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山堂曲品劇品
遠山堂曲品劇品
祁彪佳(1602—1645年),字虎子、幼文、宏吉,號世培,別署遠山主人,其居“遠山堂”。浙江山陰(今紹興)人。其父祁承爍是著名的藏書家,故祁彪從小就博覽群書;天啟二年中進士,初任興化府推官,魏忠賢倒台後歷任御史和蘇、松巡按。因得罪權貴告歸故里,讀書著述凡九之久。崇禎末復起,任蘇松總督。致仕后家居多年,在整理藏書和編校著述方面有成就。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清兵破山陰,祁彪佳投水殉國。著述有《救荒全書》、《寓山注》、《越中園亭記》、《祁忠敏公日記》、《祁忠敏公遺書》等。曾作傳奇《全節記》和《玉節記》二種(或謂二種實為一種,演蘇武牧羊故事),祁氏酷愛戲劇,曾搜羅大量戲曲作品。祁彪佳著述中最突出的是戲曲評論專著《遠山堂曲品劇品》。
《遠山堂曲品劇品》受呂天成《曲品》之啟發,仿體例擴展而成的。祁氏《曲品》評論明代傳奇作品計分妙、雅、逸、艷、能、具六品和雜調一類加以綜合性的品評。現僅存殘稿,妙品已佚,雅品只留三十一種,余者有逸品二十六種,艷品二十種,能品二百十七種,具品一百二十七種,雜調類收弋陽諸腔劇目四十六種,總計得四百六十六種,這個規模較呂天成《曲品》已擴大了一多。《曲品》的擇取原則和品評標準在氏《曲品敘》中有明確說明:“予操三寸不律,為詞場董孤,予則予,奪則奪,一人而瑕瑜不相掩,一帙而雅俗不相貸。”申明自己的品評力求公正客觀。同時,祁氏還認為:“予之品也,慎名器,未嘗不愛人材。韻失矣,進而求其調,調偽矣,進而求其詞,詞陋矣,又進而求其事,或凋有合於韻律,或詞有當於本色,或事有關於風教,苟片善之可稱,亦無微而不錄。”確認他的擇取標準和品評原則在於“寬和廣”,這兩點在《曲品》都有所體現。也正因如此,祁氏的《曲品》保留了大量的曲目,在品評上也顯出了不拘一格的多樣化特色。
《曲品》不僅是一部出色的戲曲批評著作,同時還有著豐富的理論思想。在對於戲曲作品的品評標準和視角中可以看出,祁彪佳十分重視作品所表現的情感內涵和作者氣格,對那些表現“外御強敵,內除奸佞”的作品如《五全》、《蛟虎》、《雙忠》、《擊築》等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對那些諷時之作更是加以熱情的讚美,由此,他對那些媚世和荒誕不經之作則明確地表示了反對的立場,“一涉仙人荒誕之事,便無好境趣”,認為“說神說鬼,去本色遠矣”。關於戲曲藝術的審美理想,祁氏《曲品》崇尚自然奔逸,他評戲曲語言的最高準則是“駢美而歸於自然”,“香色出於俊逸”,而戲曲的情節結構則推崇“波翻浪疊,不可摸捉”的“奔逸”和“舒展”。在音律和文詞的關係上,祁氏是重文詞的,他讓湯顯祖高居於“妙品”,正顯示了這種特色。
祁氏《劇品》是元明雜劇評論集,其中尤以明雜劇為主。《劇品》體例與《曲品》同,著錄和評判元明雜劇二百四十二種,共分妙、雅、逸、艷、能、具六品,計妙品二十四種,雅品九十種,逸品二十八種,艷品九種,能品五十二種,具品三十九種。其中一百十二種為已佚作品,其他書籍也不記載,故《劇品》亦有較高的史料價值。祁氏品評元明雜劇,其批評視角和品評準則與《曲品》一致。在作品所表達的內容上,也推崇雜劇的諷世、嘲世作用,如評王九思《沽酒游春》:“王太史作此痛罵李林甫,蓋以諷刺時相李文正者……一肚皮不時宜,故其牢騷之詞,雄宕不可一世。”評徐渭《漁陽三弄》為“千古快談”。祁氏論劇,常常從作者之氣格、品行人手,認為“作者氣格卑下,焉得有佳詞乎?”並明確指出:“作詞以媚人者,詞必不佳。”對於雜劇作品的藝術形式,祁氏追求“意與法合”,故對徐渭的作品有頗高評價,列為“妙品”,認為“文長奔逸不羈,不仇於法,亦不局子法”。在雜劇語言方面,則強調“融煉無跡”,“珠圓玉潤,咀之而味愈長”。這種準則與《曲品》之追求“自然”是一致的。《劇品》對戲曲人物的塑造也給予較注意,如評《八仙慶壽》:“仙人各自有口角,從口角中各自現神情。”評《義勇辭金》:“不但關公之義勇,千古如見,即阿瞞籠絡英雄之伎倆,亦現之當場矣。”他對戲曲文學的劇場效果亦十分重視,要求使“閱者恍然置於戲場中”。
《遠山堂曲品劇品》具有重要的文獻價值,它保留了大量的戲劇作品名目,所錄明代傳奇、雜劇共七百零九種,較之呂天成《曲品》、姚燮《今樂考證》以及王國維《曲錄》所載多出二百九十一種,是目前所能見到的戲曲著錄中最豐富的一種,對古代戲曲曲目的保存和整理有重要意義。
今存有明《遠山堂》藍格原稿本,由黃裳整理校訂,1959年上海出版公司出版的《遠山堂明曲品劇品校錄》本。其中《曲品》部分還有明啟元社黑格鈔本、《西廂記與白蛇傳》附錄本。《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六)則分別以《遠山堂曲品》和《遠山堂劇品》之名予以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