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華書院
重華書院
書院由“山長”總領院務,並作為傳授知識的主講人。至清末,從書院的教材、教法、管理等方面,均顯示出封建教育的腐朽性。清末,曹州府私塾、儒學、書院的教師稱塾師。
目錄
清末菏澤境內書院最負盛名的為曹州府的重華書院,位於菏澤城內西北部,佔地24畝。1596年(明萬曆二十四年)兵備使李天植建“重華祠”,祀舜帝,並為講學所用,書院之名由是而起。其主要建築有大廳三間,名“精一堂”,為講學的地方;后樓一座,名“文昌閣”;小亭一座,名“木石居”;此外,還有東西齋舍6間。1617年(明萬曆四十五年)又增建“雲齋”三間,“小乾坤”亭一座。1619年(明萬曆四十七年)又建有“文昌祠”、“養士倉”。至此,書院已具相當規模。以後歷代都有修葺。書院有學田936畝,存款銀2600兩,錢4000餘串,學田收租,存款生息為平時費用。此外,菏澤縣的佩文書院、右文書院,曹縣的居敬書院,鄆城縣的宣文書院,巨野縣的麟川書院,單縣的鳴琴書院,定陶的養正書院等在魯西南一帶都頗具盛名。
書院由當地著名學者講學,採取個別鑽研,相互問答,集眾講解的教學方法,以研習儒家經籍為主,間以議論時政,對傳播學術思想有積極作用。至清末,書院已明顯地演變為科舉預備考試的場所,選用的教材多為程朱理學派的書籍,如《四書》、《五經》、《性理大全》等。為應付科舉考試,非常重視八股文的習作,按清廷規定,書院需進行課考,一般每月兩次。定在月之初二、十六兩日,或月之初五、二十五兩日。兩次課試,一次為官課,由府、縣出題、閱卷、給獎;一次為師課,由掌教出題、閱卷,書院給獎。
書院由“山長”總領院務,並作為傳授知識的主講人。“山長”多由官府擇品行方正,學問博通,能為士人模範者,以禮聘請。書院的生童,在所轄的州、縣內選取。
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五月,清帝諭示各省府廳州縣改書院設學堂。在廢科舉、興學堂的浪潮中,區內書院先後改為中學堂、小學堂或廢止。書院作為一種相沿千年之久的辦學形式宣告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