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美土司

容美土司

容美土司位於湖北省恩施州鶴峰縣,為田氏世襲。容美土司是鄂西最大的土司,從建立黃沙寨千戶的元代至大三年(1310年),到容美徠宣慰司改土歸流的雍正十三年(1735年),歷經425年。到容美土司末期,雍正皇帝仍然認為:“楚蜀各土司中,惟容美最為富強”。

現遺跡主要分為屏山爵府,萬全洞,九峰橋萬人洞,太平情田洞四處,其中最大的屏山爵府遺址位於縣城容美鎮東10餘公里處的屏山寨上,於明萬曆年間所建。屏山爵府遺址現有大堂、二堂、閱兵台、跑馬場、花園、土牢等遺存。城西懸崖上的山洞,是土司田舜年藏書之地。洞側的炮台、碑記至今可見。

容美土司所在的鶴峰縣,喀斯特地貌廣布,溶洞眾多。為防止流寇襲擾,容美土司通常會利用險要的地勢,在大型洞穴內構築防禦建築。在洞穴內部建設有許多大型遺跡,正是容美土司遺址不同於其他土司遺址的最大特色。這也給考古工作者遺址勘探,相關部門保護和旅遊開發帶來一定難度。

2006年5月,容美土司城遺址被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5年,恩施州咸豐縣唐崖土司城遺址申遺成功,容美土司城也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土司遺址”項目的補充進行申報。

疆域


容美土司地處楚之西“南徼”。東聯江漢,西接渝黔,南通湘澧,北靠巴蜀,境內山嶽連綿,溝壑縱橫,最高海拔2300多米,最低在200米以下,是武陵山脈東段的中心。其疆域控制面積元末約2000平方公里左右,明末清初鼎盛時期達7000平方公里以上,包括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鶴峰縣的大部分地區,巴東縣野三關以南的大部分地區,恩施縣、建始縣清江以南的部分地區,五峰土家族自治縣、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的大部分地區和湖南省石門縣、桑植縣與之接壤的部分地區。至清雍正年間改土歸流,其控制疆域縮小在四關四口(東百年關、洞口,西七峰關、三岔口中,南大崖關、三路口,北鄔陽關、金雞口)之內,總面積亦在4000平方公里上下。

建制


容美土司在元稱黃沙寨千戶、容美軍民總管府、容美宣撫使司,在明稱容美等處軍民宣撫使司、宣慰使司,清沿明制,稱湖廣容美等處軍民宣慰使司。明洪武七年後,容美土司下轄家鄉寨、五里白崖、椒山瑪瑙、石樑下洞、五峰石寶六個長官司;永樂定製後下轄五峰石寶、石樑下洞、椒山瑪瑙、水浕源通塔坪四個長官司,崇禎十三年後五峰、石樑、椒山、水浕源四長官司升安撫司;石寶、下洞、瑪瑙、通塔坪四個副長官司升長官司。另外,容美土司私自設立的長官司、指揮司、土知州、千戶、百戶、參將、洞長等多達27個。

源流與世系


容美土司古稱容米,又稱柘溪,是容米部落的後裔。“容米”,據土家族語言學家考證,為古土家族語“妹妹”的意思。從這個語言信息中可以推斷,容米部落是一個以女性為首領的部落,或者說是一個古老的具有母系氏族社會遺存特點的原始部落。這個部落是古代巴人廩君種的一支,最早出現在長陽縣資丘鎮附近清江南岸天池河口的容米洞。以後,容米部落沿天池河而上,從今日的五峰,逐步深入到今日鶴峰一帶,建立了第二個容米洞,史書稱之為“新容米洞”。在這裡繁衍生息,直到元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史書上始有記載。容米部落處於“世外桃源”的境界長達1600年以上。
容美土司為田氏世襲。田氏為容米部落受姓后之沿襲。第一代土司為墨施什用(元至大三年被授予黃沙寨千戶),第二代土司為田先什用(元至正十年被授予容美洞等處軍民總管府總管),第三代土司為田光寶(元至正二十六年朱元璋授予四川行省參政行容美軍民宣撫司事),到末代土司田旻如共傳承15代、23位司主。容米部落的首領開始沒姓氏,後來漸以祖先之稱謂而受姓,因其先祖墨施(或稱墨色什)之“墨色”在土家語言中稱為天王之意或首領之稱,故隨著容美土司逐步與漢文化交融,由“墨”到“天”,再由“天”到“田”,墨→天→田,就是容美田氏的真正來源。

發展階段


容美土司,從建立黃沙寨千戶的元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到容美宣慰司改土歸流之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歷經425年,其間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容美土司的興起時期,從元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到明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計212年,中央王朝變換了兩個朝代,14個皇帝,容美土司經歷了8代11位司主。其間,建立和完善了土司制度,加強和密切了中央王朝的關係,司內沒有發生大的戰爭遷徙和動亂,可用之兵由1000土兵達到3000土兵左右,疆域比元末擴大一倍以上,由一個不見史志的洞蠻部落而發展成為施州衛的四大土司之一;
第二個階段
第二個階段是容美土司逐步走向鼎盛的時期。從明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田世爵襲職開始,至清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田玄病逝為止。其間,中央王朝變換了6位皇帝,容美土司經歷了5代7位司主,共歷時124年(公元1522-1646年)。在這其間,漢語、漢文化得到極大的推廣和普及,儒、道、佛學說逐步深入,封建地主經濟開始出現,以田九齡、田宗文、田楚產、田玄為代表的田氏詩人群形成,可動員兵丁在七千名以上,土司控制面積達到七千多平方公里,是容美土司的鼎盛時代;
第三個階段
第三個階段,是容美土司由鼎盛走向衰亡的時期。從清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田玄去逝至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改土歸流止。其間中央王朝經歷了南明隆武、永曆等4個皇帝,清朝順治、康熙、雍正3個皇帝,土司經歷了田沛霖、田既霖、田甘霖、田舜年、田炳如、田旻如3代6位司主,歷時89年。明末清初朝代交替,風雲變幻,容美土司在南明、大清、“西山寇”、吳三桂各種勢力的夾縫中掙扎生存,特別是遭受“一支虎”移居容美和“劉體純脅裹萬民北渡”,兩次浩劫,容美元氣大傷。田舜年、田明如諸司主當政其間,雖竭盡全力,力圖再造容美之盛世,文治武功亦取得較大成就,仍無法挽回容美土司衰亡之命運。
清雍正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雍正帝將原容美土司地,加大隘關以外近關50里內之山羊隘地(原屬湖南省慈利縣麻寮千戶所部分)和原屬長陽縣之漁洋關地,設置一州、一縣,州定名“鶴峰”,縣定名“長樂”(后改名五峰),至此,容美土司政權宣告滅亡。

社會經濟


容米土司直接脫胎於容米部落,長期處於“世外桃源”的生活狀態,所以經濟發展和社會制度相對滯后。容美土司的社會形態是以封建農奴制為主體,兼有奴隸製成份,保留著原始社會末期的某些痕迹,在其中期以後,封建地主制經濟開始出現;農耕經濟發展緩慢,直到土司末期,在土民生活中仍未佔到主導地位,土民生活的主要來源,仍然依靠狩獵、漁獵和自然採集;軍民合一、兵農合一的社會組織,殘破肢體的“神判”與肉刑,農奴與土司貴族的階級對立貫穿於土司社會的整個過程。
“容美精兵悍甲諸部”,是容美土司“富強”的一個重要標誌。容美土司實行兵農合一、寓兵與農的旗長制度,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兵丁訓練,寓於狩獵、漁獵的生產活動之中,平時養成了不畏強敵,勇於拼搏的精神。加上土兵編隊以旗為基礎,以部落為單位,父子兄弟同時上陣,前仆後繼,格外強悍,在多次的奉調抗倭或“平叛”戰鬥中,屢戰屢捷,多次受中央王朝的嘉獎。

文化


容美田氏詩人群的形成,是容美土司的一大亮點。自田九齡始,至田舜年止,歷時200多年,連續6代,湧現10位詩(文)人(含田楚產),創作各類詩詞3000多首(今存有380題、524首),於清康熙年間匯成《田氏一家言》。這不僅在土家族歷史上絕無僅有,在中華民族數千年的歷史上亦是絕無僅有的。這其中以田玄的詩作成就最高。現轉抄部分詩作於下:
其一
飛光悲臘盡,一夕尚今年。
坐嘆龍髯杳,誰攀羲轡還?
舊恩難遽釋,孤憤豈徒懸!
縱說青陽好,笙歌輟市廛。
其二
兒童未解意,柏酒過相勞。
曾飽誰家粟,難看改歲桃。
酸心聽畫角,優枕厭鈴鞀。
逆數經年過,驚蓬轉泛舠。
其四
遺人辭故主,擁鼻增辛酸。
矢志終身晉,寧忘五世韓。
趨新群動易,戀舊抗懷難。
何事都門下,尚多不罷官。
其六
隔宿分新舊,斯時匪往時。
閑心嗟過客,冷眼盼殘棋。
虛抱三閭憾,誰將木一支。
許多慷慨意,寂寂壓雙眉。
在非常落後的土司制度下,出現“容美田氏詩人群”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其一,自田世爵當政以後,全面接受了漢文化,一面把漢文化同容美部落的傳統文化融合在一起,一面與當代文壇享有盛譽的漢族文人“同文同倫同軌”,“以文會友”、“以詩會盟”,蔚然成風長達200多年;其二,自田世爵“嚴課諸男,有不嗜學者,叱犬同系同會”始,田氏歷代均以“飽讀詩書”為榮,“能詩善文”為樂,求知好學成了田氏的家風;其三,容美地處“西南勝境”,巫黔奧區,山水清奇,民風古樸,巴文化底蘊豐厚,加之明末清初,“烽煙四起”,惟容美為一方“凈土”,無疑是誘發田氏詩人和各方名士盎然詩情的重要因素。總之,容美田氏詩人群及其作品,是土家族乃至整個中華民族的珍貴的文化遺產,應當發揚光大。文學是不朽的,它不會隨著土司制度的消亡而消亡。
容美土司時期,戲曲演藝文化十分興旺發達,劇種百花齊放,有蘇腔、崑曲、楚詞秦腔。特別是南劇、柳子戲更具地方特色,是容美土司時的戲曲藝術奇葩。以致於號稱南洪(洪升)北孔(孔尚任)照耀當時文壇的雙星,北方之星孔尚任的名曲《桃花扇》竟在容美盛演不衰。全司戲樓林之,演員陣容龐大而精良,即在全楚亦稱上乘。
容美土司是一個比較開明開放的土司。歷代司主運用各種“合法”手段,如進貢、賞賜、求學、徵調等,和“非法”手段如派出間諜、坐探等,衝破中央王朝的重重封鎖,走向開放,學習、推廣、普及漢語、漢文,制定諸多條款,吸引外地文人墨客,技藝商賈,百工之人,進司講學、傳道、遊歷、經商,而且“官給衣食,去則給引”;願留者即“分田授室;久居者許以女優相陪等等,因而出現了”出山人少進山多“的良好局面。

周邊關係


在處理周邊關係上,容美土司採取了訂約結盟、聯姻和親等手段,使周邊環境基本保持較為穩定的狀態。雖其間有些摩擦,但為數不多,這些作法為容美在諸鄰司的“領袖”地位奠定了基礎,所以周邊諸土司“皆仰其鼻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