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符號
視覺符號
今天,我國讀者對於“符號學”這個名詞,可以說已經不再陌生。但要說對其有了比較全面系統的了解,也許還未到此程度。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出版的這套“符號學譯叢”,集中地介紹了法國符號學研究成果,為在我國開展符號學研究和於符號學分析有興趣的讀者提供了原始參照。
法國的符號學研究,萌生於二十世紀上半葉,但其得到真正意義上的發展,還是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和以後的時間。它的發展,得益於多種學科在二十世紀獲得的重大進步。
首先,現代語言學是符號學獲得理論構架和研究方法的主要依據。第一次把對符號的研究當作一門新學科提出的,是瑞士語言學家F·索緒爾(1857- 1913)。他在其對現代語言學發生深遠影響的《普通語言學教程》中預言將有一門專門研究“符號系統”的學科出現,並為其做了初始的理論準備。他的繼承者丹麥語言學家葉爾姆斯列夫(1899-1956)通過其《語言學理論導論》和《語言論集》兩本著述,為後來的結構語義學的建立奠定了認識論基礎。法國語言學家本維尼斯特(1902-1976)有關“陳述活動語言學”的研究成果,使得符號學藉助於敘述主體的陳述來掌握意義成為可能,從而形成了話語符號學的概念和研究方法,因此也就使符號學更靠近了言語活動的實際情況。
其次,文化人類學為符號學提供了部分研究對象。由於文化人類學與符號學都關心話語中影響個體言語的文化習慣(風俗,習慣,沉澱在集體的言語活動實踐中的動因,等),所以它們在這些方面多有交叉。而對於主導話語的跨文化形式即敘事文形式的規律性研究,早在符號學介入之前就由文化人類學家們開始了,當然,這種研究也首先得益於語言學的理論啟發。法國社會學家馬塞·莫斯(1872-1950)曾系統地論述了價值物品與財富在社會的循環中的相互關係,從此,“社會性變成了一種系統,而在這個系統的各個部分之間,我們可以看到銜接、等值和蘊涵關係”(列維-斯特勞斯評語)。列維-斯特勞斯本人也在這方面有非常出色的分析實踐。杜梅澤爾(1898-1986)在《神話與史詩》中以相近的術語解釋了印歐宗教中眾神的“三種等級功能的意識形態”。於是,一種總的結構,在不考慮個別的情況下出現了,而在這種結構中,特殊的問題也在其中找到了它們的準確位置。俄國形式主義文論家普洛普(1895-1970)1928年出版的《俄國民間故事形態學》,於六十年代初被翻譯成法文在法國出版,極大地推動了符號學的研究。格雷瑪斯(1917-1992)就在其基礎上深入而又全面地研究了敘事語法,提出了完整的既可用於文學敘事文又可用於社會敘事文的符號學理論。
最後,在哲學方面,符號學從現象學研究理論中吸收了其有關意指作用(signification)的概念的大部分內容。符號學概念中的“意義顯現”表達方式,就源自現象學的啟發。這種表達方式,在感覺的範圍之內於感覺主體與被感覺對象之間互為基礎的關係之中,把意指形式的地位確定為可感覺的與可理解的、幻覺與分享的信仰之間的一種關係空間。格雷瑪斯在《結構語義學》中明確地寫到:“我們建議把感知確定為非語言學的場所,而對於意指作用的理解就在這個場所內”(第8頁)。當然,符號學不能被看作是現象學的一個分支。符號學對於現象學的借鑒,主要得益於德國哲學家胡塞爾(1859-1938)的《現象學的主導觀念》(於1950年譯成法文)和法國哲學家梅爾洛-龐蒂(1908-1961)的《感覺現象學》(1945)。
法語中,有兩個術語sémiologie和與sémiotique與漢語中的“符號學”一詞對應。這兩個術語的使用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之前沒有根本性區別,而且sémiologie早於sémiotique。從七十年代開始,由於使用sémiotique一詞的研究者的研究工作出現了重大突破,隨後,這兩個術語所涵蓋的研究內容便出現了較大的區別。
1、semiologie:該術語本來是指醫學科學中對於“病相”的研究工作。索緒爾在《普通語言學教程》中第一次將其用來稱謂對於“符號系統”的總體研究。在認識領域,該術語先是指20世紀60年代在索緒爾、葉爾姆斯列夫和美國語言學家雅格布遜(1896-1982)影響之下圍繞著法國結構主義(列維-斯特勞斯、杜梅澤爾、羅蘭·巴特、拉康等)而進行的工作。隨後,一些人狹隘地理解了索緒爾為sémiologie所確定的定義(例如Prieto和 Mounin的研究),而把自己的工作局限於對符號本身的探討,從而擺脫不了對於“語言符號”模式的機械性的運用。他們排除與其他人文科學的認識論的一切聯繫。這種研究為傳播學理論所包括,最終成為語言學的附屬學科。從研究內容上講,sémiolo gie不關心語義問題,它把對於能指的描述當作一種通常的釋義活動來對待,而在這種釋義活動中,自然語言是其工具。在與語言學的關係上,它不承認語言學的優先地位,因為它只強調符號本身的特定性。然而在解讀一些非語言的符號(圖片,繪畫,建築等)時,它卻經常借用自然語言這種中介,例如羅蘭·巴特(1915-1980)在《服飾系統》一書中,就採用了對時裝的描述性文字進行分析的做法,而不是對時裝本身進行分析。在分析繪畫作品時,它也是只限於分析繪畫的描述性語言。
2、sémiotique:該術語源自英文semiotic,最早由美國符號學鼻祖皮爾士(1839-1914)使用,指的也是對符號的研究,在這個意義上,它與索緒爾使用的sémiologie沒有區別。現代的法國的sémiotique研究者們並不看重語言符號,認為符號是一種已經建構的對象,而不是可供觀察的對象。他們更看重語義研究,努力探討意指方式,認為符號學應該成為一種有關意指系統的理論,他們研究的領域是作為意指實踐結果的各種文本。在這方面,形成了以結構研究為主的格雷瑪斯等人的學派和克里斯特瓦(1941—)的認識論符號學研究(參照語言學模式和精神分析學理論而建立的“語義分析”符號學)。前者由於研究陣容大,成果頗豐,而成為法國符號學研究的主流:這一學派以“法語研究學會”的成員為主,其通常的稱謂便是“巴黎符號學學派”。可以說,巴黎符號學學派的有關意指理論的基礎概念,已經在格雷瑪斯的《結構語義學》中得到了闡述。按照格雷瑪斯的主張,符號學(sémiotique)就是意指系統的一種等級分析學說。他把一個意指整體分為深層結構、表層結構和表現結構,對這些不同層次的確立和相互關係的研究,一直是巴黎符號學學派的工作內容和成績所在。
深層結構即意指整體的“形態”結構。形態是由“義子”組成的內在世界,而其“句法”即其組織形式則是意指活動的基本結構。在對於深層“句法”的研究方面,格雷瑪斯等人的成功之處在於引入了“符號學矩陣”概念。這種矩陣被認為是位於深層、並且具有邏輯——語義特徵的意指結構的組織形式。符號學矩陣的確立使得分析對象的語義聚合關係得到了描述。正是在這一層次上,符號學以語言學的語義研究為基礎,但又增加了與社會和文化相聯繫的內容和分析方法。表層結構,指的是在義素層上的行動模式。行動模式是格雷瑪斯在總結了俄國形式主義文論家普洛普為俄國民間故事總結出的31種“功能”的基礎上,概括出的敘事文行動者之間的關係模式。它包括六個行動者:發送者、接收者、主體、對象、助手,對手,它們之間的各種結合方式便構成了“敘述”句法。在這當中,行為者的行動模態的引入也是非常重要的。格雷瑪斯首先把行動模態劃分為想要、能夠和懂得三個方面,進而根據符號學矩陣的原理確定了“實際狀態的模態”,從而建立了敘述圖式。這樣一來,巴黎符號學學派的符號學理論,就不僅可以適用於文學的敘事文,而且也可以用於多類意指整體。正是在這一層次上,符號學包容了傳播學,並具有了更廣闊的研究範圍。在巴黎符號學學派看來,由能指組成的表現平面即語言符號層不是他們的研究內容,而是語言學在語義研究之外的語音和語法研究內容。上面說過, sémiologie的研究僅限於能指符號的特徵性,所以,它正是在表現層上依賴於語言符號模式。
實際上,sémiologie的研究者們從羅蘭·巴特開始也已經意識到“任何sémiologie系統均與言語活動混合在一起”。他們進而認為 sémiologie是話語的意指單位的科學。所以,現在的sémiolog ie研究,也出現了一定的向sémiotique方面的變化,這樣,兩個術語的內涵就開始有所接近了。
法國的符號學研究,從起步到今天已經形成了基本的理論框架,為符號學的“自立性”做出了貢獻,成了世界範圍內這一領域研究的佼佼者。因此,有必要對其進行較深入的了解。
我國的符號學研究,從總的情況來講,長時間處於“引進”階段。當然,符號學的一些相關理論在我國某些領域的應用已經開始,語言學、邏輯學、翻譯理論和文學研究都對符號學程度不同地有所借鑒。這套叢書的出版無疑會對我們的研究和應用有所促進。叢書中的書目,都是法國符號學研究不同時期有影響的著述,包括在 sémiologie和sémiotique名下進行的兩個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後者居多),並且主要是格雷瑪斯、克里斯特娃、托多羅夫的著述,而托多羅夫(Zve tan TODOROV)先生本人又同意做叢書的名譽主編,就更增加了這套叢書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