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郡

衡陽郡

公元220年,孫吳於長沙郡西南部設衡陽郡,治地在今湘潭境內,下轄蒸陽(今衡陽縣)、重安(今衡南縣)、湘南(湘潭市)、湘西(今衡山、衡東、南嶽區)、湘鄉、益陽等縣。此為歷史上首次出現以衡陽命名的郡。

衡陽郡簡介


三國兩晉南北朝
三國時期衡陽分屬衡陽郡和湘東郡,出現二郡分立。公元220年,孫吳於長沙郡東南設置湘東郡,郡治設酃縣(今衡陽市珠暉區);並於長沙郡西部設衡陽郡,治地在今湘潭市區,下轄蒸陽、重安、湘南、湘西、湘鄉、益陽等縣,為歷史上首次出現以衡陽命名的郡。
南北朝,設衡陽王國,下轄衡陽郡、湘東郡。
隋朝
公元589年,隋滅陳並改郡為州,並衡陽、湘東兩郡為衡州總管府。
唐朝
唐天寶年間將衡州改稱衡陽郡,直至唐乾元元年復用衡州。肅宗至德二年置衡州防禦使,治衡州(今衡陽市),領衡、涪、岳、潭、郴、邵、永、道八州。
公元764年,唐朝為了加強對湖南地區的控制,設置湖南觀察使。湖南觀察使駐衡州。
宋朝
為衡州衡陽郡,湖南提刑司治所。
元朝
確定行省制度,改置衡州路總管府,在衡州設湖南宣慰司。元貞元年(1295)衡永郴桂諸路人民抗糧、抗丁,起義頻繁,朝廷于衡州設行樞密院。
明朝
衡州府,下轄衡陽縣(衡陽市區、衡陽縣、衡南縣)、衡山縣(南嶽區、衡山縣、衡東縣)、耒陽縣(耒陽市、安仁縣)、常寧縣(常寧市)、茶陵州(茶陵縣、攸縣、炎陵縣、安仁縣)、桂陽州(桂陽縣、臨武縣、藍山縣、嘉禾縣),明朝中後期設雍王、桂王藩國,都衡陽。
清朝
置衡永郴道,駐衡州府,領衡州府(衡陽縣、清泉縣、衡山縣、耒陽縣、常寧縣、安仁縣、酃縣、桂陽州、臨武縣、藍山縣、嘉禾縣)、永州府(零陵縣祁陽縣、東安縣、道州、寧遠縣、永明縣、江華縣、新田縣)、郴州(永興縣、宜章縣、興寧縣、桂東縣),雍正十年(1732)增領桂陽州,更名衡永郴桂道。
公元1676年,吳三桂在衡陽稱帝,國號周。衡陽稱應天府(國都)。
1852年,曾國藩、彭玉麟在衡州創建湘軍。1854年,從衡州出師北伐太平天國。
民國
民國三年(1914年),廢府存道,廢衡州府,改衡永郴桂道為衡陽道,俞壽璋任道尹。衡陽道(全省三道:衡陽道、湘江道、辰沅道)所轄縣仍如清朝衡永郴桂道,治所衡陽,直轄湘南34縣。
1937年,湖南分十個行政督察區,第二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駐衡陽,轄衡陽、衡山、常寧、耒陽、攸縣、安仁、酃縣、茶陵。
1941年1月,湖南省政府決定將衡陽縣東華、雁峰、西湖、石鼓、江東5鎮和城郊的廣福、奇罡、酃湖3鄉區域設置衡陽市,直屬湖南省政府,衡陽縣治仍駐市區。
1942年,國民政府設縣級衡陽市。1943年,升為省轄市。1944年,全城毀於戰火。
新中國
1949年設衡陽專區,專署駐衡陽市。轄衡陽市及衡陽、衡山、攸縣、茶陵、酃縣、安仁、耒陽、常寧等8縣。
1950年衡陽市改為省直轄。
1952年撤銷衡陽專區,設立湘南行署,行署駐衡陽市。原衡陽專區所屬衡陽、衡南、衡山、耒陽、安仁、炎陵、常寧等7縣和原郴州專區所屬郴縣永興資興桂東、汝城、宜章、臨武、藍山、嘉禾、桂陽等10縣,原零陵專區所屬零陵、東安(駐白牙市)、祁陽、祁東、新田、寧遠、江華、道縣、永明等9縣划入湘南行政區,轄1市26縣。
1956年永明縣改稱江永縣。1959年,衡陽市劃歸衡陽專署和湖南省領導,衡南縣交由衡陽市領導。1961年,原由衡陽市領導的衡南縣劃歸衡陽專署領導;由零陵縣析置冷水灘市;衡陽縣由城關鎮遷駐西渡鎮;衡陽專區轄2市、11縣、1自治縣。1962年,撤銷冷水灘市,併入零陵縣;將零陵、江永、道縣、寧遠、東安5縣及江華瑤族自治縣從衡陽析出成立零陵專區;衡陽專署轄1市、6縣。1963年由衡山縣析置南嶽縣(駐南嶽鎮)。1966年,撤銷南嶽縣,併入衡山縣;由衡山縣析置衡東縣(駐吳集)。
1970年衡陽專區改稱衡陽地區,地區駐衡陽市,轄衡陽市及衡南(駐衡陽市)、衡山、衡東、常寧、祁陽、祁東、衡陽(駐西渡鎮)等7縣。
1980年2月20日,國務院批准衡陽市升格為地級市,下設江東區、城南區、城北區。
1983年2月8日,國務院批准撤銷衡陽地區,所屬的衡陽、衡南、衡山、衡東、耒陽、常寧、祁東6縣劃歸衡陽市;祁陽縣劃歸零陵地區。
1984年5月22日,國務院批准設立衡陽市南嶽區,以衡山縣的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1986年11月11日,國務院批准(國函[1986]170號)撤銷耒陽縣,設立耒陽市(縣級)。1996年11月26日,國務院民政部批複(民行批[1996]86號)撤銷常寧縣,設立常寧市。

歷任郡守


三國
衡陽郡太守葛祚
衡陽郡太守霍竺
衡陽郡太守繆禕
兩晉
衡陽郡太守習鑿齒
衡陽郡太守商靈均
衡陽郡太守劉翼
南北朝
衡陽郡太守何承天
衡陽郡太守杜烈
衡陽郡太守殷景仁
衡陽郡公蕭諶
衡陽太守劉期
衡陽太守王矩
衡陽郡太守楊邠
衡陽郡太守樊通
衡陽郡太守謝答仁
衡陽郡太守滕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