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核戰略
美國籌劃和指導核力量建設與運用全局的方略
美國核戰略(U.S. Nuclear strategy)是指:美國籌劃和指導核力量建設與運用全局的方略,是美國軍事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指導美國核實戰運用與核力量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20世紀40年代末至80年代,美國先後出版了大量有關核戰略的理論著作,對美國核戰略的形成有較大影響。美國核戰略隨著戰略形勢變化而不斷調整,從1945年率先擁有核武器以來,其核戰略隨著軍事戰略的沿革歷經了六個歷史發展時期:
(2)1953~1961年。艾森豪威爾政府奉行“大規模報復戰略”。此時期蘇聯的戰略核武器發展迅速,於1960年1月成立了戰略火箭軍,並逐步部署“兩位一體”戰略核力量,奉行準備全面打贏核戰爭的“火箭核戰略”。這對美國的核力量是一個嚴重的挑戰。因此,美國核戰略從早期的“核壟斷和核訛詐”轉為“全面核大戰”的戰略,即依賴於核武器優勢和大規模報復力量,用美國選擇的武器、方式、時間和地點進行大規模報復。
(6)20世紀90年代至21世紀初期。此時期是美國核戰略全面調整時期。2001年1月8日,美國國防部向國會提交了一份新的《核態勢審議報告》,就核力量的運用方陣、核打擊的目標選擇、核震懾的力量構成等作出了冷戰后最重大的修正,標誌著美國新世紀的核戰略已基本形成。這一階段美國調整其核戰略的目的,是要放手發展攻防兼備的核力量,謀求威懾與實戰兼顧的全面軍事優勢,鞏固美國“一超獨霸”的戰略地位。
美國核戰略主要包括全面核戰爭戰略、相互確保摧毀戰略、確保生存戰略、攻防兼備戰略。
全面核戰爭戰略“大規模報復戰略”的核心內容。基本點是:準備與蘇聯打核戰爭,側重打全面核戰爭。認為,在美、蘇對抗中要以常規武器為盾,以核力量為劍;一旦美、蘇之間爆發戰爭,必須在戰爭初期實施先發制人的核突擊,一舉摧毀敵工業中心和各種軍事基地,使其喪失還擊能力。1955~1956年,美國重新修訂的未來戰爭計劃強調,只要發生美、蘇直接對抗的戰爭,美國就要動用核武器,大戰以外的小戰也可視情使用核武器。美國採用全面核戰爭戰略的主要原因是其擁有絕對核優勢,足以實行核壟斷。
全面核戰爭戰略具有雙重目的,既強調核武器在戰爭中的主導作用,同時更加重視核武器的威懾作用,認為公開聲明對蘇聯的進攻實施大規模報復,恰恰可以懾止蘇聯的進攻和避免實際使用核武器;核報復的核武器能力越強,決心越大,戰爭爆發和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越小。核報復不是為了進行戰爭,而是為了遏制戰爭,從而在戰略思想中全面引進了核威懾概念。由此開始,核威懾理論在美國戰略思想中紮根,發展核武器和維持核優勢是美國歷屆政府追求的目標。
相互確保摧毀戰略
“靈活反應戰略”的核心內容。20世紀60年代,由於美國和蘇聯都有了可靠的第二次核打擊能力,雙方出現了一種“相互威懾”的“恐怖平衡”。美國認為只要保持這種平衡,就可使雙方都不敢輕易發動核戰爭。為此美國國防部長R.S.麥克納馬拉於1964年提出了“確保摧毀核戰略”。主張側重打擊城市目標,即在實施報復性打擊中,摧毀對方的全部城市,以此相威脅,使蘇聯不敢對美國發動核襲擊。他認為,美國只要擁有在第二次打擊時摧毀蘇聯20%~25%的人口和50%的工業生產能力的核力量,即可達到確保摧毀的要求。
其戰略意圖是保持對蘇聯的“相對核優勢”,即要求建立一支遇到對方核突擊后,仍能“確保摧毀”對方的“第二次打擊力量”。這一戰略側重打擊蘇聯的城市目標,以此威懾對方,迫使對方不敢對美國發動突然核襲擊。為實現這一戰略設想,要求建立一個能打擊城市目標的“第二次打擊力量”,以遏制蘇聯的戰略攻擊。在“確保摧毀”核戰略的指導下,美國加強了“三位一體”進攻性戰略核力量的建設,大力發展陸基洲際導彈、潛射戰略導彈和新型戰略轟炸機,加緊核彈頭的生產,使20世紀60年代美國戰略核武器在數量和質量上均擁有明顯的優勢。確保摧毀核戰略,不僅對美國20世紀60年代軍事戰略制定起了作用,而且一直是冷戰結束之前,美國核戰略理論的重要內容之一。
確保生存戰略
“新靈活反應戰略”的核心內容。
其基本點是:建立攻防兼備的核戰略力量體系和天戰反擊體系,反擊敵核戰略進攻,以確保美國生存與安全。
主要內容包括:在核打擊目標方面,由重點打擊城市轉向重點打擊軍事目標;推進核力量現代化計劃,大力提高進攻性戰略核力量的生存、突防能力和命中精度,更新戰術核武器,增強核威懾的有效性;有能力對全面核戰爭和有限核戰爭作出反應,並在對方實施多次核襲擊后,仍能打贏核戰爭;推行“戰略防禦倡議”,建立攻防兼備、能夠打贏各種核戰爭的戰略力量體系;利用在太空上的優勢,抗擊蘇聯的戰略核進攻,確保美國的生存與安全。
攻防兼備戰略
其基本點是在指導思想上,由“相互確保摧毀”轉向“謀求絕對優勢”,強調核力量的攻防一體化;在目標選擇上,由針對單一對象轉向全方位威懾,強調核威懾的目標多樣化;在力量構成上,由主要依賴進攻性核力量轉變為核進攻、導彈防禦和常規打擊能力並舉,強調核戰略的手段多元化;在軍控政策上,由注重多邊、雙邊軍控談判,轉為單方面行動,強調核裁軍的自主化。
20世紀末至21世紀初以來,美國由單純依靠進攻性核力量的核威懾戰略,進一步向“攻防兼備”的核威懾戰略轉變,把戰略防禦力量納入戰略核力量的結構體系之中;在戰略核力量的發展建設上,將進一步突出海基、空基、天基戰略防禦力量建設,核彈頭將向隱身突防、精確化、小型化智能化,運載工具向多功能化、小型化機動化、隱身化發展;在戰略核力量打擊目標的選擇上,將更注重打擊地下深處核目標和軍事指揮設施等。
全球打擊的方案
下面研究一下全球打擊(包括快速打擊)思想目前可能如何實施。
飛抵目標所需時間少於35分鐘、攜帶核戰鬥部的洲際彈道導彈可立即使用,但其射程只能覆蓋地球一半表面。而飛抵目標所需時間少於45分鐘的潛射彈道導彈只能在戰略核潛艇從常規巡邏區域經幾晝夜航渡到達重新指定的發射區域之後才能用於打擊最遙遠的目標。飛抵目標所需時間為3-24小時、攜帶核武器或常規武器的轟炸機,按部署在前沿地區和本國本土的區別,在接到命令後起飛準備時間為12或24-36小時。戰術飛機和“戰斧”海基巡航導彈飛抵目標所需時間取決於所用機場或艦艇與預定殺傷目標之間的距離,以及這些兵力前出至起飛(飛機)和發射(導彈)區的時間。
消滅預定的非加固目標和地下目標可使用常規精確制導武器(海基巡航導彈、空射巡航導彈、航空制導炸彈),必要時使用核武器,包括超小威力和小威力核武器(例如具有300噸可變爆炸威力的航空核彈或2千噸空射核巡航導彈)。在全球打擊之前應制定相應計劃或特別計劃,或根據軍事政治領導人下達的應立即執行的命令制定計劃(近年來還有預先制定非核打擊方案計劃的做法)。全球打擊聯合功能司令部對進行全球打擊的兵力進行戰役和戰術指揮(在核戰爭中戰略核力量由聯合戰略司令部司令進行作戰指揮)。
可見,全球打擊通常是迅速制定計劃並在地區進攻性威懾框架內從美國本土和(或)前沿地區對全球任何地方地區對手威脅到美國的重要目標和主體迅速實施的力量不同、時間有限的動能和非動能精確打擊(主要用常規武器,必要時用核武器)。
引人注目的是,全球打擊部隊的組建速度超過其技術完善速度。快速全球打擊思想的精神愉快並沒有促成聯合戰略司令部裝備全新打擊武器類型。官方沒有關於實施為一定數量的洲際彈道導彈和潛射彈道導彈裝備爆炸威力可變的核彈頭的建議的消息。唯一的新型遠程空中打擊武器是正在列裝的AGM-158 JASSM-ER非核空射巡航導彈。在新世紀,全球打擊的擁護者沒有成功地使國會同意設計非核中程潛射彈道導彈,為潛射彈道導彈(12艘戰略核潛艇的24枚導彈需要96枚彈頭)和洲際彈道導彈(10-50枚)研製高精度非核彈頭,提高潛射彈道導彈的精度,生產抗衝擊的鑽地核彈頭。然而至少數十種能在下達命令后90分鐘內摧毀位世界任何地方預定目標的未來空天打擊武器的研發準備工作在繼續進行。
對盟國承擔的義務
戰略保障是確認美國忠實於其用非戰略和戰略核武器保衛盟國和夥伴國的關鍵利益的義務。“戰略保障”的實質是早就存在的用美國“核保護傘”進行的“擴大威懾”。“戰略保障”任務不久前的出現不僅是因為美國決心象保衛自己一樣保衛其盟國和夥伴國,還因為美國日益迫切希望在後兩者面前展示其這一決心。戰略保障能說服盟友、夥伴和美國和朋友們放棄研製本國核武器的企圖。
在評述遏制和威懾之前,我們需要回顧一下美國在使用核武器方面的實用主義。1979年,美國國防部長哈羅德·布勞恩稱:“今後,在使用核武器對我們和我們的盟國的利益明顯不利的時候,或不是別國核行動迫使我們使用核武器的時候,我們將避免依靠核武器。”
在獨自掌握核武器的時候,美國對蘇聯進行了“遏制”(CONTAINMENT)。對“絕對武器”的壟斷被打破和本土開始受到蘇聯核武器的威脅之後,美國開始用自己的核武器對蘇聯進行“威懾”(DETERRENCE)。逐步出現了其修改後的名稱——“核威懾”( NUCLEAR DETERRENCE)。80年代開始展開強大的非核精確制導武器(“常規威懾”( CONVENTIONAL DETERRENCE)的支柱之一)之後,“戰略威懾”在90年代成為習慣用語。它包括武力和非武力措施,同時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戰略核力量(1992年成立的聯合戰略司令部)。
1973年美國理論家約翰·M·科林斯在《大戰略》一書中列舉了11種威懾類型。他說,與其說威懾是戰爭措施,不如說是防止戰爭的措施,他還承認存在“戰時威懾”。
1986年美國國防部長卡斯帕·溫伯格將威懾遏制描述為一個“多層次構想”,將防禦、升級和報復稱為其組成部分。目前美國對威懾的表述簡潔、實用卻又模糊不清:通過進行不可接受的對抗的有力威脅和(或)宣稱行動代價將超過預計收益來制止行動。
目前,美國正在對那些能摧毀美國或給美國造成不可接受的損失的國家來進行“戰略”威懾,對那些不能給美國造成這種損失的國家進行“地區”核威懾和常規威懾。“威懾”不僅是以“不可接受的反應的主觀幻想”為形式的心理壓制,還是強力行動。
進攻性遏制
最引人注目的事件是2001年美國國防部《核綜述》中採用關於“進攻性威懾”(OFFENSIVE DETERRENCE)和“進攻性威懾遏能力” (OFFENSIVE DETERRENT CAPABILITY)的原理。由於核武器是主要的威懾槓桿,進攻性威懾意味著使用核武器是第一位的。舉例如下。
在冷戰年代,美國執行了用威懾來遏制全面(全球)核戰爭、戰區核戰爭、戰區常規戰爭、戰區或戰區內某區域小規模軍事行動的任務。1971-1989年在北約聯合武裝力量“冬季”大規模首長司令部演習(覆蓋歐洲和大西洋戰區)中演練了這些任務。演習參加者演練了在戰爭過程中使用北約部隊使用核武器的可控升級(擴大打擊區域和打擊目標範圍,增加使用核武器的數量和威力)通過威懾來遏制“侵略者”(蘇聯/華約)。同時,北約聯合武裝力量開始首先在有限核戰爭中假定使用自己的核武器。
只是在少數“首季”首長司令部演習中威懾演練才被列入向全面(全球)核戰爭轉變。但在美軍使用核武器的專業演習中,核威懾不是以對主要對手實施密集核打擊而告終,而是繼續使用可靠的核預備隊力量和其他核預備隊力量進行後續打擊(POST-ATTACK)。這是否證明只有交戰方在消耗自己最後可投送的核彈時才會結束核威懾。
美國冷戰時期制定的許多對蘇聯有選擇的核打擊方案,80年代至1997年以前關於核戰爭長持續時間3-6個月的論點,90年代北約出現關於“次戰略”核反應和有選擇的打擊的方案,美國關於必須在儘早在對美國及其盟國有利的條件下停止核戰爭的論點,21世紀的“有選擇的攻擊”方案加上美國戰略核力量反制瞄準,都十分形象地有力地說明了核武器使用的可控升級在武力威懾中的更好使用。
美國首先使用常規和核武器的“進攻性威懾”和使用反制瞄準的戰略威懾同時存在,並表明,在威懾的背後不僅是核反擊,還包括先發制人的核打擊,包括運用升級。
使用武力的權力
威懾是一個非常靈活的概念,特別是當自衛權被視為先發制人地使用力量時。戰略核威懾具有兩面性:它的正面是佯動,而背面是使用核力量。
佯動是提高戰略核力量戰備程度,加強值班兵力,疏散核武器運載工具並使其接近打擊目標,警告性展示核武器實力(在敵國境外或附近爆炸核彈),以顯示對敵人使用核武器的決心。
使用核力量即啟動核戰爭計劃並進行戰略核作戰。
根據網際網路上截至2014年3月(以及2015年3月仍保存的)官方關於美國聯合戰略司令部的消息判斷,全球打擊聯合功能司令部的第一項任務是,“使國家戰爭計劃保持準備狀態並在戰略(核威懾)方面啟動國家戰爭計劃”。因此,戰略威懾不僅包括戰略核力量戰鬥值班,進行戰略威懾佯動,制定核作戰計劃並使其保持準備狀態,還包括啟動這些計劃,按核戰爭中有選擇的或主要襲擊或特別反應方案使用戰略核力量。2008年聯合戰略司令部的一位軍官曾不無用意地暗示,戰略威懾包括核力量作戰。
總結
在美俄之間爆發全球核戰爭的危險已經遠去而被孤立國家和非國家組織對美國發動核襲擊的風險增大之時,美國正在進行戰略核威懾(對俄中),用核武器和常規武器進行擴大威懾(為了保衛北約國家和其他盟和夥伴國的利益),以及用常規武器和核武器進行地區威懾(針對不是盟國、友邦和夥伴國的其他國家,以及這些國家中對美國構成威脅的非國家組織)。
戰略核威懾由戰略核力量執行;擴大核威懾由部署在前沿地區和美國本土的非戰略核武器執行,戰略核力量也可加入其中;而地區威懾主要由非核力量執行,戰略核力量可加入其中。
戰略核力量主要用於執行預先制定的核武器使用計劃,同時,參與對地區目標進行全球打擊的核力量行動時將更頻繁地按相應計劃或特別計劃使用,或者按照軍事政治領導人下達的應立即執行的命令使用。部署在歐洲和美國、執行擴大威懾的美國非戰略核武器以及部署在歐洲的“遠距離存在”的美國戰略力量目前似乎沒有預先制定的核武器使用計劃。進行戰略威懾的方式是聯合戰略司令部的核部隊不間斷地擔負戰鬥值班,進行戰略核威懾佯動,以及按現行核戰爭計劃使用聯合戰略司令部的核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