弔祭

弔祭

弔祭是弔唁死者的日子,山西各地一般都在出殯前一天,俗稱“開悼”或“開弔”。開悼時架設靈棚,將棺木移置靈棚之中。名為“移靈”。隆重喪事在靈棚前要搭牌坊。靈棚內懸幔帳或簾,後面停棺,前面為堂,靈堂中擺有供桌,桌上供靈花,陳列牌位和祭器、祭品,懸掛死者遺像。兩側擺各式紙紮和陪葬品,如童男童女、金銀二斗、金銀二山、搖錢樹、聚寶盆、引路菩薩、打道鬼、方相以及輓聯、挽幛、花圈等。開弔后,親友來弔喪,統按照“死者為大”的規矩,上香跪拜。沁縣一帶稱“跪草”,曲沃等地稱“跪靈”,聞喜一帶則稱之為“坐草守靈”。

古代喪禮形式


弔祭
弔祭
古代喪禮中,外來親友對死者的哀悼有吊、奠、賻(fu付)三種形式。講究奠用香燭、酒果;賻用錢帛、金幣;奠后再燒紙,則為吊。山西民間於此變通頗多:平定一帶弔喪時奠而不弔,有的用豬頭、雞和面魚,名為“三牲”;有的用20多個麵餅,名為“蒸爐食”;如賻,則用現金,姻家再加酒食,稱為“上祭禮”。聞喜等地弔喪時奠、賻兩兼,一般親友至少為大饃兩個,每個重2.5市斤;至親奠品除挽幛、宴席、三牲、香燭外,還須有大饃80至120個。大饃可用現金代替,二者在奠品中的比例一般為三、七折或四、六折。興縣一帶親友助喪,稱為“照什房”;至弔喪時,只以紙錢數張來吊,俗稱“燒紙”;次日復來靈前一拜,叫做“道煩惱”。五寨等地,親友弔喪一般紙不過三張。當地有“三張麻紙一騾馱”的俗語,意思是說燒化三張麻紙,所得的冥錢須一匹騾子來馱。弔喪者拿來麻紙后,要換成紙錢燒化,俗稱“接紙”。

管炕

在弔喪活動中,嵐縣一帶還有一種“管炕”的習俗,即本家、鄰里或親友幫助喪家招待賓客的住宿和飲食。一般分三步進行,一是請炕。喪家根據賓客人數定出所需的炕數(一般每一炕家負責六至八人),然後略備水酒,請炕主前來議事,徵得同意后,炕家就算定下來了。二是管炕,頭一天祭祖結束后,就由總管分配炕員,抄出名帖交與炕家。炕家把賓客接到家中,煙酒茶飯款待。一般晚上吃麵條,取親戚往來長久未斷之意。第二天,出殯后賓客要在喪家“坐老齋”、即吃完殯飯。飯後再由炕家接到家中稍事休息,下午散客,炕家的義務也就完成了。第三步是謝炕,下葬后的第二天中午,喪家要設酒席酬謝炕家。謝炕完畢,管炕這一活動也就全部結束了。管炕還有“干、濕”兩種,以上所述叫“濕炕”,即連住帶吃;而“干炕”,就是只管住,不管吃,事後也不謝炕。一般“濕炕”居多,“干炕”較少見。當地把這種活動作為一種互助性的活動,誰家也不計較為對方擔負義務的多寡。只要出現這種情況,大家都義不容辭地承擔起來。

叫廟

出殯頭天晚上,五寨一帶還有“叫廟”的習俗。民間認為亡魂無陽氣,不得與人共處,自死者絕氣時已入附近寺廟庵觀棲身。於是,在出殯前一天,家人和親友要抱著牌位,打著引魂幡,提著燈籠,吹打著鼓樂到附近寺廟庵觀或其遺址招魂。設祭之後,家人大呼死者,一路放聲大哭回家。安放牌位后,繼而把斜蓋著的棺蓋打開,由死者的長子取凈水一碗,用新棉花球給死者擦臉,俗稱“開光”。象徵地擦拭完之後,碗里的水不倒,由兒孫、女兒及外孫分喝,以此表示對死者的孝敬,大家依次繞棺而過,瞻仰死者遺容,然後請木工重新封棺,打上“銀綻”表示再不開棺了。

伴靈

這天晚上,興縣一帶講究“伴靈”,親友會集靈堂,飲宴通宵。五寨一帶則由死者的子女、孫子和外孫哭著守靈,稱為“哭靈”。太原等地,親友在這天晚上要帶著香燭、紙錢和果盒到靈前祭拜,名為“辭靈”;這一儀式,大同一帶則在出殯前三天進行。

其他民族風俗


邊哭邊唱的習俗並不是少數民族的專利,在長江流域的漢族居住區,從古代起也盛行以歌代哭的巫風。我們知道古代的巴蜀荊楚地區都巫風甚濃,而吳越地區又迷信鬼神,因而這些地區在辦理喪事時,都頗注重禮儀形式,不敢得罪鬼神,而這時候巫師的作用就顯得格外重要。巫在楚國確實是個了不起的職業,在春秋時期,楚國的大夫王孫圉就對晉國的趙簡子說到楚國的寶貴人材觀射父,說他除了能在諸侯國間遊刃有餘,妥善地處理好外交事務以外,還能在鬼神之間溝通與人的關係,能使鬼神不怨恨楚國,不降禍於楚國。王孫圉認為這是楚國最可寶貴的財富,這種財寶是那些金銀財富所無法比擬的。這觀射父是何許之人呢?原來他就是當時楚國的一位大巫,因此而被列為楚國的首要國寶。可見楚國對巫的重視程度。巫因為具有溝通人與神之間關係的職能,因此凡是有需要與鬼神打交道的事情,有巫出面當然就要方便得多了。楚人的習俗中有“信巫鬼,重淫祀”這一條,加上有道家思想的影響,楚地信鬼崇巫之風盛行,一直到現代,不能不說是古代的遺風流俗。古代楚地的巫與鬼打交道的一個重要方法,就是以歌舞娛神,這一點我們從春秋戰國時期楚國的風俗中,可以找到比較多的材料。反過來說,古代中國歌舞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為了與鬼神打交道。而在楚國這種風氣後來發展到極致,這其中也包括了在喪葬活動中以歌舞娛鬼神。我們最早見到的仍然是屈原楚辭中所描繪的圖景。屈原在《招魂》這一篇中曾生動地描繪了招喚亡魂的喪祭儀式中,亡魂歸來與家人共享歡樂的場面。辭中寫道:在鍾、鼓、琴、瑟等樂器的伴奏下,一會兒用吳、蔡的調子唱著“新歌”,一會兒由鄭、衛的舞女款款起舞,跳到高潮之時,歌樂狂作,聲震宮幃。為了吸引亡魂的歸來,巫歌盡情的渲染人間歌舞聲色的美好,“叩鐘調磬,娛人亂只”“魂兮歸來,聽歌撰只”。(《大招》)我們對古代楚地的喪葬習俗現在知道得確實不多,但是我們還是能夠找到一條重要資料,那就是,楚國的思想家莊子,他在自己的妻子死後,不是象別人那樣痛哭流涕,而是坐在地上邊敲盆子邊唱歌,這成為最早的以歌代哭的範例。後世長江流域的人們就承接了這一遺緒,在舉辦喪事時,也要鼓盆而歌。楚辭中描繪的巫禮樂舞,後來在長江流域地區一直流傳了下來,很多習俗後來都保存在苗蠻之地,成為少數民族喪葬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在喪葬祭奠的樂舞中保存下來的。就此一點我們大概可以說,少數民族喪葬風俗中的以歌舞娛鬼神的形式,與楚人的祖先中存在的以歌舞招魂的形式是有一定的淵源關係的。到後世,這種風俗在漢族地區不象在少數民族地區那麼盛行,但是在某些漢族的居住地區,這種習俗也仍然沒有被完全阻斷。我們可以看到在湖北的江陵、沙市一帶,大凡舉辦喪事,歌師和鼓手(這些人中的較大一部分是由道士擔任,而道士就相當於古代的巫師。)會自動上門唱“喪鼓歌”,當地又叫“鼓盆歌”。
在這個地區鼓盆而歌還只是喪歌中的一種,叫做“坐喪”,還有轉喪和跳喪習俗。“轉喪”是在弔唁期間,孝子頭戴花爛草帽,任人醜化一番,身背大鼓,繞棺跑跳,鼓師樂手跟在後面擊鼓唱歌,通宵達旦,一連數日,他們認為這樣做才能顯示出自己的孝心。跳喪的習俗在鄂西的長陽、五峰一帶比較流行。當家中的老人去世后,親友鄰居常常自動到死者靈前去擊鼓、唱歌、跳舞。他們的舞姿古樸粗獷,所有的在場者都是“興來必跳,其跳必狂”,場面的熱烈奔放,使人覺得是否誤入一場盛大的歌舞集會,而不是在為某一位死者送終。(李惠芳《楚俗散論》載《楚俗研究》第二集)湖北當陽地區也比較流行“坐喪”和“轉喪”的唱喪形式,演唱者有時是道士,有時也由鼓樂班坐堂演唱,還有的喪家請盲人來家中演唱。當地打喪鼓的目的一是為了悼念已亡故之人,還有一個目的就是為了招待前來弔唁的親戚和朋友,因守靈有幾天的時間,當地的民俗就以打喪鼓來款待客人。這與我們在後面將要講到的少數民族的唱喪目的是有所區別的。

如何弔喪


湖南的巫文化表現在喪葬習俗上的內容,一點也不亞於湖北,他們在辦喪事期間也廣泛盛行以歌舞鬧喪的形式。他們把親屬為死者守靈叫做“伴喪”,在伴喪期間有這樣一些活動:如暖喪、暖孝、唱夜歌、打喪鼓等。瀏陽地區的人家中如有人去世,親友鄰居夜晚都要聚集到這裡,擊鼓喧鬧,一直要鬧到早晨。岳陽地區也沿襲過去古老的風俗,弔唁者通宵圍坐在喪家,敲鑼打鼓設宴唱叫,他們把這些歌叫做“孝歌”。郴州地區把眾人聚集到一處歌舞笑鬧地辦喪事,叫做“鬧喪”,鬧喪一般也是通宵達旦。衡陽地區除了親友鄰居聚集一處通宵達旦地唱鬧以外,還要請巫師前來犒勞鬼神,這大概也是為了搞好與鬼神的關係才這麼做吧,當地把這種習俗叫做“唱夜歌”。
臨猗一帶,在出殯頭天晚上還有“暖窯”的習俗,家人要帶著香燭、紙錢和酒食到墓穴中去祭奠。聞喜等地,死者的兒孫要在墓穴的四角點火,表示把炕燒熱了,死者可以安睡其中。翼城一帶,死者的兒孫和至親則在墓穴中用木炭火煎食油餅,稱之為“暖房”。
“送行”的習俗,山西南北都有。五寨等地,在天蒙蒙亮時,由死者的長子一人出門,燒化紙車、紙馬、“家奴、院工”以及死者生前用過的枕頭,當地稱為“送烏明頭紙”。然後提一罐紅豆稀飯,在天亮前從家門一直撒到墳地。聞喜一帶則是家人、親友一齊到村外大路口,依次拜禮奠酒後,把寫有死者姓名的牌位插到紙馬上點火燒掉,表示死者騎馬離去。送行時哭,回來便不再流淚。
在出殯之前,除了各種弔喪供祭外,死者仍象生前一樣享受著人間煙火食,一日三餐,頓頓必由家人親供,清晨盥洗用品也一如日常安排,連飯後的嗽口水杯也不可缺少。每次供奉時,家人必痛哭盡表。這樣,一直侍候到出殯,死者才算是離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