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是隸屬於泉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單位簡介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全市各地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
(2)負責組織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界人士;
(3)對政府系統民族、宗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協助地方政府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
(4)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5)分析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研究提出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6)開展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社會事業發展情況的調查分析;
(7)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群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8)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配合有關部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9)推動宗教界認識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10)研究和實施民間信仰活動場所管理辦法;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重要文件起草;擬定機關規章制度,檢查督促重要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文秘、督查、信息、信訪、檔案、機要、保密、保衛、接待、財務、行政管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後勤保障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管理;籌備大型會議,協助相關科室召開業務會,協同各業務科室做好日常內外事務,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教育、人事管理及機構編製工作;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組織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培訓。負責人:黃記明
民族科:研究民族理論和政策,監督執行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和處理民族關係方面的有關政策和措施,逐步健全民族法制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檢查督促民族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管理少數民族成份、聯繫協調有關民族方面的工作。協助擬定民族地區改革開放、經濟發展規劃,提出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參與經濟開發和扶貧工作,推進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經濟;負責民族統計工作,分析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民族經濟發展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研究少數民族教育、文化、藝術、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問題,參與制訂有關發展政策和規劃,並提出相關意見;參與民族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協助處理在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中涉及少數民族的問題;開展民族教育等社會事業方面對口支援和負責少數民族社會事業發展專項經費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負責民族的文化藝術合作與交流;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和民族界人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負責人:倪安娜
宗教一科:負責佛教道教伊斯蘭教方面的工作,研究佛教、道教、伊斯蘭教的宗教理論和政策,監督執行和處理宗教事務方面的有關政策和措施,逐步健全宗教法制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宗教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依法對佛教、道教、伊斯蘭教事務的管理,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協助政府及時處理佛教、道教、伊斯蘭教方面的重大問題;幫助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協助宗教團體搞好教務活動;聯繫宗教界上層人士,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推動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團體和人士開展對外交往等事宜;呈報和初審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團體內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指導協助做好重點寺觀的管理工作。負責人:盧傳家
宗教二科:負責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工作,研究天主教、基督教的宗教理論和政策,監督執行以及處理宗教事務方面的有關政策和措施,逐步健全宗教法制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宗教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對有關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協助政府處理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重大問題;幫助市級天主教、基督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幫助市級天主教、基督教團體辦好所屬宗教培訓班、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聯繫宗教界上層人士指導教堂及活動點的管理;推動天主教、基督教團體和人士開展對外交往等事宜;呈報和初審天主教、基督教團體內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負責人:施炳文
民間信仰工作科:負責民間信仰的管理工作,研究民間信仰的理論和政策,貫徹落實民間信仰管理的有關規定,了解掌握民間信仰的動態,指導協調基層開展民間信仰管理活動。聯繫民間信仰管理人士、引導民間信仰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負責人:駱婷

現任領導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局長:許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