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縣國土資源局
沁源縣國土資源局
沁源縣國土資源局於2001年11月組建,承擔著沁源縣主要的土地、礦產資源規劃、開發與保護任務,并行使對下屬管轄地區的土地進行執法監督、處理土地糾紛、管理土地使用權、勘探礦產資源、防治地質災害等的職責。
沁源縣國土資源局在2001年11月由原沁源縣地礦局、沁源縣土地局合併組建,承擔著全縣33萬畝耕地、13種礦產資源的保護與開發任務。全局核定5個行政股(室):綜合辦、耕保利用股、規劃地籍股、礦產地環股、綜合測繪股(對外掛“測繪管理辦公室”);核定3個事業機構:執法監察大隊、土地收儲交易中心、地理檢測信息中心;6個派出機構:沁河、靈空山、李元、王陶、郭道、聰子峪國土資源管理所。全局核定編製104人,其中:行政編製14人,全額事業編製40人,自收自支事業編製50人。
目前,全局共有117人,其中:正式工78人(其中:退休12人),臨時工(包括協管員借調和實習生)39人。在66名在崗正式工中,按編製分:定編11名,待分流55人;按經費分:財政供養24人,自收自支42人;按身份分:公務員10名,事業幹部4名,聘干11名,工人41名。
(1)負責國土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
(2)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政策調研,研究擬定國土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具體措施。
(3)組織編製和實施縣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參與縣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鄉(鎮)編製的土地(礦產)資源規劃;編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建立國土資源信息系統,提供機關信息服務。
(4)監督檢查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及規劃的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國土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權益,查處違法案件。
(5)負責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擬定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負責各類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和農地轉用的審校報批;指導和監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非農建設佔用耕地補充等工作。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7)負責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出資、交易、收購的管理,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8)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的綜合管理,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的評審和認定工作,負責地質資料匯交和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管理、實施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測,建立儲量帳戶,組織礦產資源供求形勢分析。
(9)負責探礦權的設置調查,對勘查活動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及保護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對礦山企業礦產開發和利用的年檢;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
(10)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製年度防災預案,審批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負責地質資源勘查、開發的監督管理。
(11)組織協調並參與中外合資、合作與、外商獨資在我縣境內開展的國土資源勘查、開發項目,組織推廣國土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的先進科學技術。
(12)對鄉(鎮)國土資源工作實行垂直管理。
(13)承擔市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黨務工作,負責有關文件的起草、會議的組織、文秘處理、信息綜合、檔案、保衛、接待、資產管理、人事管理、工、青、婦、計生和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計劃財務及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國土資源各類資金徵收的財務監督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做好季報、年報等各類報表及統計工作。
礦產地環股
主要職責:負責採礦、探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負責礦產資源的保護、調查、規劃和開發利用;負責地質、礦產資源的綜合管理和地質環境保護;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負責地勘資料的匯交和管理,對權屬交易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規劃地籍股
主要職責:監督實施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全縣地籍統一管理,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和變更調查、登記發證、土地使用證書年檢;承擔調處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土地確權和土地登記工作;負責土地統計和土地動態監測。
耕保利用股
主要職責:負責農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實施和耕地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農地轉用審報批和各類建設用地的審報批;負責非農建設佔用耕地補充方案的審批與管理;負責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農地分等定級工作;負責國有土地資產管理,依法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抵押、作價出資等交易行為。
綜合測繪股(對外掛:“沁源縣測繪管理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管理和實施全縣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管理全縣測繪單位資質認證和測繪任務登記;保護轄區內的測量標誌、依法管理測繪市場;負責監督重大測繪項目的招標和測繪成果質量的確認,以及本縣地圖編製、審查、出版、展示等工作。
沁源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組織制定有關國土資源的規範性文件;協調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複議;組織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巡查、調查、查處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國土資源信訪接待、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法律法規培訓工作。
沁源縣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
主要職責:根據縣土地收購儲備委員會批准的收購計劃,對縣城規劃區範圍內企事業單位閑置、低效利用土地進行收購儲備;對縣城規劃和舊城改造中需調整盤活的土地進行收購儲備盤活;管理儲備由縣政府依法收回的違法用地、無主地(即無合法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以及因單位搬遷、破產、改制等原因閑置的土地;管理使用好土地收購、儲備資金;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
沁源縣地理檢測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土地、礦產、地質環境基礎信息和資源利用情況變化趨勢動態資料的收集、技術處理及預測分析;負責各類國土資源工程測量、地形測量、礦山測量、建設用地、勘測定界等基礎測量、測繪工作;負責組織國土資源資料庫及系統網路建設;承擔縣級數據中心職責;負責全縣土地開發整理工作。
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