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事
清代黃宗羲詩作
《書事》是明末清初詩人黃宗羲創作的一首七言絕句。共三首,此其一。詩中的黃花指菊花,詩人借菊花表明自己在艱難困苦中,依然堅定信念,不向困難低頭的志向。
初晴泥路覺槃跚,
聽徹松濤骨亦寒。
莫恨西風多凜烈,
黃花偏耐苦中看。
雨後初晴,走在泥濘的山路上,覺得腳步蹣跚;
聽到呼嘯而過松濤聲,亦覺得寒風徹骨,
不要恨西風凜冽,
然而,菊花偏偏在寒風及較差的
環境中中,顯得十分好看。
黃宗羲的這首詩,讚美了菊花不怕晴雨寒風,在艱苦環境中怒放。而作者為著名的反清鬥士,處境不佳,前路泥濘“覺蹣跚”,在艱難困苦中,依然堅定信念,猶如野外之菊,迎風怒放。
這首詩告訴我們,人生道路泥濘難行,有時生存環境亦寒風刺骨,必須堅定信心,不畏險阻,蹣跚前行,就像寒風凜冽中的“菊花”,偏耐“苦中看”。
黃宗羲(1610.9.24-1695.8.12),漢族,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字太沖,一字德冰,號南雷,別號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藍水漁人、魚澄洞主、雙瀑院長、古藏室史臣等,學者稱梨洲先生。明末清初經學家、史學家、思想家、地理學家、天文歷算學家、教育家。“東林七君子”黃尊素長子。與顧炎武、王夫之並稱“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與弟黃宗炎、黃宗會號稱“浙東三黃”;與顧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並稱為“明末清初五大家”,亦有“中國思想啟蒙之父”之譽。與陝西李顒、直隸容城孫奇逢並稱“海內三大鴻儒”。黃宗羲提出“天下為主,君為客”的民主思想。他說“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主張以“天下之法”取代皇帝的“一家之法”,從而限制君權,保證人民的基本權利。黃宗羲的政治主張抨擊了封建君主專制制度,有及其重要的意義,對以後反專制鬥爭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黃宗羲學問極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一生著述多至50餘種,300多卷,其中最為重要的有《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明夷待訪錄》《孟子師說》《葬制或問》《破邪論》《思舊錄》《易學象數論》《明文海》《行朝錄》《今水經》《大統歷推法》《四明山志》等。明萬曆三十八年八月初八(1610年9月24日),黃宗羲出生於紹興府餘姚縣通德鄉黃竹浦,其地現名浦口村,屬浙江省餘姚市明偉鄉。降生前夕,母親姚氏曾夢見麒麟入懷,所以,宗羲乳名“麟兒”。父黃尊素,萬曆進士,天啟中官御史,東林黨人,因彈劾魏忠賢而被削職歸籍,不久下獄,受酷刑而死。崇禎元年(1628年)魏忠賢、崔呈秀等已除,天啟朝冤案獲平反。黃上書請誅閹黨餘孽許顯純、崔應元等。五月刑部會審,出庭對證,出袖中錐刺許顯純,當眾痛擊崔應元,拔其須歸祭父靈,人稱“姚江黃孝子”,明思宗嘆稱其為“忠臣孤子”。得拜名師,入社興學黃宗羲歸鄉后,即發憤讀書,“憤科舉之學錮人,且建‘續鈔堂’於南雷,以承東林之緒”。又從學於著名哲學家劉宗周,得蕺山之學。崇禎四年(1630年),張溥在南京召集“金陵大會”,當時恰好也在南京的黃宗羲經友人周鑣介紹參加復社,成為社中活躍人物之一。這年,他還加入了由名士何喬遠為首領的詩社;後來,黃宗羲與萬泰、陸符及其弟宗炎、宗會等還在餘姚組織過“梨洲復社”。明亡抗清,兵敗隱居崇禎十五年(1642年),黃宗羲北京科舉名落孫山。冬月初十,宗羲回到餘姚家中。崇禎十七年春,明亡。五月,南京弘光政權建立,阮大鋮為兵部侍郎,編《蝗蝻錄》(誣東林黨為蝗,復社為蝻),據《留都防亂公揭》署名捕殺,黃宗羲等被捕入獄。翌年五月,清軍攻下南京,弘光政權崩離,黃乘亂脫身返回餘姚。閏六月,餘姚孫嘉績、熊汝霖起兵抗清。於是,黃變賣家產,召集黃竹浦600餘青壯年,組織“世忠營”響應,著《監國魯元年大統歷》,魯王宣付史臣頒之浙東。順治三年(1646年)二月,被魯王任兵部職方司主事。五月,指揮“火攻營”渡海抵乍浦城下,因力量懸殊失利。六月兵敗,清軍占紹興,與王翊殘部入四明山,駐杖錫寺結寨固守,后因其外出時部下擾民,寨被山民毀而潛居家中,又因清廷緝拿,避居化安山。六年朝魯王,升左副都御史。同年冬,與阮美、馮京第出使日本乞兵,渡海至長崎島、薩斯瑪島,未成而歸。遂返家隱居,不再任職魯王行朝。順治七至十一年,遭清廷三次通緝,仍捎魯王密信聯絡金華諸地義軍,派人入海向魯王報清軍將攻舟山之警。期間家禍迭起,弟宗炎兩次被捕,幾處極刑;兒媳、小兒、小孫女病夭;故居兩次遭火。順治十年九月,始著書講學,康熙二年至十八年(1663年-1679年),於慈溪、紹興、寧波、海寧等地設館講學,撰成《明夷待訪錄》、《明儒學案》等。入清拒仕,著述以終康熙十七年(1678年),詔征“博學鴻儒”,學生代為力辭。十九年,康熙帝命地方官“以禮敦請”赴京修《明史》,以年老多病堅辭。康熙帝令地方官抄錄其所著明史論著、史料送交史館,總裁又延請其子黃百家及弟子萬斯同參與修史。萬斯同入京后,也執意“以布衣參史局,不署銜、不受俸”。是年黃宗羲始停止講學,悉力著述。二十二年,參與修纂《浙江通志》。廿九年,康熙帝又召其進京充顧問,徐乾學以“老病恐不能就道”代辭。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王掞視學浙江,倡議在黃宗羲故居黃竹浦重建忠端公(黃尊素)祠,宗羲寫了《重建先忠端公祠堂記》。次年,王掞又捐俸匯刻劉宗周文集,宗羲與同門友董瑒、姜希轍一起編輯了《劉子全書》,並為之作序。黃宗羲像,作者吳旭,1676年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黃宗羲將舊刻《南雷文案》等文集刪削修改,定名《南雷文定》重行刊刻。這年,他自築生壙於龍虎山黃尊素墓側,並有《築墓雜言》詩。康熙二十九年,黃宗羲年已八十,曾至杭州、蘇州等地尋訪舊跡,拜訪朋友。次年,應新安縣令靳治荊之邀遊覽黃山,為汪栗亭《黃山續志》作序。康熙三十一年,黃宗羲病勢沉重,聞知賈潤刊刻其《明儒學案》將成,遂抱病作序,由黃百家手錄。次年,《明文海》編成,宗羲又選其精粹編為《明文授讀》。康熙三十四年七月三日(1695年8月12日),黃宗羲久病不起、與世長辭。他在病中曾作《梨洲末命》和《葬制或問》,囑家人喪事從簡:死後次日,“用棕棚抬至壙中,一被一褥不得增益”,遺體“安放石床,不用棺槨,不作佛事,不做七七,凡鼓吹、巫覡、銘旌、紙幡、紙錢一概不用”。黃宗羲在臨終前四天給孫女婿萬承勛的信中寫道:總之,年紀到此可死;自反平生雖無善狀,亦無惡狀,可死;於先人未了,亦稍稍無歉,可死;一生著述未必盡傳,自料亦不下古之名家,可死。如此四可死,死真無苦矣!黃宗羲曾自雲一生有三變:“初錮之為黨人,繼指之為遊俠,終廁之於儒林,”這正是黃宗羲一生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