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周易注

《周易注》,中國三國時期魏國玄學家王弼著。為歷史上重要的《周易注》之一。唐太宗孔穎達等修《五經正義》,其中《周易》選用王弼注,認為“唯魏世王輔嗣之注,獨冠古今”。從此,王弼《周易注》作為官方定本而流傳於世。

註釋


①重要的《周易》註釋著作,十卷,三國魏王弼、東晉韓康伯撰。

人物

王弼(226-249),字輔嗣,山陽高平(今山東鄒城、金鄉一帶)人,官尚書郎。韓康伯(332-380),名伯,字康伯,潁川長社(今河南長葛附近)人,歷官豫章太守、吏部尚書、領軍將軍等。
王弼《周易注》包括《易經》全部及《易傳》的《文言》、《彖辭》、《象辭》部分,共六卷。又另作有《周易略例》一卷,發明宗旨。至東晉,韓康伯承繼王弼補註《繫辭》、《說卦》、《序卦》、《雜卦》,共三卷。王注與韓注原本各為單行,至唐始合為十卷。

思想


簡介

《周易注》本費直之古文《易》,廓清漢人繁瑣的象數之學和讖緯迷信,不講互體、卦變、卦氣、納甲等,以簡略易懂的文字,揭示《易》中所包含的根本義理。《周易注》還援《老》解《易》,注入玄學思想,闡述了貴無的本體論和“得意忘象”的認識論,使《周易》成為玄學理論的基本思想資料之一。
王弼為義理派《易》學大家。自幼聰慧過人,十餘歲就博覽群書,能言善辯,並對老莊之學極感興趣。長而好談論儒道,尚玄談,辭才辨逸。官至尚書郎,年二十四卒。著作有《老子注》、《周易注》、《周易略例》、《周易窮微論》、《易辨》、《周易大衍論》,后三種已佚。《周易》雖初為卜筮之書,但其中包含著豐富哲學思想。孔子“贊《易》”,作“十翼”,對其哲學內蘊有所闡述,但並未完全消除《周易》一書的迷信色彩。“及秦禁書,《易》以卜筮之書獨不禁”(《漢書·儒林傳》)就說明了這一點。漢代,象數學派興起,著名經學家京房、鄭玄馬融虞翻等創卦氣、納甲、爻辰諸說,又引災異緯候解說《周易》,離孔子之學越來越遠,完全背離《周易》的哲學思想,使《易》學發展誤入迷信岐途。王弼力排諸儒之議,重倡義理之學,使《易》學研究風氣為之一變。《經義考》卷十引黃宗炎說:“輔嗣生當漢后,見象占之牽強拘泥,有乖於聖教,始一切掃除,暢以義理,天下之耳目煥然一新,聖道為之復睹。”
王弼《周易注》包括《經》的部分,即六十四卦的卦爻辭及《傳》的《文言》、《彖辭》、《象辭》等。晉韓康伯繼承王弼思想續注《繫辭》、《說卦》、《序卦》、《雜卦》等。唐修《五經正義》時以韓注合於王注刊行。
王弼《周易注》版本很多,通行的有《四部叢刊》影印宋本、清阮元校勘《十三經註疏》本。1980年中華書局出版的樓宇烈《王弼集校釋》收有《周易注》並作了校勘簡釋。

貢獻

歸納起來,王弼對《易》學的貢獻主要有兩方面:第一,對象數學的穿鑿附會給予徹底批判。《周易略例·明象》說:“觸類可為其象,合義可為其征。義苟在健,何必馬乎?類苟在順,何必牛乎?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為牛?義苟應健,何必乾乃為馬?而或者定馬於乾,案文責卦,有馬無乾,則偽說滋漫,難可紀矣。互體不足,遂及卦變;變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喻彌甚。”第二,王弼對孔子《易》學有所發展。明確提出“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卦者,時也,爻者,適時之變者也”(《周易略例·明卦適變通爻》)等著名論斷,豐富、完善了義理派《易》學的理論體系。
但總的說來,王弼重興義理派《易》學,對後世產生巨大影響,功不可沒。《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評價至為公允:“平心而論,闡明義理,使《易》不雜於術數者,弼與康伯深為有功;祖尚虛無,使《易》竟入於《老》、《庄》,弼與康伯亦不能無過。瑕瑜不掩,是其定評。”

其他

韓康伯少聰慧,留心文藝。舉秀才,征佐著作郎,皆不就。簡文帝居藩,引為談客,后曾為豫章太守、吏部尚書、領軍將軍等職。年四十九卒。韓康伯在王弼《周易注》、《周易略例》的基礎上,進一步排斥象數學,從義理角度說《易》,對《易》學發展作出積極貢獻。其不足之處,即《經義考》卷六十九引王禕說:“疏略而無據”,但終究瑕不掩瑜。
《新唐書·藝文志》、《舊唐書·經籍志》皆著錄王弼《周易注》七卷,是合六卷《周易注》與《周易略例》一卷。王儉《七志》稱王弼《周易注》為十卷,蓋並王、韓之書合為一書計。孔穎達合王、韓之注作《周易正義》,該書大行,諸家皆廢。有明趙藩味經堂刊本,明閩刊本,明葛鼐《十三經古注》本,清武英殿仿宋相台岳氏本,萬青選稽古樓十三經注本。收入中華書局1980年版《王弼集校釋》。
②六卷。清李士軫撰。李士軫字嗣香,天津人。光緒庚辰(1880)進士。官至翰林院侍講學士。此書僅註上下經文,不及十翼。可能是佚書。書中依經立注,明白曉暢,所引多宋人之說,后附自己所得,皆成一家之言。書未刊行,僅見於周馥《周易匯參》中。有家藏抄本。

四庫提要


《周易注》·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上、下經》注及《略例》,魏王弼撰。《繫辭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注,晉韓康伯撰。《隋書·經籍志》以王、韓之書各著錄,故《易注》作六卷,《略例》作一卷,《繫辭注》作三卷。《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皆載弼注七卷,蓋合《略例》計之。今本作十卷,則並韓書計之也。考王儉《七志》,已稱弼《易注》十卷(按《七志》今不傳。此據陸德明《經典釋文》所引),則並王、韓為一書,其來已久矣。自鄭玄傳費直之學,始析《易傳》以附經,至弼又更定之。說者謂鄭本如今之《乾卦》,其《坤卦》以下又弼所割裂。然鄭氏《易注》,至北宋尚存一卷。《崇文總目》稱存者為《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四篇,則鄭本尚以《文言》自為一傳,所割以附經者,不過《彖傳》、《象傳》。今本《乾》、《坤》二卦各附《文言》,知全經皆弼所更定,非鄭氏之舊也。每卷所題《乾傳》第一、《泰傳》第二、《噬嗑傳》第三、《咸傳》第四、《夬傳》第五、《豐傳》第六,各以卷首第一卦為名。據王應麟《玉海》,此目亦弼增標。蓋因毛氏《詩傳》之體例,相沿既久,今亦仍舊文錄之。惟《經典釋文》以《泰傳》為《需傳》,以《噬嗑傳》為《隨傳》,與今本不同。證以《開成石經》,一一與陸氏所述合。當由後人以篇頁不均為之移並,以非宏旨之所系,今亦不復追改焉。其《略例》之注,為唐邢璹撰。璹里籍無考,其結銜稱“四門助教”。案《唐書·王鉷傳》稱為“鴻臚少卿邢璹”,子縡,以謀反誅。則終於鴻臚少卿也。《太平廣記》載其奉使新羅,賊殺賈客百餘人,掠其珍貨貢於朝。其人殊不足道,其注則至今附弼書以行。陳振孫《書錄解題》稱:“蜀本略例有璹所注,止有篇首釋‘略例’二字,文與此同,餘皆不然。”是宋代尚有一別本。今則惟此本存,所謂蜀本者已久佚矣。弼之說《易》,源出費直。直《易》今不可見,然荀爽《易》即費氏學,李鼎祚書尚頗載其遺說。大抵究爻位之上下,辨卦德之剛柔,已與弼注略近。但弼全廢象數,又變本加厲耳。平心而論,闡明義理,使《易》不雜於術數者,弼與康伯深為有功。祖尚虛無,使《易》竟入於老莊者,弼與康伯亦不能無過。瑕瑜不掩,是其定評。諸儒偏好偏惡,皆門戶之見,不足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