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興國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和縣委公文呈(傳)閱事項,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擬辦意見,報縣政府決定;
(三)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和督促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五)根據縣政府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之間、鄉鎮政府之間、部門與鄉鎮政府之間相互協商后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執行落實情況;
(七)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八)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鑒管理使用和縣政府值班工作,處理來信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有關方面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指導和協調全縣應急管理,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上級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協助和協調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十一)負責全縣法制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十二)指導和協調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負責縣本級政府新聞發布工作;
(十四)負責縣政府機關和縣政府領導的後勤服務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
(十五)辦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縣政府辦公室內設9個職能科(室)


(一)縣人民政府督查室(副科級)
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督促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交辦事項、縣政府重要會議、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的貫徹落實;負責督查督辦上級轉來的批示、批件;負責編輯有關政務督查刊物。
(二)秘書科
負責文電收發、處理、歸檔和管理工作;負責印鑒管理工作;負責保密、文印、機要通信、檔案管理、收集和編寫大事記等方面的工作;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登記、呈閱、督辦和處理;承擔縣政府辦公室內部計算機網路的建設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其他日常事務;負責辦理領導同志重要批示和交辦的事項。
(三)綜合科
草擬、修改、審核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各類文件、材料和領導講話材料;負責政府系統調研工作;收集和整理全縣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動態;參與政府決策,並為政府決策提供各方面決策依據;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和縣長辦公會的議題收集、會議記錄和辦理工作;做好縣政府領導的秘書工作;負責《經濟運行分析》的編輯。
(四)信息科
負責政府系統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辦理政府系統信息和政務信息化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督辦工作;負責向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報送政務信息;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和更新各類可公開的政府信息,並對要求的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及時受理、答覆;負責《興國政訊》的編輯;承辦縣政府新聞發布有關工作。
(五)應急科
負責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機制建設;組織評估修訂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全縣綜合應急演練,指導督促各地各部門應急演練;協調應急管理交流與區域合作;負責擬定全縣應急管理政策規定和規劃建設,編製和實施全縣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負責指導全縣應急平台建設;協調專家組、應急救援隊伍和志願者開展活動;負責應急科普宣教培訓工作;負責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協助和協調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六)法制科
具體落實全縣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協助縣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審查工作;參與法規、規章草案的論證工作;督促、協調全縣行政複議、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協助開展和指導行政執法(監督)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承辦縣政府合同、文件涉法審查及對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法律政策論證、代理縣政府的法律事務等涉法事務工作;提供政府法制信息、諮詢服務;參與對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具體協調、監督工作;參與“三亂”治理工作;參與政府法制宣傳、理論研究和交流工作。
(七)行政科
負責辦公室機關、歸口單位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職稱評聘、勞動工資、社會福利、工青婦、計劃生育、經費預算、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辦公用房、公共設施及住宅的新建、改建、擴建、維修、調配、管理等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的治安、保衛、衛生、消防、交通、水電等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等物資、設備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負責辦公室車輛調度、維修、管理;負責接待科和興國賓館的協調管理工作。
(八)會務科
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和縣長辦公會議等會議會務工作;負責全縣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會務工作;負責會議期間的秩序維護和會風督查;負責政府常務會議室的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會議的報批及會務後勤保障工作。
(九)十大體系科
貫徹落實市、縣十大體系領導小組的決定、指示和工作部署。負責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絡,做好全縣十大體系實施過程中的指導、協調、督查和日常服務工作。全面掌握實施動態,及時收集相關情況,注重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和處理問題,結合實際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有關工作建議,編髮《工作簡報》,通報工作情況。負責督促各個體系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具體實施方案。編寫、審核十大體系宣傳資料和學習資料,協調好媒體宣傳。負責做好宣傳、學習、培訓的聯絡、協調和調度工作。做好有關資料的歸檔整理工作。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考勤考核工作。

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


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製37名,工勤人員編製12名。
領導職數:縣政府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兼)、副主任2名;縣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科級)。
其它事項
1、縣地方志辦公室調整為縣政府辦公室下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2、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由歸口縣政府辦公室管理,調整為在縣政府辦公室掛牌。
3、縣人民政府駐南昌招商引資聯絡處更名為縣政府駐南昌招商引資辦事處,由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改為縣政府辦公室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它事項不變。
4、縣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由法制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調整為縣政府直屬事業機構。
5、興國賓館為縣政府辦公室下屬副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領導職數:總經理1名。
6、其它原設立的應急救援大隊、發展研究中心均保留現狀。

聯繫方式


地 址:興國縣客家路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