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口金融商務區管理委員會
新街口金融商務區管理委員會
根據《南京市編辦關於同意成立南京新街口商務商貿街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等事項的批複》(寧編辦字﹝2014﹞159號)和《南京市編辦關於同意南京新街口商務商貿街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更名的批複》(寧編辦字﹝2016﹞64號)的規定,南京新街口金融商務區管理委員會為區政府派出機構,主要承擔新街口金融商務區的經濟發展、產業升級、規劃建設及核心區城市管理工作。
(一)負責研究編製金融商務區產業功能板塊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規劃,並牽頭組織實施。
(二)負責研究制定金融商務區產業功能板塊經濟發展、轉型升級、企業服務等重大政策。
(三)承擔金融商務區產業功能板塊建設、管理的主體責任,負責經濟指標、載體招商、新生增量等重點工作,做好稅收組織和新引進企業服務工作;負責制定和牽頭落實功能板塊具體行動計劃和年度目標任務,做好目標分解、組織實施和分析評估。
(五)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做好金融商務區的重點企業服務和重大項目保障工作。
(六)負責功能板塊形象品牌的宣傳、策劃、包裝、推介工作。
(七)負責維護核心區的市容環境和衛生秩序,以及戶外廣告標識、店招店牌的管理工作。牽頭做好核心區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八)負責核心區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工作。
(九)負責核心區公共設施的規劃設計、運行維養工作。
(十)負責核心區重大活動、重要接待的屬地保障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南京新街口金融商務區管理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
負責管委會全局性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查落實;落實幹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負責績效考核工作;負責起草、印發綜合性文稿;負責組織、紀檢、宣傳、人事、勞資等工作;負責管委會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的計劃、起草、審查、清理、解釋、彙編及備案工作;負責核心區內靜態展示活動及公益活動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文書處理、印章管理、檔案管理、保密管理、提案建議辦理;負責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接待保障、應急管理和重要會議的組織等工作。
負責研究編製功能板塊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規劃、城市規劃,並牽頭組織實施;負責功能板塊內重大建設項目的跟蹤服務,對項目開展前期評估、申報,跟蹤項目進展,協調相關部門,服務項目推進,保障項目順利完成;負責功能板塊內老舊樓宇改造工作;負責與區投融資平台的對接協調,對投融資平台項目建設開展監管,履行監管職責;負責對投資建設項目開展評估;負責對已完成投資建設項目的績效評價。
負責研究制定功能板塊經濟發展、產業轉型升級、企業服務等重大政策(規劃);負責落實功能板塊產業轉型升級工作;負責功能板塊內經濟信息的搜集、分析及新入駐企業的稅務評估工作;指導功能板塊企業依法生產經營;負責編報全年經濟目標計劃;負責經濟數據統計、管理、分析工作;負責各類分析報告的撰寫。
負責功能板塊範圍內招商引資、宣傳推介、企業轉引等工作;負責為功能板塊內企業提供一體化行政服務;負責功能板塊內樓宇、總部經濟打造工作;負責功能板塊增量稅收組織工作;負責企業服務平台(商會)的建立與日常管理。
負責核心區公共配套設施、綠化、景觀的規劃設計和運行維養;維護核心區市容環境衛生秩序,負責核心區內店招店牌、廣告牌、戶外標識的管理工作;負責核心區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核心區防汛掃雪、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紅十字會、車輛管理、愛國衛生、垃圾分類等工作;負責核心區內重大接待和大型活動的現場保障;負責核心區內商務樓宇物業管理;做好“12345”、“12319”等各類投訴舉報的回復、整改。
(三)規定中涉及由管委會管理和維護的公共基礎設施為非市政管養且依規劃自行建設的公共基礎設施。
(四)功能板塊範圍內含核心區的民生保障、信訪維穩、社會管理等職能由屬地街道承擔,管委會做好相應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