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手綜合征
肩手綜合征
肩手綜合征(RSD)是指患者患手突然浮腫疼痛及肩關節疼痛,並使手功能受限。它可以是原發的,但也可由不同因素促發,如輕微的周圍神經損傷及中樞神經障礙,急性中風和脊髓損傷,內分泌疾病和心肌梗塞都可引起RSD。關節活動度受限:手被動旋后受限,並常感腕部疼痛;腕背伸受限,當被動增加背伸活動度時及做手負重活動時均可出現疼痛;掌指關節屈曲明顯受限,看不見骨性隆凸;手指外展嚴重受阻,雙手越來越難以叉握到一起;近端指間關節強直腫大,只能微屈,也不能完全伸直,若被動屈曲,則出現疼痛;遠端指間關節伸直位,不能或只能微屈,若被動屈曲,則出現疼痛並受限。
肩手綜合征(RSD)是指患者患手突然浮腫疼痛及肩關節疼痛,並使手功能受限。因疼痛較重併發孿縮,成為康復的阻礙因子,引起肩手綜合征的疾病:中風,心梗,頸椎病,上肢外傷,截癱,肺疾病,肩關節疾病,還有原因不明者。RSD是引起殘疾的主要原因,它通常影響一個肢體,但也可影響多個肢體或身體的任何部分,僅有1/5的病人能夠完全恢復以前的活動。
1.目前認為無論病因為何,均影響自律交感神經,造成末梢神經血管障礙。
2.潛在的其他因素:伴發關節退行性變,肩關節微小損傷,長期不運動造成的廢用性萎縮,造成血管神經反射異常。
第Ⅰ期(早期):患手驟然出現腫脹:水腫以手背明顯,包括掌指關節和手指,皮膚皺紋消失,水腫處柔軟膨隆,向近端止於腕關節,看不清手上的肌腱。手的顏色發生變化,呈粉紅或淡紫色,尤其是患臂垂於體側時更明顯,手溫熱,有時呈潮濕狀,指甲較健側白或無光澤。
第Ⅱ期(後期):若早期沒有進行正確的治療,癥狀會越來越明顯,疼痛加重,直至不能忍受任何對手和手指的壓力。X線檢查可出現骨質的變化。在背側腕骨連接區的中部,出現明顯堅硬的隆凸。
第Ⅲ期(末期或後遺症期):未治療的手變成固定的典型畸形,水腫和疼痛可完全消失,但關節活動度則永久喪失。
星狀神經節阻滯治療和高位胸交感神經切斷術。
截肢:僅在無功能的肢體、可怕的情況如可怕的炎症或不可忍受的疼痛的RSD病人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