均有清晰的發展定位,福州大學將建成教學研究型大學;到2012年,閩江學院等院校將力爭通過教育部的本科教學水平評估。本科高校的中長期規劃時間跨度為2010年至2020年,每所本科院校都將在2009年12月25日前制定好各自的規劃草案報省教育廳。
《十年規劃》的主要內容
2009年《十年規劃》指出,廈門大學、福州大學、華僑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科大學、集美大學、福建中醫學院(今福建中醫藥大學)、漳州師範學院(今閩南師範大學)等9所重點建設高校將著力建設成為海西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基地,解決海西重大科技問題的重要基地和對外、對台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試基地,帶動福建省高等教育辦學水平的提高。
2009年《十年規劃》指出,福建省計劃把廈門大學建設成為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學,華僑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科大學、福建中醫學院(今福建中醫藥大學)建設成為教學研究型大學;集美大學、漳州師範學院(今閩南師範大學)建設成為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
2009年《十年規劃》指出,一般本科院校的建設發展以培養應用型人才和開展科技應用研究為主。閩江學院等5所本科院校將爭取在2012年前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廈門理工學院等6所本科院校將爭取在2015年前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2009年《十年規劃》指出,廈大嘉庚學院、華大廈門工學院等9所獨立學院將爭取到2020年前均通過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2012年設立對口支援
對口支援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財政廳《關於實施福建省一般本科院校辦學水平提升計劃的通知》(閩教高〔2012〕99號),自2012年起,福建省將實施一般本科院校辦學水平提升計劃,福建省將組織重點建設高校對口支援一般院校。
2012年福建省一般本科院校名單:泉州師範學院、福建工程學院、閩江學院、莆田學院、廈門理工學院、三明學院龍岩學院武夷學院、福建警察學院、福建江夏學院、寧德師範學院、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仰恩大學、閩南理工學院、福州外語外貿學院。
其中,廈門大學對口支援的是廈門理工學院、仰恩大學、龍岩學院;華僑大學和福建醫科大學對口支援莆田學院;集美大學對口支援的是三明學院;福建師範大學對口支援的是泉州師範學院、福建工程學院、福州外語外貿學院;福州大學對口支援的是閩江學院、江夏學院;福建農林大學對口支援的是武夷學院、寧德師範學院。
2012年對口支援協作學校名單
序號一般本科院校對口支援學校
1泉州師範學院福建師範大學
2閩江學院福州大學
3莆田學院華僑大學、福建醫科大學
4廈門理工學院廈門大學
5三明學院集美大學
6龍岩學院廈門大學
7武夷學院福建農林大學
8福建警察學院福建師範大學
9福建江夏學院福州大學
10寧德師範學院福建農林大學
11仰恩大學廈門大學
12閩南理工學院漳州師範學院(今閩南師範大學)
13福州外語外貿學院福建師範大學
協作內容
至2015年,通過為一般本科院校教師和管理人員提供進修和工作鍛煉機會,為每所受援學校培訓30-50名骨幹教師和一批教學管理幹部;通過聯合開展學科專業建設,聯合申報重大教學、科研課題,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支持受援學校建設好一批實驗教學平台和工程研究中心;通過聘請重點建設高校教師擔任兼職教師和聘請一批具備條件的學科專業帶頭人擔任 研究生指導教師,促進受援學校加強建設,規範管理,不斷提高教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