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人遇狗
越人遇狗
出至元代思想家鄧牧自編詩文集《伯牙琴》,釋義為:對於惡人和惡勢力,不要姑息縱容。到自己無法忍受的時候,就難免自取其禍的。此所謂養虎為患是也。
越人道上遇狗,狗下首搖尾人言曰:“我善獵。與若中分。”越人喜,引而俱歸。食以粱肉,待之以人禮。狗得盛禮,日益倨(jù),獵得獸,必盡啖(dàn)乃已。或嗤越人曰:“爾飲食之,得獸,其輒盡啖,將奚(xī)以狗為?”越人悟,因與肉分,多自與。狗怒,嚙其首,斷頸足,走而去之。夫以家人豢狗,而與狗爭食,幾何不敗也! ——《伯牙琴》
原文翻譯
越人在路上遇到一隻狗,那狗低著頭搖著尾巴發出人的語言說道:“我擅長於捕獵,捕到的獵物和你平分。”那越人很高興,帶著狗一起回家。餵給它米飯和肉,像對待人一樣去對待它。狗受到盛情的禮遇,一天天的傲慢起來,獵取的野獸,必定是自已全部吃掉。有的人就譏笑那越人說:“你餵養它,它捕獵到的野獸,狗全部吃了,你憑什麼還要養狗呢?”那越人醒悟了,因此給狗分野獸的肉的時候,多的給自己。狗惱怒,咬他的頭,咬斷了他的脖子,就跑著離開了。
把狗當成家人養,然後卻又和狗爭食,哪有不失敗的呢!
“與”記憶歌
“與”附句尾表感嘆,譯“和”“同”將明代連;
作介譯成“同”“跟”“和”, “及”加“於”“被”譯動前
“給予”“等待”“如”通“舉” “結交”“援助”“讚許”言。
例:1)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和,跟) 《論語十則》
2)獨與老翁別(同) 《石壕吏》
3)父異焉,借旁近與之(給予) 《傷仲永》
4)選賢於能,講信和睦(通“舉”,推舉,選拔) 《大道之行也》
諷刺:譏諷那些巧言善騙、貪得無厭、兇狠殘忍的邪惡小人
道理:對於貪婪殘忍的壞人或惡勢力,不能姑息縱容。到自己無法忍受的時候,就難免自取其禍的。此所謂養虎為患是也。
閱讀啟示:在這一則短短的諷刺小品中,鄧牧把元朝統治者暗喻為“狗”。揭露了它的貪婪殘忍的本性。從越人與“狗”妥協所造成的悲慘的後果,他作出這樣的結論:“人”不能和“狗”妥協,不能一時一刻放鬆對“狗”的警惕。在這裡,披著故事外衣的輕鬆的小品卻含蘊著對於黑暗現實的極其嚴肅的批判和揭露。
鄧牧(1247-1306) 元代思想家。字牧心,自號三教外人,人稱文行先生,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年十餘歲,讀《庄》、《列》,悟文法。及壯,淡泊名利,遍游名山。元元貞二年,王修竹延至山陰陶山書院。大德三年,入餘杭洞霄,四方名勝多求其文。住山沈介石為營白鹿山房,匾曰空屋,與里人葉林為至交。十年卒,年六十。著有《洞霄圖志》、《大滌洞天記》等傳世。精於古文,生前嘗自編詩文六十餘篇為《伯牙琴》,滔滔清辨而不失修潔,非晚宋諸人所及(《四庫全書總目》卷一六五)。《伯牙琴》一卷補遺一卷,有清抄本、《知不足齋叢書》本,1959年中華書局標點本,1981年修訂重印本。《全宋詩》卷三六八五錄其詩十三首。事迹見《伯牙琴》卷首《鄧文行先生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