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檢察院

檢察機關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是宣城市的檢察機構。

內設機構職責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文件文稿,管理秘書事務,處理和編髮檢察信息;負責文件文稿起草、審核;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負責有關工作部署、領導批辦事項督查工作。
2.政治部
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協同機構編製部門進行機構編製實名制管理、統計等日常管理事項;負責機關幹部人事管理、工資管理等工作;負責基層院建設工作;負責檢察機關司法警察警銜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意識形態和檢察文化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檢察機關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表彰獎勵工作。
政治部下設幹部科、宣傳教育科。
3.第一檢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檢察)(含未檢工作)
部門職能:負責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補充偵查、出庭公訴、抗訴以及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負責相關申訴案件辦理;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牽頭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其他綜合性工作。
4.第二檢察部(重大刑事犯罪與職務經濟犯罪檢察)
部門職能:負責重大刑事犯罪與職務經濟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補充偵查、出庭公訴、抗訴以及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負責相關申訴案件的辦理;審查辦理重大貪污賄賂犯罪沒收違法所得案件。
5.第三檢察部(刑事執行檢察)
部門職能:負責對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負責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負責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依照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6.第四檢察部(民事行政檢察
部門職能:負責辦理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監督案件;負責對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以及民事執行活動的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負責相關民事申訴案件的辦理。負責辦理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監督案件;負責對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以及行政執行活動的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負責相關行政申訴案件的辦理。
7.第五檢察部(公益訴訟檢察)
部門職能:負責辦理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負責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負責辦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對同級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負責辦理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8.第六檢察部(控告申訴檢察)(加掛國家賠償工作辦公室牌子)
部門職能:處理來信來訪,受理控告申訴;承辦國家賠償案件;負責國家司法救助工作。
對外加掛國家賠償工作辦公室和12309檢察服務中心牌子。
9.第七檢察部(業務監管)(加掛法警支隊牌子、與檢委辦合署辦公
部門職能: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的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負責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負責業務統計分析研判;負責管理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負責全市檢察機關技術工作的管理、指導和司法鑒定機構、人員的管理,負責與案件有關的檢驗鑒定、技術性證據審查、參與勘查取證等工作。負責人民監督員聯絡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勤務管理和使用,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裝備器材。負責調查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檢察應用理論研究;負責辦理檢察工作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事項;負責檢察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辦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
10.檢察信息技術部
部門職能:負責全市檢察機關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管理與指導;負責檢察機關信息化系統的設施建設、設備選用;負責檢察機關通信、計算機網路、智能會議、信息安全、信息化應用、信息數據的管理、維護和保障工作。
11.檢務督察部(加掛巡察辦牌子)
部門職能:負責對本市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檢察工作規定情況進行督察,承擔內部執法監督和組織檢務督察職能;負責與派駐市院紀檢監察機構的工作協調;承案擔市院黨組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12.檢務保障部
部門職能:編製支出規劃和部門預決算,負責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負責機關車輛使用管理等後勤服務和保障工作。

現任領導


職務姓名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吳劍華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楊林秀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吳小明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宣城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派駐市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組長。王周軍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解兵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舒軍

獲得榮譽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1年4月13日,宣城市人民檢察院“張氏兄弟”案專案組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優秀集體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