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堂

八和會館的分堂之一

永和堂是八和會館的分堂之一,只供粵劇小武和武生住宿之用,與兆和堂性質相同。

內容簡介


八和會館是由鄺新華、獨腳英、林之等粵劇藝人所建立粵劇仝人的行會組織。它加強了戲行中人的團結,保障戲班營業正常開展,在清朝解禁粵劇後回復戲班事業。八和會館成立不久,薛覺先馬師曾桂名揚羅品超林小群陳笑風白雪仙等都先後加入該館,後稱為“八和子弟”。當時建築八和會館的費用都是透過全行在每年閏月休業的時期舉辦義演,扣除工資後所籌集而成。另外,凡是入會會員都需要付出白銀一兩作為「份金」。在清朝光緒十八年(1889年)八和會館在廣州黃沙舊地海旁街落成。八和會館共分八堂,作為粵劇藝人住宿之用:兆和堂、慶和堂福和堂新和堂、永和堂、德和堂慎和堂普和堂。百和堂意為八方和合,同結一心;不同的行當被安排居住不同的分堂。小生、正生及大花面具在兆和堂。二花面、六分住在慶和堂。花旦住在福和堂。丑角在新和堂。武生在永和堂。五軍虎及武打家在德和堂。接戲賣戲的在慎和堂。棚面的音樂人員在普和堂。由於工作人員有很多,八和會館更設有方便所(醫療室)、養老院、一別所(安排身後事情)、小學、何益公司(戲箱行)。八和會館會員總多,管理制度不斷完善。後期實行行長制度,各行行長都是全體人員推舉出來,到了今天仍然會定期選舉主席。隨著粵劇不斷向各地發展,八和會館也成立了不少分會,現存的分會遍布世界18個國家或地區,而廣東的八和會館被海內外粵劇人士尊為“母會”。香港八和會館前身是“八和公寓”,是粵劇從業員散班後住宿的地方。香港的會館曾經多次改組,分別為“八和劇員總公會”、“八和粵劇協進會”、“廣東八和粵劇職業工會”。終於在1953年,重新註冊成立“香港八和會館”,統理粵劇整體事務。四十年來,該會在推動粵劇在國際的發展作出了重大的貢獻。新加坡八和會館前身為“梨園堂”於清朝咸豐七年(1857年)創建,於光緒二十六年(1890年)始更名為八和會館。除了這兩個分會,還有“澳門八和會館”、“美東八和會館”及“英港怡情雅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