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安市林業局

臨安市林業局

臨安市公關單位

主要職責


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及地方性林業法規、規章;研究制定林業發展和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的政策和發展規劃;受委託研究起草地方性林業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公益性的林業生態環境建設、花卉苗木種子管理及林業產業的行業管理,行使林業行政執法職權;組織植樹造林和各類林業基地及工程項目的建設;對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集體林場、林業工作站實行宏觀指導。
三、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森林資源管理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製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實施;監督木材憑證採伐、加工、運輸等林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征、佔用進行審核、審批。
四、負責管理森林和野生動物、植物資源及珍稀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工作。
五、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協調、督查森林違法案件;指導、協調、監督森林消防、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和山林糾紛調處工作。
六、監督管理林業基金和林業資金;審核、編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規劃指導林業產品市場建設;指導、監督林業綜合開發。
七、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及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檔案、會務、後勤、接待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綜合考評、宣傳、信息、保密、衛生、節能、史志、統計、綜治、提案議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系統財務管理、內部審計、林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負責林業資金的徵收和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人事科
主要職責:協助局領導開展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統戰、人才等工作;擬訂林業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工資、人才推薦、職稱評定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科
主要職責:負責林業行政許可和審批服務事項。組織編製全市森林採伐限額計劃,指導監督全市林木、竹材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征(占)用定額審核和監督工作,負責依法審批臨時佔用林地的工作,承辦依法應由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批准的林地征(占)用的申報審核工作;組織、指導林道建設項目的規劃實施;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負責林業法制建設;負責以局名義作出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審議工作;負責局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法律審核工作;負責林業執法監督,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林業普法宣傳教育和依法治林工作,承擔林業行政應訟、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負責林業信訪(市長公開電話)、信息公開(權力陽光)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產業科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和經濟林的培育管理;負責林業產業項目的指導和驗收工作;指導林產行業協會、經濟合作組織和龍頭企業發展;指導林下經濟、森林公園和林業休閑觀光基地建設和管理;預測併發布林產品市場、價格及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組織協調林業招商、博覽、推介活動;承擔可食林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節監督、山核桃安全採收指導服務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綠化科
(市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市碳匯辦)主要職責:組織、指導全市綠化造林工作,制定全市綠化造林的指導性計劃;指導各類公益林和用材林的培育和管理;組織編製和實施重點生態公益林建設方案,監督重點生態公益林實施單位補償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指導碳匯林業建設;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森林資源管理總站
主要職責:承擔全市森林、林木、林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源頭保護管理;編報實施森林經營方案,研究擬定森林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濕地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工作;指導、監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指導、承擔全市森林、陸生野生動物和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小區的建設和管理;受林業局委託,負責查處轄區內違法徵佔用林地、侵佔或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行政案件;受委託,承辦《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許可證》和《森林植物檢疫證》等許可證件的發放工作;協助做好造林基地驗收、林權管理服務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林業科技推廣總站
主要職責:負責編製全市林業科技推廣中長期規劃、計劃,組織指導全市新型林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林業科技項目的申報,負責林業科技項目的日常管理和組織實施;負責林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開展適用技術推廣;負責全市利用世界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貸款開展造林項目的組織實施,承擔林業投資回收工作;承擔山核桃、筍竹、油茶產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承擔市下達的林業科技進步、農民素質培訓考核任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木材運輸管理總站
主要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對本轄區範圍內的木材、竹材、木竹製成品(半成品)、松香、野生動植物的運輸實施監督、檢查,並受市林業局的委託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森林植物檢疫站
主要職責:依據《植物檢疫條例》對木、竹及其製品、花卉苗木、種子等森林植物產品執行檢疫任務;受林業局委託,對違反《植物檢疫條例》規定的行為,直接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組織實施森林病蟲害防治,開展森林病蟲害防治技術指導和推廣;承擔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工作;受林業局委託,依據《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對違反《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行政處罰;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林權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負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林權登記造冊、核發林權證書、檔案管理、流轉管理(除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外)、林地承包爭議仲裁、林權抵押貸款登記備案等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政策性林木保險管理;指導監督全市山林權屬糾紛調處工作,負責調處當地鎮(街道)或相關鎮(街道)之間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山林權屬糾紛;承擔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和市山林糾紛調處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林業種苗管理站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種苗花卉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受林業局委託,依據《種子法》開展全市林木種苗執法檢查活動;負責市本級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行政審核和管理髮放工作;負責林木良種推廣、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林木良種基地的建設和管理;承擔香榧、楊桐柃木產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有天目山林場
主要職責:負責林場內生態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林場內國有森林資源的保護和培育;承擔林場內林業科技示範推廣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