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朝百年無事札子

本朝百年無事札子

《本朝百年無事札子》是北宋王安石所作奏議。全文以揚為抑,褒中有貶,在探究北宋立國以來百餘年間太平無事的原因的同時,剖析了宋仁宗統治時的種種弊病;透過“百年無事”的表象揭示出危機四伏的實質,犀利地指出因循守舊、故步自封的危害;並就吏治、教育、科舉、農業、財政、軍事等諸方面的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見解與主張。文章條理清晰,措辭委婉,情感懇切坦誠,是歷代奏議中的佳作。

作品原文


本朝百年無事札子
臣前蒙陛下問及本朝所以享國百年,天下無事之故。臣以淺陋,誤承聖問,迫於日晷,不敢久留,語不及悉,遂辭而退。竊惟念聖問及此,天下之福,而臣遂無一言之獻,非近臣所以事君之義,故敢昧冒而粗有所陳。
伏惟太祖躬上智獨見之明,而周知人物之情偽,指揮付託必盡其材,變置施設必當其務。故能駕馭將帥,訓齊士卒,外以捍夷狄,內以平中國。於是除苛賦,止虐刑,廢強橫之藩鎮,誅貪殘之官吏,躬以簡儉為天下先。其於出政發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為事。太宗承之以聰武,真宗守之以謙仁,以至仁宗、英宗,無有逸德。此所以享國百年而天下無事也。
仁宗在位,歷年最久。臣於時實備從官,施為本末,臣所親見。嘗試為陛下陳其一二,而陛下詳擇其可,亦足以申鑒於方今。伏惟仁宗之為君也,仰畏天,俯畏人;寬仁恭儉,出於自然,而忠恕誠愨,終始如一。未嘗妄興一役,未嘗妄殺一人;斷獄務在生之,而特惡吏之殘擾。寧屈己棄財於夷狄,而終不忍加兵。刑平而公,賞重而信。納用諫官御史,公聽並觀,而不蔽於偏至之讒。因任眾人耳目,拔舉疏遠,而隨之以相坐之法。蓋監司之吏以至州縣,無敢暴虐殘酷,擅有調發以傷百姓。自夏人順服,蠻夷遂無大變,邊人父子夫婦得免於兵死,之而中國人安逸蕃息,以至今日者,未嘗妄興一役,未嘗妄殺一人,斷獄務在生之,而特惡吏之殘擾,寧屈己棄財於夷狄,而不忍加兵之效也。大臣貴戚、左右近習,莫敢強橫犯法,其自重慎,或甚於閭巷之人,此刑平而公之效也。募天下驍雄橫猾以為兵,幾至百萬,非有良將以御之,而謀變者輒敗;聚天下財物,雖有文籍,委之府史,非有能吏以鉤考,而斷盜者輒發;凶年飢歲,流者填道,死者相枕,而寇攘者輒得。此賞重而信之效也。大臣貴戚、左右近習,莫能大擅威福,廣私貨賂,一有奸慝,隨輒上聞;貪邪橫猾,雖間或見用,未嘗得久。此納用諫官、御史,公聽並觀,而不蔽於偏至之讒之效也。自縣令京官以至監司台閣,升擢之任,雖不皆得人,然一時之所謂才士,亦罕蔽塞而不見收舉者,此因任眾人之耳目,拔舉疏遠,而隨之以相坐之法之效也。升遐之日,天下號慟,如喪考妣,此寬仁恭儉,出於自然,忠恕誠愨,終始如一之效也。
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無親友群臣之議。人君朝夕與處,不過宦官女子;出而視事,又不過有司之細故。未嘗如古大有力之君,與學士大夫討論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勢,而精神之運有所不加,名實之間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見貴,然小人亦得廁其間;正論非不見容,然邪說亦有時而用。以詩賦記誦求天下之士,而無學校養成之法;以科名資歷敘朝廷之位,而無官司課試之方。監司無檢察之人,守將非選擇之吏。轉徙之亟既難於考績,而游談之眾因得以亂真。交私養望者多得顯官,獨立營職者或見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雖有能者在職,亦無以異於庸人。農民壞於繇役,而未嘗特見救恤,又不為之設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雜於疲老,而未嘗申敕訓練,又不為之擇將,而久其疆埸之權。宿衛則聚卒伍無賴之人,而未有以變五代姑息羈縻之俗;宗室則無教訓選舉之實,而未有以合先王親疏隆殺之宜。其於理財,大抵無法,故雖儉約而民不富,雖憂勤而國不強。賴非夷狄昌熾之時,又無堯、湯水旱之變,故天下無事,過於百年。雖曰人事,亦天助也。蓋累聖相繼,仰畏天,俯畏人,寬仁恭儉,忠恕誠愨,此其所以獲天助也。
伏惟陛下躬上聖之質,承無窮之緒,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終,則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臣不敢輒廢將明之義,而苟逃諱忌之誅。伏惟陛下幸赦而留神,則天下之福也。取進止。

註釋譯文


詞語註釋

(1)百年:指從宋太祖建隆元年(960)至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凡一百餘年。札子:當時大臣用以向皇帝進言議事的一種文體;也有用於髮指示的,如中書省或尚書省所髮指令,凡不用正式詔命的,也稱為札子,或稱“堂帖”。
(2)享國:享有國家。指帝王在位掌握政權。
(3)淺陋:見識淺薄。這裡為自謙之詞。
(4)誤承:誤受的意思。這裡為自謙之詞。聖:指皇帝。
(5)日晷(guǐ):按照日影移動來測定時刻的儀器。這裡指時間。
(6)語不及悉:回稟的話來不及細說。悉:詳盡。
(7)竊惟念:我私下在想。這和下文“伏惟”一樣,都是舊時下對上表示敬意的用語。
(8)近臣:皇帝親近的大臣。當時王安石任翰林學士,是侍從官。
(9)昧冒:即“冒昧”,魯莽,輕率。這裡為自謙之詞。
(10)躬:本身具有。上智:極高的智慧。獨見:獨到的見解。
(11)周知:全面了解。
(12)付託:託付、交待。指委任臣下做事。
(13)變置施設:設官分職。變置,指改變前朝的制度而重新設立新制。
(14)當其務:合於當前形勢的需要。
(15)駕馭(yù):統率,指揮。
(16)訓齊:使人齊心合力。
(17)扦(hàn):同“捍”,抵抗。夷狄:舊時指我國東部和北部的少數民族。這裡指北宋時期建立在我國北方和西北方的契丹、西夏兩個少數民族政權。下文“蠻夷”也是同樣的意思。
(18)內以平中國:指宋太祖對內平定統一了中原地區。中國,指中原地帶。
(19)廢強橫之藩鎮:指宋太祖收回節度使的兵權。唐代在邊境和內地設置節度使,鎮守一方,總攬軍政,稱為藩鎮。唐玄宗以後至五代時,藩鎮強大,經常發生叛亂割據之事。宋太祖有鑒於此,使節度使僅為授予勛戚功臣的榮銜。
(20)躬:親自。這裡與上文“躬”字意思稍有區別。
(21)為天下先:做天下人的表率。
(22)安利元元:使老百姓得到平安和利益。元元,老百姓。
(23)太宗:趙匡胤的弟弟趙光義。在位22年。聰武:聰睿聖武。
(24)真宗:太宗之子趙恆,繼太宗後為帝,在位25年。
(25)仁宗:真宗之子趙禎,在位42年。英宗:太宗曾孫、濮王允讓之子,繼仁宗後為帝,在位不足四年。
(26)逸德:失德。
(27)實備從官:王安石在宋仁宗時曾任知制誥,替皇帝起草詔令,是皇帝的侍從官。
(28)施為本末:一切措施的經過和原委。
(29)申鑒:引出借鑒。
(30)伏惟:古人奏札、書信中常用的套語,意為“我暗自考慮”。
(31)仰畏天,俯畏人:上畏天命,下畏人事。意謂說話行事都須十分謹慎。
(32)自然:本性。
(33)誠愨(què):誠懇。
(34)斷獄:審理和判決罪案。生:指給犯人留有活路。
(35)惡(wù):厭恨。吏之殘擾:指官吏對百姓的殘害、擾攘。
(36)棄財於夷狄:指北宋政府每年向契丹和西夏兩個少數民族政權獻幣納絹以求和之事。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北宋政府與契丹講和,每年需向契丹獻幣納絹。宋仁宗慶曆二年(1042),宋又向契丹增加銀絹以求和。慶曆四年(1044),宋又以獻幣納絹的方式向西夏妥協。王安石這裡是替宋仁宗的屈服妥協曲為辯解的話。
(37)諫官:執掌勸諫皇帝的官員。御史:執掌糾察百官的官員。
(38)公聽並觀:多聽多看。意即聽取了解各方面的意見情況。
(39)偏至之讒:片面的讒言。
(40)因任眾人耳目:相信眾人的見聞。
(41)拔舉疏遠:提拔、起用疏遠的人。疏遠,這裡指與皇帝及高官顯貴關係不密切但有真實才幹的人。
(42)相坐之法:指被推薦的人如果後來失職,推薦人便要受罰的一種法律。
(43)監司之吏:監察州郡的官員。宋朝設置諸路轉運使、安撫使、提點刑獄、提舉常平四司,兼有監察的責,稱為監司。州縣:指地方官員。
(44)調發:指徵調勞役賦稅。
(45)夏人順服:西夏政權在宋初與宋王朝有磨擦,至仁宗慶曆三年,西夏主元昊遣使請和,從此宋、夏間的戰事宣告結束。
(46)安逸蕃息:休養生息。蕃:繁殖。
(47)效:結果。
(48)貴戚:皇親國戚。
(49)左右近習:指皇帝周圍親近的人。
(50)甚於閭巷之人:比平民百姓更加謹慎畏法。
(51)驍(xiāo)雄橫猾:指勇猛強暴而奸詐的人。
(52)御:統率,管理。
(53)謀變者輒敗:凡有陰謀嘩變者,很快就被平定。
(54)文籍:賬冊。
(55)府史:衙門中的書吏。
(56)鉤考:查核。
(57)斷盜者:一作欺盜,貪污中飽的人。發:被揭發。
(58)流者填道:流亡的人塞滿了道路。
(59)死者相枕:屍體枕著屍體。
(60)寇攘(rǎng)者:強盜。得:被抓獲。
(61)奸慝(tè):姦邪的事情。
(62)間或見用:有時也會被提拔任用。
(63)監司:各地監察機關。台閣:指執政大臣。
(64)升擢(zhuó):提升。
(65)得人:得到賢才,任人唯賢。
(66)罕:少有。蔽塞:埋沒。收舉:任用。
(67)升遐(xiá):對皇帝(這裡指宋仁宗)死亡的諱稱。
(68)號慟(tòng):大聲痛哭。
(69)考妣(bǐ):稱已死的父母。父為考,母為妣。
(70)累世:世世。因循末俗:沿襲著舊習俗。
(71)女子:指皇宮中的后妃宮女。
(72)出而視事:指臨朝料理國政。
(73)有司之細故:官府中瑣屑細小的事情。
(74)措之天下:把它實施於天下。
(75)自然之理勢:客觀形勢。
(76)精神之運:主觀努力。
(77)名實:名目和實效。
(78)廁:參與。
(79)詩賦記誦求天下之士:宋代科舉考試以寫作詩賦,背誦經義為主要內容。王安石變法,一度取消詩賦考試。
(80)學校養成之法:指建立州縣學,用儒家經典來教育士子。
(81)科名:科舉名目,如進士、明經之類。資歷:任職年限。敘:排名次序。
(82)課試:考察測試官吏政績。
(83)轉徙:調動官職。亟(qì):頻繁。
(84)游談之眾:誇誇其談的人。
(85)亂真:混作真有才幹的人。
(86)交私養望者:私下勾結、獵取聲望的人。
(87)獨立營職者:不靠別人、勤於職守的人。
(88)排沮(jǔ):排擠、壓抑。
(89)偷惰:偷閑懶惰。取容:指討好、取悅上司。
(90)繇(yáo)役:即徭役,封建社會中為官府無償勞動的制度
(91)雜於疲老:混雜著年邁力疲之人。
(92)申敕(chì):發布政府的命令。這裡引申為告誡、約束的意思。
(93)久其疆埸(yì)之權:讓他們(指武將)長期掌握軍事指揮權。
(94)宿衛:禁衛軍。卒伍:這裡指兵痞。
(95)五代:指北宋之前的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五個朝代(907—960)。姑息羈(jī)縻(mí):縱容籠絡、胡亂收編的意思。
(96)親疏隆殺(shài)之宜:親近或疏遠、恩寵或冷落的區別原則。
(97)賴非夷狄猖(chāng)熾(chì)之時:幸好趕上不是外敵猖狂進犯的時日
(98)堯、湯水旱之變:相傳堯時有九年的水患,商湯時有五年的旱災。
(99)累(lǚ)聖:累代聖君。這裡指上文提到的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諸帝。
(100)躬上聖之質:具備最聖明的資質。
(101)承無窮之緒:繼承永久無窮的帝業。緒,傳統。
(102)恃:依賴,倚仗。
(103)怠終:輕忽馬虎一直拖到最後。意思是最後要釀成大禍。
(104)輒廢:輕易地廢止。將明之義:語出《詩經·大雅·烝(zhēng)民》,意謂大臣輔佐贊理的職責。將,實行。明,辨明。義,職責。
(105)苟逃:僥倖逃避。諱忌之誅:因觸怒天予而受到責罰。
(106)赦:寬恕免罪。
(107)留神:留意,重視。
(108)取進止:這是寫給皇帝奏章的套語,意思是我的意見是否妥當、正確,請予裁決。

白話譯文

我前些天承蒙陛下問到我朝之所以統治了上百年,天下太平無事的原因。我因為淺薄無知,錯蒙皇上詢問,由於時間緊迫,不敢長時間留在宮中,話還來不及說完,就告辭退朝。私下想到皇上問到這個問題,是天下的福氣,而我卻沒有一句中肯的話奉獻,不是身邊官員效忠君主的態度,所以敢於不揣冒昧粗略地說說我的看法。
我想太祖具有極高的智慧獨到的見解,詳盡地了解各種人物的真偽,指揮任命,一定做到人盡其才,設置變革措施,一定能夠符合現實情況。所以能夠駕馭將帥,練好兵卒,對外抵抗外族入侵,對內靠他們平定動亂。於是廢除苛捐雜稅,禁止酷刑,廢除強橫的藩鎮勢力,誅殺貪婪殘暴的官吏,自身儉樸,為天下做出了榜樣。太祖在制定政策發布命令的時候,一切以百姓能平安、得利為準則。太宗繼承了太祖的聰慧勇武,真宗保持了太祖的謙恭仁愛,到了仁宗、英宗,沒有喪失道德的地方。這就是所以能夠統治上百年,而天下太平的緣故。仁宗做皇上,時間最久。我當時擔任侍從官員,所作所為,從頭到尾,都是我所親眼看到的。
我試為陛下陳說其中的幾條,陛下詳加考慮,選擇可取之處,也足以用作今天的借鑒。我想仁宗作為一位君主,對上敬畏天命,對下敬畏人民;寬厚仁愛,謙恭儉樸,出於天性;忠恕誠懇,始終如一。沒有隨意興辦一項工程,沒有隨意殺過一個人。審斷案件盡量使犯人能夠活下來,特別憎恨官吏對百姓的殘暴騷擾。寧肯委屈自己輸送錢財給遼、夏,卻始終不忍心對他們開戰。刑罰輕緩而公正,賞賜很重而守信用。採納諫官、御史的建議,多方面地聽取和觀察,而不會受到偏見的讒言的蒙蔽;依靠眾人的耳聞目睹,選拔舉薦關係疏遠的人才,且伴隨著連坐的法律。從監察官吏到州、縣的官員,沒有人敢暴虐殘酷,擅自增加賦稅徭役,來損害老百姓。自從西夏人順服以後,蠻橫的外族就沒有大的變化,邊境人民的父子夫婦,能夠不在戰爭中死亡,而內地的人民,安定和平繁榮興旺,一直到今天,這是因為沒有隨意興辦一項工程,沒有錯殺一個人,審斷案件盡量使犯人能夠活下來,而特別憎恨官吏對百姓的殘暴、騷擾,寧肯委屈自己輸送財物給遼、夏外族,而不忍心對他們開戰的結果。王公大臣,皇親國戚,身邊的近臣,沒有人敢強橫犯法,他們自重謹慎,有的甚至超過平民百姓,這是刑罰輕緩而公正的結果。招募天下驍雄強橫奸詐之徒作為士兵,幾乎達到百萬,沒有良將來統帥他們,而陰謀叛亂的人很快就敗露;聚集天下的財物,雖然有賬冊,把這些交給府吏管理,沒有賢能的官吏來檢查考核,而貪污偷盜的人馬上就被揭發出來;水旱災年,逃荒的人堵塞了道路,屍橫遍野,而搶奪財物的強盜立刻就被捕獲,這是重賞賜而守信用的結果。王公大臣、皇親國戚、身邊的侍從官吏,沒有能大肆作威作福,到處鑽營受賄,一有姦邪不法的事,隨即就報告到上面;貪婪姦邪強橫狡猾之徒,即使偶爾被任用,不能夠長久的。這是採納諫官、御史的建議,廣泛地聽取觀看,而不會受到偏見的讒言所蒙蔽的結果。從縣令、京官,到監司、台閣,提拔任用,雖然不能全部稱職,然而,聞名一時的所謂有才能的人,也很少有埋沒不被任用的。這是依靠眾人的耳聞目睹,選拔推薦關係疏遠的人才而伴隨著連坐之法的結果。駕崩的那一天,天下的人民放聲痛哭,如同死去父母,這是寬厚仁愛謙恭儉樸,出於本性,忠恕誠懇,始終如一的結果。
但是,本朝幾代墨守衰風頹俗的弊病,卻沒有皇親國戚和諸位臣子議論它。和皇上朝夕相處的,不過是宦官宮女,出來處理政事,又不過是有關部門的瑣事,沒有像古代大有作為的君主那樣,和學士、大夫們討論先王治理國家的方法,把它實施到天下。一切聽任自然趨勢,而主觀努力卻有所不夠,名義和實際效果之間的關係,沒有加以考察。君子並不是不被容納,但小人也能夠混進來。正確的論斷並不是不被採納,然而不正確的怪論也有時候被採用。憑著寫詩作賦博聞強記選拔天下的士人,而沒有學校培養造就人才的方法;以科名貴賤資歷深淺排列在朝中的官位,而沒有官吏考核實績的制度。監司部門沒有設置檢查的人,守將不是選拔上來的賢臣,頻繁地調動遷官,既難於考核實績,而誇誇其談的人,因而能夠亂真。結黨營私,獵取名望的人,大多數得到了顯要的職務,靠自己才能奉公守職的人,也無法顯示出和庸人的不同。農民受到了徭役的牽累,沒有看到特別的救濟撫恤,又不為他們設置官員,興修農田水利;士兵中混雜著老弱病員,沒有加以告誡整頓,又不替他們選拔將領,讓他們長久地掌握守邊任務。保衛都城收羅的是些兵痞無賴,沒有改變五代的縱容、籠絡的壞習慣;皇室中沒有教導訓練、選拔推薦之實,因而不能符合先王親近疏遠、陞官、降職的原則。至於管理財政,基本上沒有法度,所以雖然皇上儉樸節約而人民卻不富足,雖然操心勤勉而國家卻不強大。幸賴不是夷狄昌盛的時候,又沒有堯、湯時代水澇旱災的特殊情況,所以天下無事,超過百年。雖然是人努力的結果,也靠了天的幫助。原因是幾代聖君相傳,對上敬畏天命,對下敬畏人民,寬厚仁愛謙恭儉樸,忠恕誠懇,這是他們之所以獲得上天幫助的緣故。
我想陛下身具最為聖明的資質,繼承無窮無盡的帝業,知道不能長久地依靠上天的幫助,知道人事不能始終懈怠下去,那麼大有作為的時候,正在今天。我不敢隨便放棄臣子應盡的職責,而只顧躲避獨犯忌諱所遭到的懲罰。懇請陛下寬恕我並留神我的話,那就是天下人的福氣了。恰當與否,請陛下裁決。

創作背景


此文作於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作者四十八歲,年初任翰林學士,四月,神宗詔王安石進京,越級與神宗直接對答。宋神宗趙項二十一歲繼承皇位,和仁宗、英宗相比,他是個想有所作為的皇帝,因而繼位不久,便從江寧將王安石詔回。據《宋史·王安石傳》:熙寧元年四月,始造朝,入對。帝問所治為先,對曰:“擇術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日:“陛下當法堯舜,何以太宗為哉!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以為高不可及爾。”帝日:“卿可謂責難於君。朕自視眇躬,恐無以副卿此意。可悉意輔政,庶同濟此道。”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亦載宋神宗詢問王安石“祖宗守天下,能百年無大變,粗致太平,以何道也”的問題,面對神宗的頻頻垂詢,於是王安石寫了這篇文章。

作品鑒賞


文學賞析

此文大致可分為五段。第一段是交代寫作緣起。宋神宗趙頊是一個有志圖強的年輕皇帝,公元1067年即位。即位時只有二十歲,出於謀求富國強兵、改變“本朝”積弊的迫切願望,他即位第二年便召見王安石進京議對。此時王安石已近“知天命”之年,其經歷、見識很不一般。他從少年時起即胸有“軒冕”之志,曾自言“材疏命賤不自揣,欲與稷契遐相希”(《憶昨詩》)。出仕前又跟隨宦遊四方的父親到過嶺南、江蘇的不少地方,對於下情已有所體恤。中經丁憂,二十一歲人京應禮部試,首試即中,以第四名的好成績登楊真榜進士。王安石由於個性拗強,人品高尚,學識淵博,素有“矯世變俗之志”,名播朝野。神宗早在東宮時已聞王安石大名,繼位后,對這位寫了《上仁宗皇帝言事書》(《萬言書》),提出“改易更革”主張的王安石十分倚重。這次把他由江寧召回京都,就是向他諮詢北宋百年來沒出大亂子的問題,要他當面回答這是什麼原因。面對皇上,口頭回答這麼重大的問題,難無惶恐,加之時間緊迫,未敢遷延,來不及詳對,即告辭返回。事後,他又覺得不符合近臣侍奉君主的道理,遂寫了這篇《札子》,進一步申述改變積貧積弱局面、實行變法的實際需要和理論依據。神宗激賞此文,次年二月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副宰相),變革遂張。此文可視為王安石變法的先聲。
第二段是對“本朝”自開國皇帝趙匡胤至仁、英二宗的一一稱頌,從而作出“此所以享國百年而天下無事”的初步答案。既然是百年的事,自然以前幾任皇帝都得提到。宋太祖因是開國之君且較有作為,所以說得較多,其餘太宗、真宗、英宗都是一句帶過,唯獨對宋仁宗所論最詳。這倒不是仁宗特別英明,而是因為他在位時間長,而暴露出的問題最多,後遺症亦最‘大,所以必須加以詳盡分析。
第三段,作者以“從官”的身分極言仁宗的所謂政績美德,稱頌他“仰畏天,俯畏人.寬仁恭儉”,用今天的話說,就是王安石認為仁宗當皇帝時,對上尊崇天意,對下兼聽眾議,寬仁恭儉,做得自然而又始終如一。尤可貴者,“未嘗妄興一役,未嘗妄殺一人”,審理案件力求給犯人留一條活路,而對於官吏擾民深惡痛絕。對外不忍興師動眾,對內賞罰合理,不信讒言,處處依法辦事。皇帝給監察機關帶了個好頭,所以各級官吏不敢擅自發號施令。也不敢做傷害百姓的事。自西夏歸順宋朝後,再沒有發生較大的邊境民族叛變之事。這樣邊民可免遭戰亂之災,內地民眾亦可安居樂業。皇親國戚不敢觸犯法令,他們立身行事有的比百姓還謹慎,這是刑法公道所收到的成效。上百萬軍隊是穩定的,一旦有貪污盜竊的人,很快便被揭露,至於在災荒之年趁火打劫的人,會立即被破獲,而皇帝身邊的人也不敢擅作威福,索取賄賂。奸佞貪婪者偶被錄用,但不能長久。各級官吏的任命提升雖不盡如人意,但也並無遺珠之憾,這是任人唯賢和依靠法制的結果。由於深得人心,所以在仁宗皇帝去世時,人們就像死了親生父母一樣悲痛萬分。
第四段篇幅比上段略短,卻是全文的重點段落,也是作者的醉翁之意之所在。頭一句開門見山,指出“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可謂深中腠理。這些弊病分別表現在以下諸方面:一是皇帝朝夕共處的不過是宦官和婦女,臨朝理事,又不外是一些瑣碎之務,遠不如那些有作為的國君,能同士大夫一起研討先王的治國之法,從而在全國加以推行。二是對於事物不分名與實,一切聽憑自然而不能發揮主觀能動性;雖任用了賢人,但小人也佔據一定職位;正確的言論皇帝不是不聽。但錯誤的主張也時時被採納。三是沒能通過學校教育培養人才,以詩賦和背誦古書的辦法取士,論資排輩、按科名資歷任用官吏,而沒能採取必要的考核措施。四是監察機關(監司)沒有稱職的官員,邊將不是由軍隊中有指揮經驗的人擔任,而是任命一些並無軍事知識和指揮能力的人充當。五是官吏調動頻繁難以考核其政績,而“游談之眾”便以假亂真,賢人反被埋沒;靠私交、“走後門”擴充自己聲望的人,大都成了高官;不靠後台、對公事盡職盡責的人,有時反被打擊排擠,故而上下偷懶,一味取悅於人;賢人有職無權,才能得不到發揮,實等同於庸人。六是沉重的徭役造成農民破產,而政府沒有設立專門機構,負責興辦整修農田水利等等。七是邊防部隊沒有進行訓練整頓,其中多有疲憊衰老者;內地駐軍全是兵痞無賴,沒能改變五代以來在養兵問題上籠絡遷就的壞風氣。八是對於皇族成員不曾經過嚴格教育和選拔,竟然委以重任,這不符合先王獎優罰劣的用人原則。九是朝廷對於理財,大都沒有恰當的辦法,所以儘管皇帝本人很節儉而百姓並不富裕,皇帝對國事百般操勞而國家卻不強盛;幸而沒有外患,也沒遇到特大天災,所以一百多年來沒有出亂子。十是雖說事在人為,但“本朝”的創建和存在卻是上天保佑的結果。
顯然,以上十條,沒有一條不是對北宋朝廷的嚴厲批評。遺憾的是後世讀者曾對王安石的這一苦心孤詣產生了誤解,認為“雖日人事……此其所以獲天助”之說,是對北宋的歌功頌德,把功勞歸於皇帝和上天,表現了他作為地主階級政治家的局限性。實則相反,這是王安石改革主張徹底性的實際表現。因為這十條的寓意在於北宋王朝已失去了存在的必然性,僅僅靠上天幫助的偶然性得以維持,如不改革,絕無出路。《宋史》本傳載:神宗詔問“為治所先”,王安石對日“擇術為先”。這就從根本上否定了北宋以來因循守舊的現行治術,而主張必須擇取和制訂足以對付內憂外患、天災人禍的新的治國方案。
第五段指出“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終,則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這也不能理解為作者對宋神宗的吹捧。鑒於封建帝王至高無上的地位,一個有作為的大臣的滿腹牢騷,也只能是委婉地、甚至是違心地加以表述。這一段話雖不多,但分量很重,它無異於警告趙頊說:天助是靠不住的,人事也不可有始無終,即使你對這些話很忌諱,因此而怪罪我,我也要把心裡的話說出來,從而忠告你必須重新選擇(擇術為先)有助於變法圖強的“人事”。成敗在此一舉,你如聽取勸告,留心國事,實施變法,這便是天下人的一大福份!王安石的這些話中之話何等尖銳,哪裡有什麼美化和吹捧的意味!
特點一:本文組織嚴密,條理清楚,層次分明,論述明白充分,具有很強的說服力。
特點二:措辭委婉,情感直白坦誠。語言表達上謙恭委婉。如一、五段,極盡臣子之禮。表述思路上以頌揚為鋪墊,寓貶於褒、以揚為抑。如二、三、四段。由此,王安石剖析了四十多年中的種種弊病透過百年無事的表面現象揭示出當前面臨的種種危機,指出因循守舊的危害,並就吏治、教育、科舉、農業、財政、軍事等諸多方面提出自己的見解。
特點三:在語言方面,本文很好地運用了對偶、排比等手法,使字句音節鏗鏘,為文章生色不少。

名家點評

陳驥《文則》:“文簡而理周,斯得其簡也。”
劉熙載《藝概·文概》:“只下一二語便可掃卻他人數大段,是何簡貴。”
明人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評云:“此篇極精神骨髓。荊公所以直入神宗之脅。全在說仁廟(即仁宗)處,可謂搏虎屠龍手。”
清汪武曹《唐宋文舉要》:“總上鎖住,下方抽出仁宗專論也。”
清儲欣《唐宋十大家全集錄》:“上褒美,下譏切。日累世,並太祖亦在其中。”
清吳汝綸《唐宋文舉要》:“綱舉目應,章法高古。自首至尾,如一筆書。所謂瑰瑋雄放。”
茅鹿門曰:“自“本朝”以下,節節議得的確,而荊公所欲為朝廷節節立法措注處,亦自可見。神廟所以伊、傅、周、召任之信之。而惜也荊公之志雖劖畫,而學問淵源則得之講習考核者多,而非出於疏通博大之養也。況其強愎自用,得之天授,而偏見所向,遂至於並其同心同志稍稍隔絕。及其位高而勢危,寵專而氣銳,所以材佞之士得投間以入,而平生所自喜者,反為左右所閼,而國家亦多故矣。惜哉!”
顧震滄《荊公年譜》:“公之傾動主上,得專政柄者,盡在此書。其於宋室中葉之病,言言洞中膏肓矣。”

作者簡介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學家、思想家。字介甫,晚號半山。撫州臨(今屬江西撫州)人。慶曆進士。初知鄞縣,嘉祜三年(1058)上萬言書,主張改革政治。熙寧二年(1069),被任為參知政事。次年拜相,推行新法,遭到反對。熙寧七年辭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辭.退居江寧(今江蘇南京),封荊國公,世稱“荊公”。卒謚文。散文雄健峭拔,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詩遒勁清新,其詞風格高峻。著有《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