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基平
曾任國務院副秘書長、北京市委書記
馮基平(1911—1983),遼寧法庫人,六歲在縣立小學讀書,十三歲到高級班學習,同年考入私立中學讀書。十六歲考入省城賓士中學讀書,十九歲進入北平中國大學讀書。1931年,馮基平加入共青團,同年成為共產黨員。九一八事變爆發后,馮基平參加東北抗日救國會,成為東北抗日義勇軍第四軍司令部秘書長、遼陽縣委書記。1932年回北平出任北平東北軍旅委書記。1936年負責山西方面的領導工作。1940年率領部隊參加百團大戰,戰鬥中受傷回到延安休養身體。1941年在八路軍出任職位。1945年出任山西地區調查局科長,1946年開始先後繼任綏蒙保安副處長,晉綏公安局工作站長。1947年任中央直屬工作站長,1948年底回北平任公安局二處長。新中國成立后,馮基平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最後升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此後又歷任北京政法委員副主任、北京市副市長、北京市委書記。文革爆發后,遭到康生、江青等人的殘酷迫害。文革結束后得到平反,出任國務院副秘書長、北京市委書記等。1983年因病逝世,終年72歲。
馮基平(1911—1983),遼寧法庫人,193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幼年曾在馮氏家族設的私塾館接受啟蒙教育。1917年,考入法庫縣立第二高小讀書。1924年,在法庫縣立第三小學高級班就讀。同年末,考入法庫縣私立賓士中學讀書。1927年轉入奉天省城私立平旦中學校讀書,后考入奉天省立第一高級中學(原奉天中學堂)讀書。1930年考入北平中國大學經濟系學習。
馮基平的學生時代,是在家境貧寒的情況下度過的。從小學到大學的讀書費用,均靠其五叔馮萬貴資助。在瀋陽讀書期間,經常利用課餘時間閱讀進步書籍,曾積極參加進步學生的校外活動。在北平中國大學讀書期間,接受了進步組織和中共地下工作者的影響和教育。1931年5月,馮基平在北平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9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后,馮基平被派到北平東北留平同鄉抗日救國會(又稱北平東北青年救國會)工作,積極組織群眾開展抗日救亡活動。同年冬,馮基平帶領部分救國會會員潛回東北組織抗日義勇軍,先後到錦州、新民、法庫、遼中、遼陽、瀋陽等地聯絡抗日武裝。1931年11月,東北抗日義勇軍第四路軍(耿繼周部)成立后,作為該部隊司令部秘書處長,積極開展抗日宣傳工作。1932年初,馮基平在遼陽小堡東北抗日義勇軍第二十一路軍第二支隊完成工作任務后,返回北平。1932年6月起,任中共北平市委軍委東北炮八旅旅委書記。同年8月,在發動遊行示威的前夕,因叛徒出賣,被中國國民黨憲兵逮捕,關押到北平草嵐子監獄。馮基平與同獄的薄一波等共產黨員,在獄中秘密黨支部的領導下,堅持學習馬列主義和世界語,向看守人員宣傳抗日道理,反對國民黨的反省政策,積極參加要求監獄當局改善政治犯生活待遇和要求出獄抗日的政治鬥爭。據理痛斥東北軍把東北三省拱手出賣給日本帝國主義的行徑。馮基平雖然患病,仍堅持參加了七天七夜的絕食鬥爭。面對敵人的威逼利誘,在生死的考驗面前,堅貞不屈、英勇機智地鬥爭,表現了共產黨員的大無畏氣概和高風亮節。1935年在黨組織的營救下出獄后,馮基平邊治病邊投入黨的地下工作。1936年3月起,任北平東北青年救國會常委兼組織部部長。1936年5月,在北平南口恢復了中國共產黨組織關係。12月,作為中共山西公開工作委員會領導成員,以犧盟山西省委常委的身份開展活動。馮正確地執行統一戰線政策,堅持獨立自主的原則,出色完成了宣傳群眾、發動群眾抗日的工作任務。擔任中共山西鐵路工委書記、太原市委常委后,直接領導同蒲路、正太路的黨內外員工開展抗日活動。
1937年盧溝橋事變爆發后,馮基平以山西國民軍軍官教導九團政治部主任和犧盟地區負責人的身份開展工作。在擔任山西青年決死隊團長期間,組織壯大抗日武裝力量,與日本侵略者進行殊死戰鬥,同中國國民黨頑固派展開了針鋒相對的鬥爭。1939年12月,在中國國民黨頑固派發動的第一次“反共”高潮中,閻錫山下令向堅持抗日的山西青年抗日決死隊發動突然進攻。馮基平帶領抗日決死隊十九團的部分戰士,英勇作戰,消滅了頑固分子所控制的二。三旅旅部,奪取了該旅部的領導權,使二。三旅完全變成了中共領導下的人民軍隊,為抗日人民武裝部隊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1940年8月,馮基平率決死隊四縱隊二。三旅十九團參加了百團大戰。10月,赴延安國際和平醫院養病。1941年3月起,任八路軍總參謀部四局三科科長。1945年1月起,任晉綏邊區調查局交通科科長。
1946年1月至1947年夏,馮基平歷任綏蒙保安處副處長、晉綏邊區駐晉察冀邊區辦事處政委、晉綏公安局平津工作站站長。馮基平往來於太原、北平、天津等地,在險惡的環境下,臨危不懼,鎮定自若。派情報人員打入敵人內部,獲取了許多重要的軍事、政治、經濟情報,為中央在解放太原、天津、北平等大城市的決策上提供了重要情況。由於情報及時準確,受到中共中央社會部的表揚。1947年夏至1949年10月,歷任中央社會部直屬工作站站長、北平市公安局二處處長。
1949年11月至1953年12月,歷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最高人民檢察署委員、北京市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北京市公安局局長。1953年12月至1964年9月,歷任北京市政法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北京市委常委、兼北京市城市建設委員會主任、兼北京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書記、北京市委書記處書記、中古(古巴)友好協會副會長。在北京市領導政法工作期間,馮基平忠實執行中共中央關於政法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依靠廣大群眾和公安幹警,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為維護首都的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做出了卓越貢獻,曾受到毛澤東主席和周恩來總理的表揚。在北京市任內,馮基平還負責過基本建設、交通運輸、外事和農業等工作。在工作中兢兢業業,勤奮努力,經常深入第一線調查研究、督促檢查,進行了艱苦細緻的思想工作和組織工作,為首都的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做出了貢獻。1964年9月起,調任陝西省委常務書記。在“文化大革命”中,馮基平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及康生的誣陷,從1966年6月到1975年5月被關入監獄九年,在獄中帶鐐銬長達四年之久,受盡了殘酷的迫害和折磨。面對林彪、江青等人實行的法西斯專政,馮基平大義凜然,堅貞不屈,在身體受到極度摧殘的情況下,仍堅韌不拔地進行頑強的鬥爭。針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給其捏造的“裡通外國”、“出賣情報”等指控,馮理直氣壯地予以反擊並且多次嚴正指出:“文化大革命”和“打倒劉少奇”是錯誤的,表現了無私無畏、忠於真理、堅持正義的立場和氣節。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后,中共中央為馮基平作出了平反決定,恢復了名譽,高度評價了馮基平的工作。1979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調查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1979年5月起,任國務院副秘書長。1981年4月起,馮基平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兼市政法委員會書記。同年11月,當選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82年9月,作為中共十二大代表出席了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為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馮基平重新回到北京主持政法工作后,不顧重病纏身,以高度負責的精神,以極大的魄力和勇氣,採取斷然措施,大力撥亂反正,努力扭轉遭到“十年內亂”嚴重破壞的社會秩序的混亂局面,取得了顯著成績。馮基平為開創公安工作的新局面,針對隱蔽鬥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了系統的、創造性的意見,對如何加強北京的治安工作給予及時有力的指導,為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首都建設的方針,北京的社會治安、社會秩序,再一次做出了突出貢獻,被譽為首都政法戰線上的卓越指揮員。在病重住院期間,馮基平仍然不斷地出來工作;在病床上經常聽取彙報、指導工作,時時刻刻關心黨和國家的大事,關心革命和建設的全局,直到生命的最後一息。1983年9月29日,馮基平病情惡化,經多方搶救無效逝世,終年7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