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隸
詞語概念
奴徠隸,通常指失去人身自由並被他人任意驅使的,為他們做事的人。“奴”和“隸”這兩種奴隸名稱在先秦時代都已存在。世界歷史上,人們因為戰爭、犯罪、破產等原因成為奴隸,在成為勞動工具的同時也被當成一種有價值的貨物進行贈賜與交易。
奴隸可以通過逃亡、贖身、立功等行為重新成為自由人。歷史上比較著名的奴隸有斯巴達克斯。活在一個被"奴役"的生活之中。
奴隸[詞語概念]
1.為奴隸主無償勞動而沒有
《後漢書·西羌傳》:“羌無弋爰劒者,秦厲公時為秦所拘執,以為奴隸。”
《新唐書·魏元忠傳》:“閹豎者,給宮掖掃除事,古以奴隸畜之。”
宋司馬光《涑水記聞》卷十三:“汝曹降賊,必驅汝為奴隸,負擔歸其巢穴。”
2.引申為被奴役被壓迫的人。
毛澤東《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無數萬成群的奴隸--農民,在那裡打翻他們的吃人的仇敵。”
3.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如果不使用奴隸種植糖作物,糖價就會太高。”
4.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在下德意志,波西米亞……農民就是農奴,他們操另一種語言。
5.婢僕。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爰及農商工賈,廝役奴隸,釣魚屠肉,飯牛牧羊,皆有先達,可為師表。”
宋蘇洵《廣士》:“雖奴隸之所恥,而往往登之朝廷,坐之郡國,而不以為怍。”
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三》:“但自有婢媼,不用張之奴隸耳。”
巴金《滅亡》第十章:“然而我底母親因為沒有了人間的愛死去了,我底表妹被人強迫做奴隸去了。”
6.奴役,役使。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續黃梁》:“荼毒人民,奴隸官府,扈從所臨,野無青草。”
孫中山《香港興中會宣言》:“庶我子子孫孫,或免奴隸於他族。”
奴隸社會
雖然“奴”和“隸”這兩種奴隸名稱在先秦時代都已存在,然後“奴隸”一詞卻是在漢代之後的著作里才出現的。
特別是商和西周的奴隸,大概絕大多數都來自這些人。從殷墟甲骨文和西周銅器銘文可以看出,無論是商、周王朝或是其敵對的方國、部落,都力爭在軍事行動中擒獲戰俘並掠取對方人口。商代貴族獲得的大量俘虜,如羌人、夷人等,一部分用作人殉人祭,一部分則淪為奴隸。西周時期,殺人祭祀的現象大大減少,俘虜用作奴隸的比例大幅度上升。在西周前期的小盂鼎銘文所記的征伐某個方國的戰爭中,周人斬獲了三千八百多個首級,還俘獲萬三千八十一人。《左傳》中關於春秋時期俘虜的記載很多。戰國時戰敗國的青壯年大批戰死,《尉繚子·武議》就指責用兵攻人者“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貨財,臣妾人之子女”。時人亦常把奴隸稱為“虜”。不過在戰國時期,其他來源的奴隸急劇增加,俘虜作為奴隸來源的重要性不如過去突出。
征服者對被征服的國家或部落的處理方法比較複雜。從西周春秋時代史料看,統治者往往使被征服者中原來有射御等作戰技術的人充當在軍事上為他們服役的“臣”、“仆”,使原來從事農業勞動的人成為為他們耕種土地的“庸”;同時不僅允許這種臣、仆或庸有家庭,而且還讓他們大批聚居在一起。他們究竟是否應該看作奴隸,尚有待討論。
古羅馬奴隸
自戰國始,貧民或其他破產者出賣妻子、兒女為奴的現象大量出現。有時他們採取贅的方式,即以妻兒作為債務抵押,過期不能償債就被債主沒為奴隸。作為抵押的贅子如被債主家招為女婿,就成為贅婿。戰國時贅婿的地位極低,跟奴隸相似。自賣為奴的現象在戰國時期也已存在。上述奴隸,基本上可以看作債務奴隸。
奴隸的子女在一般情況下仍是奴隸,即《漢書·陳勝傳》所謂“人奴產子”。
此外,強抑、誘拐以至掠賣人為奴等現象也是存在的。
古代奴隸
西周時期的曶鼎銘有用馬和絲等物贖回五個奴隸的記載,這還不能算真正的奴隸買賣。真正的奴隸買賣的出現大概不會早於春秋時期。戰國之際,“賣仆妾售於閭巷者,良仆妾也”,反映出奴隸買賣已極其普遍。公家、私家之間也進行奴隸買賣。《國語·吳語》記越王勾踐在伐吳前下令說,軍士因不聽命被斬者的妻兒要沒為奴隸賣給私家。秦簡《封診式》的“告臣”爰書說,士伍甲由於其臣“驕悍,不田作,不聽甲令,謁賣公,斬以為城旦,受價錢”。可見私家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把奴隸賣給公家。此外,如國家沒收犯罪者的奴隸、私人用奴隸為官奴贖身、國家間或私家間掠奪奴隸、佔有他人的逃亡奴隸等等,也都會使奴隸變換主人。春秋以前,奴隸基本上掌握在大夫以上的貴族手中。到戰國時,由於舊制度的崩潰和奴隸買賣的發達等原因,佔有奴隸者的範圍擴大。從秦簡《封診式》的“封守”爰書看,一個不富有的無爵的士伍也佔有著一臣一妾。上引“告臣”爰書所說的奴隸主也是一個士伍。
殷墟甲骨文中有不少講到奴隸逃亡的卜辭。《尚書》、《左傳》、《墨子》及雲夢秦簡中的《日書》等,都記有奴隸逃亡的史實或“逃臣”一類的詞語。為了鞏固自身統治,先秦時期的統治者對奴隸逃亡問題非常重視。周文王有“有亡荒閱”之法,規定如有奴隸逃亡,就要進行大搜查。戰國時衛嗣君為了顯示法令的尊嚴,甘願用一個叫左氏的邑去換回一個逃亡到魏國的胥靡。可見奴隸逃亡要獲得成功並不容易。
指有關的人或公家把奴隸贖為庶人。《呂氏春秋·察微》說:“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指其他諸侯國),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其他國家不知是否有類似規定。秦律允許人以爵級或用“丁粼”(不知是否為丁壯之意)男子贖取隸臣妾。一般隸臣用兩人贖取,達到“免老”年齡的老隸臣和高五尺以下的小隸臣以及隸妾,用一人贖取。用來贖取的人則成為隸臣。估計一般被用來贖取隸臣妾的人都是私家奴隸。此外,秦律還允許百姓以“戍邊五歲”而不抵消應服之役的條件,贖取當隸妾的母親或姐妹一人為庶人。
奴隸在幹活
兩極世界理論分析指出,農業發明后,以土地為根據的競爭關係成為人類社會進化的主要動力。部落間以土地為根據的兼并戰爭達到一定規模后,便產生了奴隸制國家和奴隸階級。
斯巴達克斯(Spartacus,約公元前120年—公元前70年)是巴爾幹半島東北部的色雷斯人,羅馬侵入北希臘時,他被俘虜,並被賣為角鬥士奴隸,送到卡普亞城一所角鬥士學校參訓。在一次格鬥比賽中,他與十個奴隸共同向羅馬人進行反抗。他鼓動同伴們奪取武裝,逃到維蘇威火山上發動起義。起義隊伍由七十餘名角鬥士很快發展為十餘萬人,並多次戰勝羅馬軍隊。但後來起義部隊中發生分化,起義也由盛轉衰,後來被克拉蘇鎮壓下去,斯巴達克斯也在阿普里亞戰役中壯烈犧牲。
革命導師馬克思稱斯巴達克是“偉大的統帥,古代無產階級的真正代表”,列寧也讚譽他為“最大一次奴隸起義的一位最傑出的英雄”。
隨著社會進步,時代的發展,奴隸範疇已經遠遠擺脫了先前的原始定義,漸漸的引申為受制於某種事物或者行為,使得自己喪失了獨立自主,自由支配的能力,活在一個被“奴役”的生活之中,主要表現為卡奴、孩奴、網奴、手機奴,學位奴,情奴,電視奴等等。
奴隸[詞語概念]
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個漢語新詞之一,車奴,原本是指那些打腫臉充胖子的傢伙——明明養車很吃力還要買,弄得自己不敢吃好不敢喝好,還美其名曰提高生活質量。在現代,‘車奴’並不是貶義,它只是一種生活方式而已。
網奴又叫網癮症,是指上網者心甘情願成為網際網路低卑的奴隸而不能自拔。有以下判斷標準:一是上網成癮,花在網際網路上的時間比預期的長,每天上網的時間越來越長,次數越來越多。二是因上網影響日常工作、學習。如因上網而顛倒作息時間,忽略家庭、朋友和同事;影響功課和成績,影響工作表現及效率,無法兼顧社會角色,如學生不願上學、成人不願上班等。三是混淆虛擬和現實,喜歡在網上尋找刺激多於和人相處。遇煩惱時,總會想到上網。剛下網就想再上網。對打擾自己上網的人充滿憤怒;因上網而失眠而且下網后總想著網上的事。
卡奴,顧名思義就是持卡人成信用卡、現金卡的人每月都要為這些卡還款的人。隨著信用卡的逐漸普及,刷卡消費和透支消費已經成為很多現代人的生活方式。然而,就在一些人津津樂道於信用卡消費的種種優勢時,卻出現了越開越多的“卡奴”。非理性消費的增多,使“卡奴”們陷入一種難以走出的財務困境,以致形成惡性循環。說起自己從月月精光到負債纍纍的過程,每個“卡奴”都有一部血淚史。金融專家指出,透支消費應該量力而行,市民對待信用卡更需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