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區審計局

上海市松江區審計局

上海市松江區審計局是上海市松江區的政府機關。

行政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審計工作的地方性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2、向區政府報告和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監督:
4、向區政府提出本區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本區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5、組織實施對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財經方針政策、宏觀調控措施情況及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6、組織實施對黨政領導幹部(縣級以下)和區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7、組織實施對區屬國有企業申報核銷不實資產專項審計。
8、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組織實施對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
9、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審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1、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內行政事務、國有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系統的人事管理、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公文的起草、審核和文電處理工作;負責局內文印工作、審計業務檔案和文書檔案管理以及信訪、信息工作;負責計算機及網路系統的管理;協助局領導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對本局工作人員的遵紀守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張 皓
(2)負責編製全區年度審計工作計劃;負責統籌協調審計項目開展;把關複核審計業務文書;負責總結、統計審計成果工作;負責審計信息和專題報告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業務培訓;負責重大項目審議組織工作;負責辦理審計聽證、審計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研究國家宏觀政策、起草制定本區審計規章;負責審計公開、特約審計員工作。
負責人:楊輝蘭
2、財政金融審計科
職責:負責審計本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鎮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及其他財政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受市審計機關授權或委託負責審計本區國有金融機構國有資金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負責審計本區社會集資;組織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對其他業務科室開展的財政金融審計項目予以指導。
負責人:馮金明
3、基本建設審計科
職責:負責本區財政資金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的開工前、概預算執行情況、財務收支及竣工決算審計;負責對列入審計計劃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工程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財務收支、決算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國家和區政府的建設專項基金;負責對本區國有施工企業(單位)和國有資產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施工企業(單位)以及其他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組織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負責人:庄仁林
4、經濟責任審計科
職責:受區政府委託,負責對本區黨政領導幹部和區屬國有企業及國有(集體)控股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定和充實調整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規定;對其他業務科室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予以指導;負責區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負責人:張蓮萍
5、內審經貿審計科
職責:負責對內部審計的指導、監督與考核工作;負責對本區經貿行業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受區政府委託,組織開展區屬集體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組織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對其他業務科室開展的經貿行業審計項目予以指導。
負責人:庄 穎
6、社保資源審計科
負責審計由區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資源環保資金、農林水利資金、新農村建設資金及其他涉及資源環境建設方面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由區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障保險基金以及各項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募集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組織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等。
負責人:沈菊妹
7、行政事業審計科
職責:負責對本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組織開展相關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對其他業務科室開展的行政事業審計項目予以指導。
負責人:樊彩雲

地址


上海市松江區園中路1號1號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