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城市管理局
政府機關
贛州市城市管理局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城市管理規劃,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一)城市管理職責
2、對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及行業管理;主管城區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工程建設和管理養護工作;負責城區城市管理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
3、負責城區創建衛生城市工作和綜合整治市容環境工作,並對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評。
4、研究制定城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和市政、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及管護標準,以及城區余土調劑清運、地方建材運動及流散物體、工地環境衛生等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5、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城區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技術標準,研究制定城區戶外廣告管理辦法;負責城區戶外廣告(含店招)設置、張貼(掛)宣傳品等的審批管理工作。
6、牽頭組織實施創建生態園林城市工作;負責全市風景園林、城鎮綠化的行業管理;指導和監督城區綠化工作。
8、指導監督城區市政設施(包括道路、排水、橋涵、夜景照明等)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新(改)建市政、環衛、園林綠化工程的組織驗收工作;負責城區破道、佔道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城區停車場、洗車場的管理工作和機動車、非機動車輛佔道管理;負責城區夜景照明工作統籌、組織、協調和管理;參與有關部門審核城區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重大基礎設施和居民住宅小區建設項目、參與相關項目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
9、負責城區內河道水面垃圾的清撈處理(以正常水位線為界)。
10、負責提出城市維護、城市管理資金的年度計劃安排意見;對各項城管資金兒規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11、指導全市城監、市政工程、園林綠化、環衛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12、按有關規定和許可權,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的建設、宣傳教育、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群團、信訪維穩和綜治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科級幹部的培養、考察、任免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勞動、職工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的管理和局系統會計集中核算、固定資產統一監督和管理;做好城市管理宣傳工作;負責系統內安全生產工作和應急工作。
13、負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4、負責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15、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行政執法職責
主要承擔贛州市城區內以下職責: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依法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流動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佔城市人行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中心城區河道、湖泊等水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9、行使省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吳忠浩:局長
廖躍春:黨委書記
李良東:黨委副書記
朱俊峰:黨委委員、副局長
賴愈先: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歷翰:黨委委員、副局長
彭家禎:黨委委員、紀檢書記
廖振龍:黨委委員、副局長,市政養護處處長
蒙在煌:黨委委員、副局長
環衛處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政策和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城區內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規劃部門編製環衛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城區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質量的監督、檢查、考核、獎懲工作,參與全市性市容環境衛生的綜合整治檢查評比。
(三)負責城區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工作。
(四)負責城區範圍內河道水面垃圾的清撈處理(以正常水位線為界)。
(五)負責城區公共廁所的維護和管理;負責車輛沖洗業管理。
(六)負責城區環衛設施的設計及城市基礎建設配套設計審查;負責環衛設施建設和管理,參與公用和民用建築附屬環衛設施建設的審核、監督及竣工驗收;
(七)負責對城區內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糞便收集、清運、處理的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及從事環衛設施設計、環衛設施建設的單位進行行業管理。
(八)負責組織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徵收工作。
(九)負責組織環衛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推廣應用及環衛監測工作,指導垃圾分類收集、垃圾回收和綜合利用。
(十)負貴處屬單位人事、財務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政管理處主要職貴: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政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政策、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城區內市政設施建設管理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規劃部門編製市政設施規劃,並按照規定標準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區內的道路、下水道、路燈、橋樑、夜景景觀照明等市政設施的管理,以及市政設施維修養護經費、設備的管理,負責市政設施建設的審核和竣工驗收。
(三)負責對城區內市政設施設計、市政設施建設單位進行行業管理。
(四)負責撿查、督促、指導市政行業單位完成城區內主次幹道、小街小巷的市政設施維修養護。
(五)負責城區內道路、人行道的機動車輛臨時佔道停放管理工作,負責對停車泊位交通設施的維修、養護。
(六)負責城區內道路佔用、開挖、排水設施接通的日常管理;負責排水設施有償使用的管理。
(七)負責組織市政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推廣應用。
(八)負責處屬單位人事、財務管理工作,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園林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和組織實施本市園林綠化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行業標準和實施辦法。
(二)負責城區園林綠化工作;負責編製並組織實施城區園林
(三)負責城區公園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及風景自然林地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及城區公園綠地內商業網點設置審批。
(四)負責對城區新、砍、擴建園林綠化項目的規劃評審、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城區園林綠化工程的建設管理、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負責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審查和市場准入管理。
(五)配合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協助城區工程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綠地臨時佔用、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使用性質和樹木移植、修剪、砍伐的審批。
(六)負責城區園林綠化行業統計和專業統計工作,組織綠化成果普查、資源調查評估和檔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區園林綠化宣傳。
(七)負責園林綠化行業職工培訓、繼續教育和人才開發、園林綠化科學研究、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和新技術引進工作,建立行業信息系統;制定城市園林綠化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規程。
(八)負責局屬單位人事、財務管理工作。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指揮中心主要職責:
(一)負責研究擬訂城市管理監督考評辦法,建立科學完善的監督考評體系並組織督查考核。
(二)負責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及管理;負責
對本市城市管理全方位、全天候的即時監控,並對出現問疑的處置進行指揮、協調和督辦。
(三)負責全天候接聽和受埋公眾對城市管理的投訴及諮詢。負責各類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對城市管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履行城市管理職責進行指揮調度,對辦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領導和管理信息採集員、電腦操作員隊伍。
(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
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贛縣城管局迅速傳達落實縣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
贛縣城管局組織中層以上幹部學習了7月29日上午贛縣縣委常委(擴大)會議的精神,傳達會議精神,組織學習有關文件和領導講話,並與全省城市管理年活動相結合,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是各部門每月定期開展一項市容環境專項整治活動。由該局領導帶隊抓督查落實,在每月部門工作例會時採取視頻通報方式,對工作完成與完成不好的部門現場取證,在會上視頻通報。通過視頻通報后,被播放好的部門自然高興,但是問題一曝光,也讓有問題的部門臉紅、坐不住,可以更加直觀地看到自己存在的問題,以及和兄弟部門的差距。這樣,存在的問題能夠得到迅速整改落實。
二是強化縣城規劃區域查違拆違工作。對該縣城區、縣城規劃區內開展了24小時無間斷巡查和包片管理責任機制。。每周開展一次全體查違隊員體能訓練,提高查違隊員綜合素質,為贛南蘇區(贛縣)振興發展的項目推進勇當有力後盾。
三是狠抓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作。做好該縣城區主次幹道養護工作,特別是櫻花公園、人民廣場、站前廣場的苗木病蟲害防治,及時除草、鬆土、施肥,加強日常監管工作,強化鋁廠苗圃日常管理和出苗數量及質量。
四是做好市政、路燈養護工作。根據季節變化,科學設定路燈智能集控開關時間,加強路燈檢修,確保該縣城區亮燈率達95%以上。加大巡查力度,及時更換破損的雨水井蓋,修補該縣城區破損路面,確保城區道路平整無積水。
贛州城管配車
地址: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
市環衛處、市園林局、市政工程管理處、贛州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直屬七個執法(管理)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