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政府機構
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昆明市地方政府主管發展和改革的政府機構。
()擬訂組織施市濟社展略、規劃計劃;配合省編製主體功能區規劃;參與和指導區域經濟和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工作,提出地區經濟協調發展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政策建議;組織會同有關部門編製發布部分市級專項規劃。
(二)統籌協調濟社展,提綜合運各濟段、政策促市濟社展建議;研究析市宏觀濟社展態勢;宏觀濟預測、預警。
()指導推綜合協調濟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濟制改革案;協調濟制改革程題;協調專項濟制改革案,搞專項濟制改革銜,指導濟制改革試改革試驗區。
(四)貫徹實施國家頒布的價格、收費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市價格運行分析,制定並實施控制價格總水平的目標和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價格、收費改革調整方案,擬訂和調整由市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收費政策;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商品及服務價格的審批或上報;規範全市市場價格秩序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行為,監督檢查價格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負責價格監測、認證、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工作。
(五)按照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綜合平衡提出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申報和下達國家、省撥款建設項目實施計劃,綜合平衡市級財政性建設投資計劃。指導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建立重點項目儲備庫;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和審核投資建設項目;協同有關部門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負責對我市重大基本建設項目進行檢查、指導和稽察。
(六)擬訂全市重要行業和產業發展規劃;制定促進產業合理布局的政策措施;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中重大問題;推進經濟結構戰略調整。
(七)制定我市利用外資計劃;協調利用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機構貸款事項,跟蹤檢查實施進度及效果;加強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服務,建立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
(八)貫徹國家、省能源和交通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協調能源、交通、建設和發展改革中的突出問題;監測能源、交通發展情況;協調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昆明市內鐵路、軌道交通和滇中城際高速鐵路等規劃及建設的各項工作;統籌全市資源綜合利用,組織能源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應用新技術;協調實施循環經濟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環境保護政策建議;參與擬訂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
(九)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教育、衛生、文化、體育、人口和計劃生育、勞動就業及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建議。
(十)承擔昆明市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重點建設項目稽察辦公室、昆明市鐵路和軌道交通建設項目辦公室、昆明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昆明市西部開發辦公室、昆明市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昆明市加快北部縣區經濟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昆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昆明市東川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組書記楊文志
主持中共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全面工作。
分管昆明市能源局。
主任:李紹俊
副主任:李源
黨組成員、副主任左暉
分管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貿易處、體制改革綜合處、基礎設施發展處(昆明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創新和高技術發展處、產業發展處、招商分局。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田斌
分管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離退休人員辦公室、價格收費管理處、價格調控監測處、成本調查監審處。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黨組成員、市紀委駐市發展改革委紀檢組組長洪麗敏
主持駐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紀檢組全面工作。
總經濟師高淑霞
分管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區經濟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農村經濟處、昆明市經濟運行監測室。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梅俊輝
分管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金融和信用建設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易地扶貧搬遷處、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輻射中心辦(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昆明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副局長常順啟
分管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糧食和物資監督檢查處、糧食和物資安全發展處、昆明市糧食和飼料產品質量檢驗中心。聯繫昆明市軍糧供應站。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昆明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副局長楊亞娟
分管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糧食儲備處、物資能源儲備處、糧食和物資核算統計處。聯繫昆明市糧食儲備公司。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昆明市能源局局長施雲懷
負責昆明市能源局工作,分管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電力處、石油天然氣和能源安全處、水電新能源處、能源綜合利用處。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調研員彭曉俠
擔任昆明市經濟動員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協助郭志宏同志做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調研員魏自宏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調研員潘建剛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副調研員李定超
協助梅俊輝同志工作。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副調研員賀志彬
協助田斌同志工作。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副調研員高玉英
協助高淑霞同志工作。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副調研員倪洪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副調研員沈然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副調研員尚平
協助梅俊輝同志工作。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副調研員段旭輝
協助左暉同志工作。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副調研員鄒雨
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政務的綜合協調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檔案、會務、接待、“一號通”、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分解、督查督辦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牽頭負責機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牽頭負責信訪工作。牽頭負責組織機關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和新聞發布工作,牽頭負責微信、微博、網站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設備配備和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承擔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工作。牽頭負責委內及所屬單位內部的消防、反恐怖具體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法律顧問有關事務。協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承擔集中行政許可審批核准有關工作。
三、發展戰略和規劃處
提出全市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市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發展規劃。統籌規劃編製立項。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
四、國民經濟綜合處
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主要預期目標。負責全市經濟監測分析、預測預警,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全市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全市經濟安全、資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有關政策建議。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配合開展經濟安全、資源安全有關工作。牽頭起草重要文稿。負責經濟領域新聞宣傳工作。
五、體制改革綜合處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上級部門安排的專項改革方案。配合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和壟斷行業改革。研究提出完善產權制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
六、固定資產投資處
編製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統籌開展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分析監測、預測和預警,協調解決投資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建議。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措施建議。指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經費。負責編製市級重點項目年度計劃。統籌協調重大項目推進工作。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PPP)合作。嚴格依法審批涉及消防安全和反恐怖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的立項服務工作。編製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計劃和項目審批管理。
七、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
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規劃及有關政策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重大項目。配合做好全口徑外債管理有關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擬訂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本外幣國際商業貸款(含境外發債)規劃。提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修訂建議。
八、輻射中心辦(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協調推進昆明市“一帶一路”、輻射中心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一帶一路”、輻射中心建設重大規劃、重大政策和年度工作安排,推進落實重大項目,研究解決重大問題。負責孟中印緬經濟走廊、中緬經濟走廊建設等合作協調機制涉及昆明市有關工作,負責泛珠三角、川滇黔等國內區域合作涉及昆明市有關工作。負責開展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建設有關工作。
九、地區經濟處
推進全市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負責組織我市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推進縣域經濟發展等有關工作。承擔東川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承擔區域發展、市區融合、北部生態涵養工作。
十、農村經濟處
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草原、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承擔我市生態安全有關工作。
十一、易地扶貧搬遷處
擬訂易地扶貧搬遷、以工代賑有關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並統籌協調實施。負責昆明市易地搬遷脫貧攻堅分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二、基礎設施發展處(昆明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推動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承擔昆明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產業發展處
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位造業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推進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工業重大項目和有關產業基地建設。落實省級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房地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事宜。擬訂並協調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承擔市“188”重點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十四、創新和高技術發展處
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發展的規劃、政策,推進創新創業示範基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提出全市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政策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有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實施重大示範工程。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動新材料產業的培育和發展,協調實施重點計劃及項目。統籌推進“數字昆明”建設。作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產業領軍人才培養和申報工作。
十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組織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有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有關工作。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十六、社會發展處
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人口發展和人口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及有關體制改革。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有關政策措施。負責按照規定許可權對社會事業財政性投資項目進行審批,申報和下達中央、省社會事業專項資金,對有關核准事項進行轉報。
十七、經濟貿易處
監測研判國內外市場及外貿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有關工作。提出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按照全省糧食、棉花、食糖等省級儲備的規劃和總量計劃做好市本級有關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參與昆明市罌粟替代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工作。
十八、財政金融和信用建設處
研究分析全市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重大問題。參與研究財政、貨幣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有關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非上市公司企業(公司)債券監督管理。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髮展與制度建設。統籌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昆明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債務、企業債發行、基金、金融、融資等有關工作。
十九、價格調控監測處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重大價格改革政策、方案。研究提出市級價格調控政策措施建議。負責價格運行分析,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建議。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分析。貫徹執行價格認定政策和制度,受理市紀委市監委、司法及行政機關提出的涉紀涉案物品的價格認定;對縣(市)區紀委監委、司法及行政機關提出的價格認定複核事項進行複核。
二十、價格收費管理處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頒布的價格、收費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國家和省價格定價目錄及價格管理許可權,擬訂由市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標準。指導縣(市)區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開展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參與重要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關價格建議。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統計工作。協調重大價格爭議、重大收費糾紛。
二十一、成本調查監審處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成本調查、成本監審的工作制度、規則。貫徹落實政府定價成本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組織實施政府定價成本信息公開。指導縣(市)區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開展成本調查監審工作。組織實施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負責市級定價壟斷行業、公用事業和公益服務價格成本監審。負責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和政府定價成本監審工作的培訓。
二十二、電力處
組織擬訂電網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電力建設項目審核工作,負責需要國家、省核准的電力建設項目的初審和申報工作。協調落實雲電外送工程項目。負責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淘汰電力落後產能等工作。參與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市場化交易有關工作。協助保障電力運行安全。在昆明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及推廣應用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下,負責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二十三、石油天然氣和能源安全處
擬訂石油、天然氣利用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石油天然氣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需國家、省核准的石油天然氣項目的初審和申報工作。擬訂天然氣儲備規劃、政策,提出市級天然氣儲備、動用建議。承擔油氣體制改革有關工作,開展清潔油品的推廣應用工作。牽頭負責督促指導職責範圍內能源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油氣管道保護義務和能源項目安全管理職責。配合參與能源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二十四、水電新能源處
擬訂水電、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承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審核管理工作,負責需國家、省核准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初審和申報工作。指導督促水電、新能源等項目有關專項驗收工作。擬訂能源發展和改革的政策措施。承擔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能源體制改革方案。負責能源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協調對外能源開發利用合作。
二十五、能源綜合利用處
指導能源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能源科技裝備項目,擬訂實施燃料乙醇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能源行業綜合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統籌協調能源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負責能源重大項目與規劃的銜接和協調。負責昆明市能源局能源信息公開和內部日常運轉工作。
二十六、糧食儲備處
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擬訂全市糧食總量和品種供求平衡計劃。研究提出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市級糧棉糖收購、銷售計劃並組織實施,並管理輪換計劃。提出縣(市、區)儲備糧棉糖的規模建議,指導縣(市、區)儲備糧棉糖管理工作。承擔市場糧油保供和糧棉糖產銷合作、應急等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軍糧供應政策、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落實軍糧供應戰備應急保障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軍糧供應有關工作。
二十七、物資能源儲備處
擬訂市級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健全市級重要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研究提出市級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市級重要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制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政策和制度,組織實施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擬訂市級原油、成品油、天然氣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負責市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救災工作協調及對外聯絡,指導應急工作,組織編製市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突發事件總預案。牽頭編製全市地震應急演練物資儲備預案。
二十八、糧食和物資安全發展處
組織開展糧食和物資儲備設施功能布局、網路體系等重大問題研究。組織編製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以及糧食市場體系、糧食現代物流體系、糧食質量監測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中央、省級、市級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制定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二十九、糧食和物資監督檢查處
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配合公安機關、海關緝私部門等做好打擊糧食走私工作。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昆明市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承擔全市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三十、糧食和物資核算統計處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調查制度》,指導監督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貫徹實施會計制度和財政、金融、稅收政策,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政策性資金,負責儲備糧以獎代補考核工作。負責對省、市各級政策性補貼進行核算和轉撥。監測糧食行業經濟運行,負責重要物資儲備和有關儲備統計及行業財務會計報表審核上報工作,監測重要物資供求變化,開展庫存統計和報告工作。承擔糧食購銷存流通統計、社會糧油供需平衡調查、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糧食產業經濟統計、糧食收購統計、糧食倉儲設施和基礎建設投資統計、糧食執法統計、糧食行業機構與從業人員統計、糧食科技統計等工作。
三十一、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工資福利、幹部考核、隊伍建設、因公出國(境)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等有關工作。
(1)、機關黨委
負責委黨組日常工作。負責委黨組的組織、宣傳、意識形態、統戰、民族宗教工作。承擔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民主生活會等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委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紀律檢查工作。負責委系統工、青、婦工作。指導委屬單位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2)、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落實離退休幹部的各項政策待遇和生活待遇,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日常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3)、中共昆明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
設在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接受中共昆明市委財經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昆明市委財經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經濟發展戰略性、政策性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中共昆明市委財經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置中共昆明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負責處理中共昆明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中共昆明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有關工作,接受中共昆明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三十二 、生態文明建設處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部署和工作要求,組織編製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生態涵養區發展規劃,研究生態文明建設相關配套政策,完善生態建設與保護長效機制,開展生態安全、生態產業發展等重大課題研究,牽頭組織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督查和考核工作。
2020年5月,被昆明市人民政府評為“昆明市2019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