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詩詞
李汝倫主編
《當代詩詞》宗旨是為健康發展民族詩歌的優秀傳統,振興中華文化,給廣大詩詞作者提供發表園地,並培養青年作者,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創刊30年來,《當代詩詞》堅持“公心、法眼、鐵面”的選詩原則,品格始終不墜。以鮮明的當代性博得了廣大讀者的熱愛,在中國詩壇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強有力地推動了詩詞的發展,在國內和東南亞一帶很有影響。
一. 作品內容
來稿內容、字數不限,任何形式皆可,如散文、詩歌、小說、劇本、評論、論文、遊記等。投稿作品必須出自原創,並且在中國期刊網首發,不得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作者的投稿資格,情節嚴重者,將在首頁進行公布。投稿者若有抄襲、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或者稿件內容侵犯他人名譽權、隱私權、人格權的,由投稿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中國期刊網概不負責。作品發表要求:期刊保留審稿、退稿和修改稿件的一切權力。投稿不接受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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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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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其他情況,將根據收錄原則進行處理,不一一列舉。
二。版權要求
1、所有作品無論是否發表,作者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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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起源於上古的社會生活,因勞動生產、兩性相戀、原始宗教等而產生的一種有韻律、富有感情色彩的語言形式。《尚書。虞書》:“詩言志,歌詠言,聲依詠,律和聲。”《禮記。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早期,詩、歌與樂、舞是合為一體的。詩即歌詞,在實際表演中總是配合音樂、舞蹈而歌唱,後來詩、歌、樂、舞各自發展,獨立成體,詩與歌統稱詩歌。此外詩歌又可以按照不同的表現形式分為白話詩和文言詩詞,在近代新月詩社力求較好地繼承現代詩和古體詩的關係,在自由的同時強調詩歌的音樂美、建築美,但新月派的理論及作品,未曾獲得讀者的普遍認可。按照文體背後的意識形態不同,又可分為新詩(西洋詩)與古典詩詞(中國詩)。
詩詞在當今現代社會生活中,得以繼承和發展,它傳統形式中的情味意味韻味更能使人接受,它是漢語特有的魅力和功能,這是其它任何語言所沒有和不能的,也是任何語言翻譯不了的。因此,中國傳統詩詞文化是世界文化文學上最獨特而美好的表現形式和文學遺產——(山水情人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