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小學

1995年在廣東創辦的公立學校

深圳市洪湖小學創建於1995年,坐落於景色秀麗的洪湖湖畔,佔地面積11217平方米,校舍建築面積8995平方米,現有30個教學班,學生1507人,全校在職在編教職工84人,大專以上學歷達87%,教師學歷達標率達100%,小學高級教師63人。2003年春以“優質有特色”的評價通過省一級學校評估。

學校簡介


洪湖小學
洪湖小學
洪湖小學是教育部“九五”重點課題“珠江三角洲教育現代化的理論與實踐研究”試點學校。在各級人民政府關懷、支持下,在教育局黨委正確領導下,全體教職員工務實求真,團結一致,以“教育現代化”的思想,優化教師隊伍,優化育人環境, 優化教育方法和手段,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設,不斷完善辦學條件和提高辦學水平;以“賦予硬體以生命,賦予軟體以靈魂,構建教育生態環境;人文精神滋教育之根,科學精神鑄教育之魂,孕育一代新人”的辦學理念,走依法治校,以德治教,優教興校的道路,構建了“立體化德育體系”、創建了“學習化社區”,“雙語教學”享有盛譽、“心理健康教育”頗具影響,學校“構建學校心理生態環境的研究”的課題被列為廣東省教育廳教育科學“十五”規劃課題。

辦學理念


學校以“三個面向”和“三個代表”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秉承“樂學善思、尚美、求真”的校訓,堅持“全心全意教書育人,一切為了學生”的辦學宗旨和“德育為首,教學為中心,課堂教學和第二課堂雙軌並進,實施素質教育”的教育思想,從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維構建課堂教學,實施優質教育,重視學生養成良好習慣,切實夯實“雙基”,積極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實現“基礎紮實、特長明顯、心胸開闊、思維創新、體格健壯”的培養目標,為學生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辦學特色


洪湖小學“風正、氣新、人和、業興”的校風,“敬業、愛生、求真、創新”的教風,“文明、活潑、合作、進取”的學風業已形成,教育科學化、規範化、現代化建設卓有成效,教育教學條件日臻完善,教育教學質量不斷穩步提高,學校聲譽不斷提升。

獲得榮譽


洪湖小學榮獲“廣東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示範校”、“深圳市教育先進單位”“深圳市效益好學校”、“深圳市綠色學校”“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區標兵”、“深圳市創建文明小區先進單位”、“深圳市教育系統衛生先進單位”、“深圳市工會工作先進職工之家”、“深圳市少先隊紅旗大隊”、“羅湖區先進黨支部”、“羅湖區教育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聯繫地址


另外,車站為洪湖小學,經過的公交車如下:
深圳市B617路公共汽車,具體路線如下:
上行水貝總站翠北小學田貝四路田貝洪湖二街洪湖小學兒童公園洪湖沃爾瑪田貝新村田貝四路翠北小學水貝總站
下行水貝總站翠北小學田貝四路田貝新村洪湖沃爾瑪兒童公園洪湖小學洪湖二街田貝田貝四路翠北小學水貝總站

校長介紹


羅超海,男,1969年生於廣東省興寧市,中共黨員,本科學歷,現為深圳市洪湖小學校長,兼任學校黨支部書記,羅湖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兼職督學;從事教育事業27年,曾獲得全國中小學美術課例比賽三等獎,全國美術教師書畫大賽三等獎,全國中央教科所論文評比中二等獎、深圳市中小學美術創新課例一等獎和三等獎,市教學設計二等獎等學科競賽獎勵30多次;在中外教育刊物、美術報、市教育科研專刊、羅湖教育刊物上發表論文10多篇;先後被評為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教育部“十五”規劃課題科研先進個人、羅湖區先進教育工作者和優秀教師等榮譽數十項。

機構設置


機構名稱職責
校長室對學校總體工作的部署和管理。
書記室分管黨務工作
教導處負責教務及班級管理工作,負責學生檔案資料、學籍管理、課程安排、招生、教師考勤、書本資料征訂家長學校等工作。
總務處負責學校總務後勤工作,負責工程基建、安全治保、食堂、衛生、環境等工作,財務事務。
德育處負責制定學校德育工作計劃,組織學生德育活動,指導少先隊工作,處理學生中的突發事件。

招生入學


本地生源招生範圍及規定凡年滿六周歲,在羅湖區合法居住,有學習能力,深圳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招生規定
凡年滿六周歲,在羅湖區合法居住,有學習能力,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1、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規定,父母在羅湖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當年招生計劃本學年度學校小學一年級預計招生為5個班,250人,根據當年預報名情況,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后,作適當調整。
報名時間4月1日—13日網上報名
報名地點“羅湖區教育局”網上預報名系統,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信息網”或“羅湖社區家園網”—“學位申請”欄目, 按指引進入“羅湖區小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所需提交材料本學年度學校小學一年級預計招生為 按照市有關政策規定,根據適齡兒童的戶籍情況,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向學校交驗如下證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複印件): 1、深圳戶籍兒童(1)戶籍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全家戶口本。(2)住址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和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房屋產權查詢證明》)並實際居住。 2、非深戶籍兒童 非深戶籍兒童父母在羅湖區連續合法居住1年以上,符合市政府“1+5”文件規定就讀條件的,交驗如下證明材料: 溫馨提示:計生管理部門不再出具紙質的《計劃生育證明》,招生系統將直接在網上與計生管理系統比對申請兒童家長的計生狀況。家長務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完善和核對計生信息,以免影響學位申請和入學資格審核。 (1)戶籍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2)居住證明材料:①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和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房屋產權查詢證明》)並實際居住。②父母持有《深圳市居住證》(新)或有效的舊居住證(需滿一年以上)。(3)就業或社保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深圳繳交社會保險的證明(提供社保卡和參保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完整納稅證明。 3、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 屬於享受政府特殊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4、台、港、澳及外籍兒童 (1)台灣籍兒童:①區教育局出具的《台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憑《台胞證》到教育局教育科辦理);②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委託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③法定監護人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和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房屋產權查詢證明》)並實際居住。 (2)港澳及外國籍兒童:港澳籍適齡兒童請到港人子弟學校或其他民辦學校申請學位,外國籍適齡兒童請到國際學校或其他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關於住房材料的說明: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屬於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轄區社區工作站開具相應證明)自有住房可視為購房。 2、居住在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等能證明房產確屬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並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①屬於軍產房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附付款憑證),及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②屬於集資房的,應出具購房合同和交款收據,並由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住房證明材料和實際居住證明;③屬於自建房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證明材料和實際居住證明。 3、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實際居住在一起,戶籍在同一個戶口本。同時提供適齡兒童父母(雙方)在本市沒有房產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地址:羅湖區北環大道1022號金湖文化中心大廈)。 4、住房屬單位職工(集體)宿舍的,所住職工(集體)宿舍應屬所在單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產證。由適齡兒童父母所在工作單位及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居證明材料,並提供實際居住證明,同時提供適齡兒童父母(雙方)在本市沒有房產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地址:羅湖區北環大道1022號金湖文化中心大廈)。按租房處理。 5、2016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先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住址變動后再申請轉學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6、租房居住的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計算租房起始時間以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或《房屋租賃信息》簽發日期為準,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後連續租賃合同可合併計算租住時間,租住時間原則上應跨越2016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地段學校只接受其中一戶的學位申請。7、租房居住的必須出具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列印的,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房產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地址:羅湖區北環大道1022號金湖文化中心大廈)並實際居住。在本市其他地方有房產的,原則上不受理申請。 8、租住在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軍產房和其他小產權房,無法辦理正式《房屋租賃憑證》(紅色封面)的,應到租賃管理部門開具《房屋租賃信息》(藍色封面)。
報名流程1、網上預申請,家長通過預報名系統進行網上預報名。2、提交申請材料,家長到網上預報的地段小學驗核材料。3、就讀和免費資格審核,申請人網上填報的申請信息經學校驗證無誤的,招生系統將採集申請人相關信息,通過網上系統與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數據比對,對申請人進行就讀和免費資格審核。4、公布新生名單,根據申請兒童(及監護人)的學位申請類別和學位申請積分,按順序錄取。對個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進行統籌調劑。5、新生報到,家長根據錄取結果到學校進行正式報名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