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惟正(945—1015),一作惟道,諱玖,大名(今河北省大名縣)人,潘美第三子。西京作坊使,由大名府遷居山東省青州府臨朐縣竹搭橋,卒葬府城北郭龍形,配王氏葬竹搭橋犬形”。
《宋會要輯》上也有三處提到潘惟正,其中一段寫到,
大中符“八年六月遣內侍
藍繼宗定奪潘美家貲產務令均濟。先是美子惟正卒,詔
劉承規掌其家財,令贍給諸房……年中有餘羨其後,盡以物產以付其家,仍不許貨鬻。至是,美孫衛尉寺丞宗上言,請以京中邸舍田園之利均給,故復遣繼宗往焉”。
潘惟正
咸平初年為閤門副使,后擢西京作坊使。據舊譜記載有五個兒子:貞周、明周、能周、元周、尊周。
潘惟固,官西上閣門使。
潘惟清,官拜崇儀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