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洋芻議

籌洋芻議

《籌洋芻議》是反映薛福成洋務思想的代表作,也是反映整個洋務運動發展狀況的重要著作。

出版背景


籌洋芻議書影
籌洋芻議書影
薛福成從1875年開始擔任直隸總督李鴻章的幕僚。1879年,他網羅見聞,將自己認為應採用的“應變之道”寫成書面文字,即著名的《籌洋芻議》。
這部著作約二萬字,分《約章》、《邊防》、《鄰交》、《利器》、《敵情》、《藩邦》、《商政》、《船政》、《礦政》、《利權》和《變法》等十四篇(其中《利權》共4篇)。
該書脫稿后,薛福成把它上呈給李鴻章。李對此書大為讚賞,把它送到總理衙門,供總署的官員們參考、採擇。同時,這部著作不脛而走,在洋務派和進步人士中迅速流傳開來。出使英、法大臣曾紀澤用西洋餹印法印刷了數十套,很快就分發完畢。直到1895年,鄭觀應在修訂出版《盛世危言》時,還把其中的《變法》等章全文附錄。

出版意義


不過,在薛福成撰寫和發表《籌洋芻議》時,鄭觀應等一些具有早期資產階級改良思想的人們,已開始明確提出要改革中國的封建政治,實行資產階級的君主立憲制度。與此相比,《籌洋芻議》中所宣揚的思想,仍然落後了一步。但該書也觸及了早期改良派關注的一些問題,特別是那些否認傳統的封建觀念,認為“人人慾濟其私”等觀點,更是直接反映了當時正在形成的資產階級的思想。正因為如此,《籌洋芻議》與馮桂芬的《校邠廬抗議》、陳虯的《庸言》、鄭觀應的《盛世危言》等一起,被公認為十九世紀後半葉中國思想領域的重要成果。

主要內容


薛福成在這十四篇文字中主要闡述了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
(1)反對不平等條約。薛福成指出,兩國簽訂和平條約,應對兩國都有益無損,決不能損此以益彼。他覺得,在今後中國再也不應屈服、退讓,接受列強強加的不平等條約。要是列強堅持侵略要求,甚至擺出決裂的架勢,“中國惟當靜以待之”,對萬不能允者,更應“始終堅執一辭”,這樣,敵人倒也奈何我不得。對於已經訂立的不平等條約,他也力圖加以修改、補救。他指出,過去中國在立約時視若尋常而實際上貽患無窮的,主要有兩條。其一是“一國獲利,各國均沾”,即片面最惠國待遇。這樣,“一國所得,諸國安坐而享之;一國所求,諸國群起而助之”,不啻是驅西洋諸國協而謀我。其二是“洋人居中國不歸中國官管理”,即領事裁判權。這樣,在洋官的百般庇護下,洋人殺了人,犯了法,都能逍遙法外,中國無法去懲治他們。他認為,要使列強同意廢除這些不平等的條款是極其困難的,如今只有採取“潛移默奪”的辦法。對前者,可擬定通用各國的條約,在與各國訂約時,不讓內容稍有參差,這樣,雖未去利益均沾之文,但已無利益均沾之實。對後者,可以通過與洋人訂立條約,在通商口岸設立由中國官員與外國律師共同主持的理案衙門,用中西律例,甚至單用西法來治理涉及華、洋的訟案,以便使洋人難逃法網。
(2)預防俄、日侵略。薛福成客觀地分析了國際形勢,指出當時對中國威脅最大的是沙俄、日本。對於它們的侵略,中國決不能依賴列強的“調停”。中國應堅持獨立自主的外交,特別是只有走自強的道路,才能遏止俄、日等國的侵略野心。同時,他又認為,中國應該積極開展外交活動,與西方各國改善關係,爭取獲得一個真正的西方盟國。中國地大物博,通商之得十倍於日本,只要搞好外交,列強也不會專門去偏袒日本。此外,中國還應該援助朝鮮、越南等國,鞏固東南的海防。對於孱弱已甚、受法侵逼的越南,應援以偏師;對已被日本吞併的琉球,要爭取讓它復國;對受俄、日覬覦的朝鮮,應勸它開通風氣,興辦洋務,並與西洋各國立約通商,用商務來牽制列強。
(3)發展資本主義工商業。他指出,西方謀求富強,是以“工商為先”,是用“耕戰植其基,工商擴其用”。中國要振興工商業,有三個要端。一曰“販運之利”,即發展運輸業。他強調中國貨物應由中國輪船自己來運輸,直至運輸到南洋和歐美,決不能讓外國的輪船公司奪走中國的運輸大利。而且,也只有通過發展運輸業的辦法,才能使我國自造的輪船得到充分利用,使船廠不致經費支絀,使造船業得到發展,並使兵船獲得養船的經費。二曰“藝植之利”,即發展農業。他指出,如今外國已紛紛種茶、養蠶,中國應迅速整頓、刻意講求,以擴大生產、不增稅額的辦法,來降低售價,增加中國絲、茶的出口。三曰“製造之利”,即發展工業。他積極鼓吹用機器來織布和織氈、絨工、呢羽等。在創辦工商業的方式上,薛福成不贊成官辦形式,而積極主張利用私人資本,倡辦官督商辦的企業。
(4)保護中國徵稅的主權。他一方面指出,中國的厘金制度確實不利於民,到中國財用充足時,應逐步加以改變。但德國公使等以此為由,蠻橫地要求中國對洋貨免厘,是“撓我自主之權”,是決不能允許的。他還指出,有人主張通過加稅鴉片來免除洋貨的厘金,那是個極其有害的辦法。他還精細地指出,如果西方堅持要以加稅來免厘,那就將關稅提高到西洋國家中較低標準的值百抽二十。但西洋國家是不會同意的,所以中國在洋貨免厘問題上,也應該寸步不讓,以保護國家的利權。
(5)闡述洋務運動的理論根據。他指出,興辦洋務,實際就是變通舊法,而變法則是歷史進程中的必然規律。但他認為,中國的封建政治制度是“集百王之成法”,盡善盡美,可以“萬世不變”。中國在經濟、技術、軍事等很多方面則需要變法。變法的目的是為了保衛中華民族及中國傳統的封建制度。他駁斥了封建頑固派的效法西人是用夷變夏和“變法務其相勝,不務其相追”等種種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