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業投資者聯合會
深圳市企業投資者聯合會
會員及會員投資企業的信息交流; 2、會同與國內外企業投資者的互訪活動;
深圳市企業投資者聯合會是根據深圳市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在國家民政部、深圳市政府及社團管理部門大力支持下,深圳市企業投資者聯合會在廣大企業投資者的積極參與下,歷經一年多的籌備,於2004年12月22日成立的全國首家會員構成規範化、維權職能專業化的企業僱主組織。
深圳市企業投資者聯合會會員由在深註冊的外資、港澳台資、各類民營企業中的投資人、股權持有人及深圳市工作的法律工作者、經濟學家、企業管理專家組成,以維護企業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基本宗旨,以協調政企關係、協調勞資關係、協調股東關係為基本職能。目前,來自深圳較大規模的知名企業投資者會員已有數百位。
深圳市企業投資者聯合會的具體任務是協調政企關係,配合國家和政府相關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向政府反映投資者及投資企業的困難和要求;依法維護企業投資者合法權益,協助投資者及投資的企業處理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協調勞資關係,參與勞動仲裁,主張投資者合法權益;協調股東關係,構建和諧高效的企業決策體系;建立投資預警信息系統,指導會員提高投資風險控制能力;組織專業技能培訓,提高企業投資者經營管理能力,增強法律意識;以維權律師團形式代理法律訴訟,維護會員正當權益;發布商貿信息,推薦安全可靠的投資項目,拓展會員發展空間;搭建企業投資者市場高端平台,促進投資者間的交流等。
1、國家及政府政策法規的諮詢;
2、企業困難反映及政策支持的請求;
3、協助辦理各類政府批文;
4、高新技術項目及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申請。
1、糾正違規罰款行為;
2、糾正違規收費行為;
3、協助企業行政訴訟。
2、協助公司股東會處理股東權益相互侵犯行為。
1、宣傳貫徹《勞動法》
2、企業勞資關係狀況調研;
3、與工會組織溝通交換意見;
4、參與勞資關係協調,代表會員參與勞動仲裁。
1、法律知識普及與提高;
2、法律諮詢及法律文件的代理起草;
3、非法律訴訟的各項糾紛協調;
4、以聯合會律師團名義代理各類法律訴訟案件;
5、法律執行過程中的催辦事宜。
1、受委託提供資產評估的公正監督;
2、受委託提供財務審計的公正監督;
3、受委託提供企業財產清盤處理的公正監督。
1、推介貸款擔保機構及金融機構;
2、推介國際風險投資機構;
3、推介有價值的投資項目;
4、組織國內外資項目考察,協助項目論證,參與項目簽約,提供項目跟蹤服務;
5、協助策劃企業資本運作方案。
1、國外相關信息的搜集及發布;
2、國內政策法規及經貿信息的搜集、整理及發布;
3、會員及會員投資企業的信息交流;
4、會員產品彙集及推廣;
5、會員使投資業績的宣傳。
1、國際全新的經營管理觀念的導入;
2、現代領導藝術的培訓;
3、企業決策人員必備的法律知識傳授;
4、企業董事會工作的規範和輔導;
5、企業信息化基礎知識培訓;
6、企業應用文體規範培訓。
1、年度優秀投資者評選與表彰活動;
2、會員生日祝賀;
3、會員年度體檢及健康諮詢;
4、會員(含家屬及子女)的聯誼活動;
5、組織文藝、體育技能的培訓及友誼比賽活動;
6、會同與國內外企業投資者的互訪活動;
7、組織會員參加國內外高層次的研討會,報告會;
8、組織召開一年一度的中秋節團圓會及迎春晚會。
深圳市企業投資者聯合會設有顧問委員會、五個專家委員會、十個專業委員會、六個工作委員會、30人組成的維權律師團等強大的外部支撐體系,為本會有效地開展維權工作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首席顧問:呂 楓 原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
顧 問:陳應春 深圳市副市長
王正明原深圳市檢察院檢察長 深圳市政協副主席
許 楊 原深圳市政協副主席 深業集團主席
劉文韶 原中共深圳市委副秘書長 研究室主任、編審
潘福祥清華大學管理學院教授
胡世文 深圳市國稅局副局長
章家壽 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
葉小杭深圳市中小企業擔保中心主任
深圳市企業投資者聯合會的成立,標誌著深圳市場經濟體制正在走向成熟;標誌著深圳企業僱主維權工作已納入政府的日程;標誌著企業投資者作為企業僱主的社會地位已經確立;標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又迎來了一個蓬勃發展的春天。政府和企業就是永遠的好兄弟,背靠背生死相依的戰友,政府離不開企業,沒有了企業的支持,政府在就業創新,公益慈善,公共設施等建設和發展方面就沒有了力量;企業離不開政府,沒有了政府,企業在公平競爭,穩定市場,平衡物價等方面就失去了依靠。政企聯合起來,才能有發展的力量,深圳市企業投資者聯合會就是這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