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經濟開發區

山東省的省級經濟開發區

山東任城經濟開發區,坐落在濟寧東城區,是首批經國家發改委審核通過的省級經濟開發區。規劃面積85平方公里,建成5平方公里,設有創業中心,山推工業園,外商投資工業園,機械加工工業園,石油化工工業園,服裝生產加工工業園,食品加工工業園。

設立背景


任城街景
任城街景
山東省濟寧市任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依託任城優越的地理位置、豐富的自然資源和日趨完善的投資環境,現已形成以工程機械、機電一體化、石油化工、汽車配件四大產業為主導,其他產業各具特色、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
截止2008年6月,完成項目總投資86億元,完成工業生產總值205億元,已成為任城區對外開放的窗口,招商引資的平台,高新產業的聚集區。
山東省濟寧市任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地理位置優越,一零四、一零五、三二七國道、濟嵐公路環繞開發區,日荷、京福、京滬高速公路、石新、京滬、京九鐵路、京杭運河三級航道等縱橫過境,新籌建的國際機場距離開發區進16公里,交通十分便利。任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佔地面積5.98平方公里,設有創業中心、山推工業園、電子工業園、機械加工工業園、生物醫藥工業園、自2001年8月奠基以來,開發區共投資2億元,完成了2平方公里的開發建設,使園區具備了"八通一平"(供電、供水、電信、寬頻、郵政、供熱、供氣、道路、土地平整)的基礎設施。
開發區依靠優惠的政策,良好的投資環境,高效優質的服務,多渠道、多形式的開展招商引資。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共吸引國內外客商46家,在建企業27家,投產企業8家,合同利用資金12億元。現開發區已初具規模,形成了以生物化工機械電子、服裝服飾加工、文教衛生等一體的高新技術開發區。

規劃


任城經濟開發區是首批經國家發改委審核批准的省級經濟開發區,人口8.5萬,規劃面積85平方公里,建成區面積20平方公里,2009年8月經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認證,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認證,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認證。任城開發區產業發展一直保持快速高效健康的發展態勢,逐漸形成裝備製造產業、醫藥健康產業、新材料新能源產業、現代服務產業四大產業集群。
機械加工產業集群,各類機械製造加工企業已發展到168家,產品涉及汽車發動機、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起重機及多種類型配件共1000多個品種;
醫藥健康產業著力打造的孔聖健康產業基地,佔地300公頃,是集藥品保健品生產、研發、會展、貿易、物流、電子商務、融資信貸與一體醫藥健康產業基地。現入駐醫藥生產、物流配送企業20餘家,2010年產值突破100億元,該產業園區在蘇魯豫皖乃至全國都有較強的影響力。
現代服務業,以醫藥物流、現代第三方物流為主導;以400公頃的城市綜合體、東方文化博覽城建設為載體,實現開發區現代服務業新的增長極。
新材料、新能源產業,開發區新材料、新能源產業是集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的企業集合,具有技術高度密集,研究與開發投入高,產品的附加值高,生產與市場的國際性強,以及應用範圍廣,發展前景好等特點。
開發區成立以來,園區開發建設一直保持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態勢,主要經濟指標年均增幅超過30%,綜合發展指數位居濟寧市省級開發區前列。目前,園區已經成為了濟寧市任城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增長極。
開發區近年來每年新增科技項目超500個,擁有各類研發機構160個,專利申請年均增長50%,其中發明專利佔比約50%。國家級技術中心1個,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3個,國家名牌1個,國家馳名商標1個;省級高新技術企業3個,省級技術中心1個,省級名牌2個,著名商標2個。機械製造產業集群,被評為山東省機械製造特色產業集群。創新人才日益增多,積極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大專以上人才總量列濟寧市省級級開發區前列。建設生產力促進中心,創立海外歸國人才創業科技園,吸引各類留學生創辦企業。
任城開發區各項事業全面發展,始終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方針,統籌推進經濟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區街發展更趨協調,注重區街一體化發展,所轄街道主要經濟指標領跑全區鄉鎮,大力實施老街區改造、新街區建設、鄉鎮學校達標升級、燃氣入戶等實事工程,城鄉社保全面並軌。社會事業加快繁榮,統籌推進科教文衛體各項事業,努力實現教育現代化,建立了以鄰里中心和社區工作站為依託的新型社區服務管理體系,醫療衛生服務網點實現全覆蓋。
任城開發區圍繞建設現代工業新城的發展目標,致力於打造千億園區、爭創國家級開發區,整體提升開發區的招商引資質量和產業發展水平,不斷拓展投資服務的領域和內涵,今日展現在我們面前的是一個,以國家級的名譽誠招天下,以國家級的標準精心打造,以國家級的禮遇貼心服務為宗旨的魅力任城經濟開發區。

設施


任城開發區環城瀕湖臨礦,區位優勢突出,地理位置優越。水陸空交通便利,郵政、電訊設備完善,電力充足,金融機構齊全,完備的基礎設施為任城經濟和社會的跨越式發展創造了條件。

交通運輸

境內現有一條高速公路(日東高速)、兩條國道(G105北京-珠海、G327連雲港菏澤)、七條省道(濟微線、濟魚線、濟梁線、濟董線、嵐濟線、日東連接線、濟嘉線),公路里程總計199.9公里。貨運周轉量萬噸公里;客運周轉量42457萬人公里。全區已實現“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客車”工程,交通極為便利。目前,全區共有各類運輸公司100餘家,2004年全區營運車輛達5608部,完成客運量175萬人。擁有貨運車輛3000餘部,完成貨運量2651萬噸,貨運周轉能力58355萬噸公里。以京杭大運河為主航道,現有航運公司21家,擁有各類港口碼頭23處,各類貨運船舶近900艘,載重噸位達到14萬噸,泗河港、濟三碼頭、許庄北港、魯任港已成為內河航運的重要港口,有力地帶動了煤炭運輸業的迅速發展。 2004年,全區來自煤炭運輸業的稅收近1000萬元。現代商貿物流業的快速發展,為任城經濟的發展開闢了新領域,注入了新活力。全區規模較大的物流企業有世通物流、海信物流、櫻花物流、林海物流、萬里物流等,投資3000萬元的廣源醫藥物流、投資900萬元的聖德寶物流即將投入運營。

郵電通訊

全區郵電局(所)12處,郵政業務總量2004年達1038萬元,電話交換機總容量12.2萬門,電話機累計90520部。2005年建設村級郵遞代辦所507處,建所比例達到99%。

能源供應

任城礦產資源眾多,已探明煤炭儲量41.5億噸,水資源充沛、電力充足。全區電網實現了環網雙電源供電,共擁有110Kv變電站3座,35Kv變電站13座,3-10Kv變壓器2599台,變電總容量57.67萬Kva。共有11個鄉鎮供電所、50個電工組。2004年,全年實現購電量4.26億KWh,售電量4.05億KWh。

金融保險

2004年全區金融機構各項存款餘額為450402萬元,各項貸款餘額為293185萬元;銀行現金收入1140496萬元。各類保費收入8431萬元,其中,財產險保費2431萬元,人壽險保費收入6000萬元。

投資優勢


人文優勢

濟寧市是世界著名的歷史文化名城和旅遊勝地,富有深厚的文化底蘊,是中國五大聖人(孔子孟子、顏子、曾子子思)的誕生地,是儒家文化的發源地。任城區就坐落在這片祥和的土地上。

資源優勢

任城區這片熱土是全國八大煤炭基地之一,優質煤儲量達250億噸,佔山東省煤炭總儲量的1/2。任城區境內現有礦井12隊,年產原煤4000多萬噸。
濟寧市年發電量高達210億千瓦時。擁有亞洲最大的火力發電廠。為任城區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充裕的能源。
任城區淡水資源豐富,地下水資源佔山東省近1/10,世界最大的人工河——京杭大運河南北縱貫任城全境。這些都為任城提供了充足的淡水資源。
人力資源充足。曲阜師範大學濟寧學院濟寧職業技術學院濟寧醫學院等多所高等院校,為任城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各類人力資源。

交通優勢

105,327國道和日荷高速,均通過任城區。開發區距離火車站僅2.5公里,至高速公路入口僅5公里。
任城規劃
任城規劃
京九(北京——香港九龍)、京滬(北京——上海)鐵路通過濟寧,兗石(兗州——日照)鐵路向西與隴海線相連,直達中國西部地區和中亞、西亞以及東歐。開發區距離日照港271公里,距離青島港360公里,距離濟南機場180公里。

產業優勢

濟寧市長江以北重要的工商業中心城市,依託濟寧市,任城區現已建立起各領域較完備的產業和流通體系。其內產業完備,其中工程機械,石油化工,汽車配件,紙製品加工等特色產業,具有強大的競爭力。
目前,GE杜邦伊頓、沃爾馬、ADM住友小松、東棉、日綿、味之素、大宇、正大、德國鳳凰、伊藤忠等世界500強企業紛紛落戶濟寧。為任城企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配套環境。

優惠政策


總則

第一條為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激勵任城區內外企業和社會各界人士招商引資的積極性,加快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步伐,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任城實際,特制定以下優惠政策。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招商引資,是指任城區內外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各界人士(以下簡稱引薦人),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引進的區外項目和資金。
第三條引薦人引進區外項目和資金,為任城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貢獻的,享受本規定的相應獎勵。外來投資者投資興辦的各類項目,須在任城區辦理工商、稅務登記,並申報繳納全部稅費,方可享受本規定的相應獎勵。
第四條對引薦人的獎勵以引進項目的貢獻及效益為依據。對引進或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採取一次性獎勵和跟蹤獎勵相結合的方式予以重獎。按照“誰受益,誰出資,不重複計獎”的原則,獎金由受益財政或受益單位支付。
第五條引進的各類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境保護規定和任城區產業發展方向,堅持引進高新技術項目、“三資”項目、稅源項目和大項目的原則。

獎勵政策

第六條引進資金的獎勵
任城某工廠車間外景
任城某工廠車間外景
(一)引進無償資金,用於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按當年實際到位資金數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從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辦理的信貸資金及借款,或通過其它渠道引進的社會資金,用於城市或經濟園區大型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使用期一年以上的,按照實際使用數額的0.2%給予引薦人一次性獎勵。
(三)下列引進資金情況的不予獎勵:
1、用於抗旱、防汛、救災、扶貧、社會救助、土地復墾、冷浸田及塌陷地治理等政策性或指令性專項撥款。
2、上級主管部門撥付的用於本單位經費列支的款項。
第七條引進項目的獎勵
(一)引進農業龍頭企業並形成稅收的,按照兩周年內上繳稅金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自納稅之日起,第一年按上繳稅金區級實際留成部分的35%對引薦人進行獎勵;第二年按上繳稅金區級實際留成部分的25%對引薦人進行獎勵。引進農業龍頭企業未形成稅收的,按外方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對引薦人進行一次性獎勵。對已形成稅收的項目,引薦人可以選擇上述任意一種的獎勵方式。
(二)引進區外人員新辦工業項目的,或投資租賃工業企業並在該區辦理工商註冊、稅務登記,且申報繳納全部稅費的,按照兩周年內上繳稅金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自納稅之日起,第一年按上繳稅金區級實際留成部分的30%對引薦人進行獎勵;第二年按上繳稅金區級實際留成部分的20%對引薦人進行獎勵。在受獎年度內,年納稅額低於20萬元的項目不予獎勵。
(三)引進商貿經營型企業(不包括房地產開發項目)或引進區外新型服務業企業,並將工商、稅務變更到我區註冊登記,且申報繳納全部稅費的,按照兩周年內上繳稅金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自納稅之日起,第一年按上繳稅金區級實際留成部分的20%給予項目引薦人獎勵;第二年按上繳稅金區級實際留成部分的10%對引薦人進行獎勵。在受獎年度內,年納稅額低於10萬元的項目不予獎勵。
第八條引進港、澳、台及國外資金興建“三資”企業,以及引進投資額1億元以上的項目(不包括房地產開發項目),年納稅額達到第七條受獎規定的,實行以下獎勵:
(一)按外方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5%對引薦人進行一次性獎勵。其中引進“三資”企業的,按外方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對引薦人進行一次性獎勵;
(二)自納稅之日起,每年按上繳稅金區級實際留成部分的2%對引薦人進行終身獎勵。項目引薦人有權對獎勵資金進行合法轉讓、繼承。
對引進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大項目的引薦人,安排其一名符合就業條件的子女或配偶在財政供養的單位就業。
第九條提報招商信息的獎勵
對提供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投產項目的信息提報人,按外方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萬分之一給予一次性獎勵。

對投資者

第十條財稅獎勵政策
(一)凡在任城區新開辦的年納稅額50萬元以上,經國家、省級科技部門鑒定的高新技術項目,自納稅之日起,3年內把實際上繳稅金區級留成部分的100%獎給企業(已經享受本政策規定以外土地出讓等優惠政策的項目除外)。
(二)凡在任城區新開辦的年納稅額50萬元以上的“三資”項目,自納稅之日起,3年內把實際上繳稅金區級留成部分的100%獎給企業(已經享受本政策規定以外土地出讓等優惠政策的項目除外)。
(三)凡在任城區新開辦的年納稅額30萬元以上的農業龍頭企業,自納稅之日起,3年內把實際上繳稅金區級留成部分的50%獎給企業。其中對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根據其當年實際發生的貸款存量(使用期一年以上),按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予以貼息補助,貼息補助期為一年,每個企業最高補助額不超過50萬元。新建農業龍頭企業獲得國家、省級農業龍頭企業稱號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凡在任城區新開辦的年納稅額50萬元以上的服務業項目(不包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納稅之日起,5年內把實際上繳稅金區級留成部分的15%獎給企業(已經享受本政策規定以外土地出讓等優惠政策的項目除外)。
(五)凡在任城區新開辦的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投資強度、容積率符合規定的工業項目,自納稅之日起,3年內把實際上繳稅金區級留成部分的30%獎給企業(已經享受本政策規定以外土地出讓等優惠政策的項目除外)。
(六)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新建項目,參照濟任發〔2007〕20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用地優惠政策
(一)外來投資者可通過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達到投資強度規定要求的(省級園區內每畝不低於160萬元,其它區域內每畝不低於100萬元),可獲得區政府財政資金扶持。對工業項目和農業龍頭企業,按實際繳納土地出讓金政府收益部分的100%給予資金扶持;對服務業項目實行“招、拍、掛”方式,按市場價格運作,對其中投資額較大的項目(不包括房地產開發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資金扶持。
(二)鼓勵老企業通過嫁接改造,利用自有存量土地進行合資合作經營,盤活存量低效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前提下,企業通過招商引資在原用地範圍內,新建和改擴建工業項目,其投資額度、建築容積率等指標符合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的,其增加建築面積部分不再收取基礎設施配套費
第十二條收費優惠政策
(一)凡在任城區投資興辦的各類項目,由項目引薦單位和項目所在地共同辦理各種證照手續,實行“一站式”服務。
(二)投資新建項目,從立項、審批到開工建設,行政事業性收費按國家、省規定的下限徵收。
第十三條外來投資者在用水、用電、供暖、就醫和子女入托、入學、入伍、就業等方面,與本區公民享受同等待遇。對完成新上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的大項目或新上項目年繳納稅金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人代表,安排其一名符合就業條件的子女或配偶在財政供養的單位就業。
第十四條鼓勵區內現有企業通過搬遷或合資合作進入區政府確定的重點園區集中建設,符合相應規定的,享受上述各項獎勵和優惠規定。

獎勵兌現

第十五條實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兌現,由區督導考核中心組織考核認定,區招商局負責日常調度統計工作。
第十六條引薦人的確定辦法
(一)引薦人是指直接介紹投資者來任城區投資興辦各類項目和企業的區內外機構、單位和個人。
(二)一個引進項目一般只確定一名引薦人,實行一次性登記。確屬聯合引薦的項目由各引薦人協商比例,享受相應獎勵。
(三)引薦人須填寫《任城區招商引資項目引薦人登記表》,經外來投資者出具證明、區督導考核中心審核確認。
第十七條引進資金的獎勵辦法
引進資金到位后,由引薦單位或引薦人向區督導考核中心申報。區督導考核中心依據受益單位出具的證明、銀行票據、財政撥款文件、受益單位到帳憑證等有效證明,按規定程序審核報批后給予獎勵。
第十八條引進項目的獎勵辦法
引進項目需提供工商註冊、稅務登記、完稅憑證,其中享受固定資產投資優惠政策的,還需提供資金到位證明和固定資產投資憑證等相關資料。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由區督導考核中心按市場價值進行評估認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后予以獎勵。
第十九條對投資者優惠政策的兌現辦法
享受財政扶持政策的項目,由項目納稅人申報,分別由工商、財稅、金融等相關部門出具工商註冊、稅務登記、完稅憑證、銀行到位資金證明、固定資產投資證明等相關資料,由區督導考核中心認定或評估,報區委、區政府審批后逐一兌現。

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繳納稅金是指增值稅、營業稅和所得稅,不含其他稅費。同一項目同時符合幾條獎勵政策的企業或個人,其獎勵按高限辦理,不重複計獎。本政策規定獎金以人民幣支付,引進外資或外資項目,折算成人民幣後進行獎勵,匯率以資金實際到位之日國家外匯牌價為準。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本規定騙取獎勵的,責成有關部門追回全部獎勵資金,並報請有關部門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獎勵資金先由區財政統一支付,然後按照“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由受益財政分別負擔。其中對固定資產投資億元以上進入“一區三園”建設的項目,獎勵資金由區財政支付。受獎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文件規定與本規定有不一致的,以本政策規定為準。本規定由區督導考核中心、區招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