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18年

公元718年

唐開元六年

日本養老二年

唐玄宗年代

紀年


唐開元六年
日本養老二年

年表


毗伽請和
突厥毗伽可汗(小殺),遵暾欲谷休養生息之教,不欲於近期啟釁,開元六年(七一八)正月遣使請和,許之。
宋璟不立遺愛碑
前年冬,宋璟自廣州都督入相,開元六年(七一八)正月,廣州吏民為立遺愛碑。璟奏言:“臣在廣州無他異政,今因臣受陛下恩寵,致使彼有諂諛之機,此風必革,請自臣始。望下敕禁止。”玄宗從之。於是他州皆不敢立。
敕禁惡錢
先是武德四年(六二一)鑄開元通寶錢,以後盜鑄漸起,顯慶五年(六六0)以惡錢多,官為購進,以一善錢購五惡錢,民間遂藏惡錢以待禁弛。乾封(六六六至六六八)以後,私鑄犯法日蕃,有以舟筏鑄錢於江中者,詔允各地收用惡錢,而作奸仍不息。武后時,錢除了穿孔以及鐵、錫赤銅外,皆許通用。自是盜鑄蜂起,官莫能禁。先天、開元之際,兩京錢尤濫,或熔錫模錢,須臾得百十,故不得不禁。開元六年(七一八)正月敕禁惡錢,定重二銖四分以上乃得用;收民間惡錢熔之,另鑄合格錢。於是京城紛然,買賣殆絕。宋璟、蘇頲請拿出太府善錢二萬緡(一緡千文)置於南北市,以平價買百姓滯銷之物可充官用者;並許兩京百官預借俸錢,以使善錢迅速流入民間。從之。明年二月(青黃不接時),又敕太府及京兆、畿縣出粟十萬石作價之,許用惡錢糴,以回收惡錢,送少府銷毀。
南移橫野軍,集鐵勒五都督以防突厥
玄宗雖許突厥毗伽可汗請和,然知突厥志不在和,故預為之防。開元六年(七一八)二月,詔移蔚州(今山西省靈丘縣)橫野軍於(太行)山北,屯兵三萬,為鐵勒九姓之援。又命九姓五都督(拔曳固都督頡質略、同羅都督毗伽末啜、白霄都督比言,回紇都督夷健頡利發、仆固都督曳勒歌等)各出騎兵為前、后、左、右軍討擊大使,皆受天兵軍(駐并州)節度。一旦突厥啟釁,則集中力量,迅速討捕;無事則各歸部落營生,官府仍常加安撫。
宋璟用人標準
先是開元四年(七一六),大武軍子將郝靈荃偶得突厥默啜首,自謂不世之功,希冀上賞。璟以玄宗盛年尚武,恐好事者競生繳幸之心,逾年始授靈荃郎將,靈荃慟哭死。六年(七一八)三月有薦山人范知璇文學者,並獻其所為文,宋璟判之曰:“觀其《良宰論》頗涉佞諛(此文意在讚美當時宰相),山人當極言讜論,豈宜苟合取容!果有文學,自宜從選舉求試,不可薦奏。”四月,河南參軍鄭銑、朱陽丞郭仙舟投匭獻詩,璟代敕曰:“觀其文理,乃崇道法;至於時用,不切事情。宜各從所好。”於是皆罷官,度為道士。史稱宋璟為相,務在擇人,抑繳幸,禁諂諛,隨材授用,務使各稱其職。
李失活死,弟娑固繼
開元五年(七一八)五月契丹王李失活卒,玄宗為之舉哀,贈特進(二品)。失活從父弟娑固代統其眾,唐遣使冊立,仍令其襲兄之官爵。
令州縣行鄉飲酒禮
唐自貞觀六年(六三二)詔仿《禮記·鄉飲酒禮》一卷,頒行天下。令每年州縣長官親率長幼,序齒論德,依《禮》行之。庶使世識廉恥,人知敬讓。其後日久禮廢。開元六年(七一八)七月十三日,再頒《鄉飲酒禮》於天下,令牧宰每年十二月行之。
令州縣官俸,均戶出資
唐初州縣官俸,皆令富戶掌其本錢,出息以給之。息至倍稱,多破產者。(在京諸司官俸及天下官置公廨本錢,則以典史主之。收贏什之七,即五千之本,月息七分,一年可輸四千二百,兼算勞費,不啻五千。在於平民,已為重賦。富戶倖免其徭,貧戶則受其弊)開元六年(七一八)八月秘書少監崔沔《議州縣官月料錢狀》,請計州縣官所得俸,於百姓常賦之外,微有所加以給之。(沔意據官定料,計戶均出,每丁加升、尺以給之)朝廷從其議。
吐蕃奉表請和,拒之
吐蕃自恃兵強,每通表疏,求用敵國禮,言詞悖慢,玄宗怒之。開元六年(七一八)十一月,又奉表請和,乞舅(唐)、甥(吐蕃)親署誓文,令彼此宰相亦著名於其上,實亦敵國之禮,玄宗不許。明年六月,又遣使請署誓文,仍不許。
馬懷素卒
懷素字惟白,丹徒人。擢進士貢,累遷御史。張易之遣人誣魏元忠,武后使懷素按之,不從。開元初,領戶部侍郎兼昭文館學士。謙恭謹慎,人稱長者。開元三年,盧懷慎薦為玄宗侍讀,是為“侍讀”得名之始。開元六年(七一八)官秘書監卒。
解琬卒
琬,元城人。中幽素科,累官侍御史,安撫烏質勒及西突厥十姓。景龍中,遷御史大夫兼朔方行軍大總管。前後守邊二十餘年,務農習戰,華夷安之。開元二年以金紫光祿大夫致仕。因吐蕃請結盟,復召為左散騎常侍,開元六年(七一八),終同州刺史。
楊元琰卒
元琰字溫,閿鄉人。初為縣令,考課第一。歷州刺史,有風績。任荊州長史時,與張柬之互代;柬之入相,引為羽林將軍,助誅二張。知敬暉、柬之等將為武三思所構,詭請削髮出家,中宗不許。敬暉等死,元琰竟得全。官至刑部尚書,開元六年(七一八)卒。
尹知章卒
知章絳州人。武后時,擢定王府文學,出為陸渾令。坐事棄官。覃思經術,張說薦為國子博士,與褚無量、韋述等於乾元殿編校群書,卒於官。
日本沙門道慈返國
開元六年(七一八),日本沙門(三論僧人)道慈返國,著有《愚志》一卷,並仿唐長安西明寺之規模,於其國建大安寺。
瞿曇悉達譯西域曆法
開元六年(七一八),詔太史監瞿曇悉達譯西域曆法。悉達尚撰有《開元占經》。

大事


資治通鑒》記載
(1)春,正月,辛丑,突闕毗伽可汗來請和;許之。
(1)春季,正月,辛丑(初六),突闕毗伽可汗前來請求與唐和解;玄宗表示同意。
(2)廣州吏民為宋立遺愛碑。上言:“臣在州無他異跡,今以臣光寵,成彼諂諛;欲革此風,望自臣始,請敕下禁止。”上從之。於是他州皆不敢立。
(2)廣州的官吏百姓為宋修建遺愛碑。宋向玄宗進言說:“臣任廣州都督期間並無優異的政績,現在由於臣地位顯耀,才造成那些人的阿諛奉承;要革除這種惡劣的風氣,希望從臣這兒開始,請陛下降敕禁止為臣立碑。”玄宗採納了他的建議。於是其他各州都不敢再干立碑的事。
(3)辛酉,敕禁惡錢,重二銖四分以上乃得行。斂人間惡錢熔之,更鑄如式錢。於是京城紛然,賣買殆絕。宋、蘇請出太府錢二萬緡置南北市,以平價買百姓不售之物可充官用者,及聽兩京百官豫假俸錢,庶使良錢流布人間,從之。
(3)辛酉(二十六日),玄宗頒布敕命禁止質料低劣的私錢流通,規定只有重量在二銖四分以上的官錢才可以流通使用。又下令收繳民間的私錢,經熔煉之後鑄成符合規格的錢。於是京師人心浮動,各項交易幾乎停止。宋、蘇請求讓太府拿出二萬緡錢來設立南北兩市,用於以平價收購百姓手中的那些可供官府使用的滯銷物品,同時允許東西兩京文武百官預支官俸,以便使質量優良的官錢能夠流通到民間去。唐玄宗採納了他們的建議。
(4)二月,戊子,移蔚州橫野軍于山北,屯兵三萬,為九姓之援;以拔曳固都督頡質略、同羅都督毗伽末啜、都督比言、回紇都督夷健頡利發、仆固都督曳勒歌等各出騎兵為前、后、左、右軍討擊大使,皆受天兵軍節度。有所討捕,量宜追集;無事各歸部落營生,仍常加存撫。
(4)二月,戊子(二十三日),玄宗下令將蔚州橫野軍移往山北,在此屯兵三萬作為鐵勒九姓的後援;任命拔曳固都督頡質略、同羅都督毗伽末啜、都督比言、回紇都督夷健頡利發、仆固都督曳勒歌等各率本部騎兵為前、后、左、右軍討擊大使,均受天兵軍調度指揮。遇有徵討追捕之事時,則根據需要徵調集結;平安無事時,則散回各部落從事生產,並讓官府經常安撫他們。
(5)三月,乙巳,征嵩山處士盧鴻入見,拜諫議大夫;鴻固辭。
(5)三月,乙巳(初十),唐玄宗徵召嵩山處士盧鴻入朝並任命他為諫議大夫;盧鴻堅決推辭。
(6)天兵軍使張嘉貞入朝,有告其在軍奢僭及贓賄者,按驗無狀;上欲反坐告者,嘉貞奏曰:“今若罪之,恐塞言路,使天下之事無由上達,願特赦之。”其人遂得減死。上由是以嘉貞為忠,有大用之意。
(6)天兵軍使張嘉貞入朝參見皇帝,有人告發他在軍中有奢侈僭越行為以及貪污受賄的現象,但經過調查之後發現純屬捏造。玄宗打算將誣告者反坐治罪,張嘉貞向玄宗上奏道:“如果陛下現在將告發我的人治罪,恐怕會堵住向朝廷進言的渠道,使各地的下情無法上達,因此臣希望陛下對此人特予赦免。”這個人於是被免除死罪。玄宗由此認為張嘉貞對朝廷忠心耿耿,內心裡打算重用他。
(7)有薦山人范知璇文學者,並獻其所為文,宋判之曰:“觀其《良宰論》,頗涉佞諛。山人當極言讜議,豈宜偷合苟容!文章若高,自宜從選舉求試,不可別奏。”
(7)有人推薦隱士范知精於文章之學,並且進獻了他所作的文章。宋對他的文章評論道:“從他所作的《良宰論》來看,此人頗有佞諛之嫌。隱士應當盡情說出公正無私的議論,怎麼能苟且迎合以求容身呢!假如他的文章真作得好,自然應該通過科舉出仕,因此不可為他單獨上奏。”
(8)夏,四月,戊子,河南參軍鄭銑、朱陽丞郭仙舟投匭獻詩,敕曰:“觀其文理,乃崇道法;至於時用,不切事情。宜各從所好。”並罷官,度為道士。
(8)夏季,四月,戊子(二十四日),河南府參軍鄭銑、朱陽丞郭仙舟投匭獻詩,玄宗頒布敕書道:“從他們所獻詩文的文理來看,可知他們尊崇道家的法度;至於說到在當代的用處,則與實際事務不相切合。應當讓他們各從所好。”於是將二人一起免官,度為道士。
(9)五月,辛亥,以突騎施都督蘇祿為左羽林大將軍、順國公,充金方道經略大使。
(9)五月,辛亥(十八日),唐玄宗任命突騎施都督蘇祿為左羽林大將軍、封為順國公,派他出任金方道經略大使。
(10)契丹王李失活卒,癸巳,以其弟娑固代之。
(10)契丹王李失活去世,癸巳(疑誤),唐玄宗指定他的弟弟娑固繼任為契丹王。
(11)秋,八月,頒鄉飲酒禮於州縣,令每歲十二月行之。
(11)秋季,八月,玄宗下令在地方各州縣頒布鄉飲酒禮,決定在每年的十二月份舉行。
(12)唐初,州縣官俸,皆令富戶掌錢,出息以給之;息至倍稱,多破產者。秘書少監崔沔上言,請計州縣官所得俸,於百姓常賦之外,微有所加以給之。從之。
(12)唐初州縣官的官俸,都是讓當地富戶掌管公廨本金而後出利息支付,由於利息高至借一還二,故而有很多人傾家蕩產。秘書少監崔沔建議根據州縣官吏應得俸祿的總數,在百姓正常賦稅之外稍微多收一些,以此來支付州縣官的俸祿。玄宗採納了他的建議。
(13)冬,十一月,辛卯,車駕至西京
(13)冬季,十一月,辛卯(初一),唐玄宗抵達西京長安。
(14)戊辰,吐蕃奉表請和,乞舅甥親署誓文;又令彼此宰相皆著名於其上。
(14)戊辰(疑誤),吐蕃贊普進表求和,希望兩國君主親自簽署誓文,並且要求兩國宰相也在誓文上簽名。
(15)宋奏:“括州員外司馬李邕、儀州司馬鄭勉,並有才略文詞,但性多異端,好是非改變;若全引進,則咎悔必至,若長棄捐,則才用可惜,請除渝、硤二州刺史。”又奏:“大理卿元行沖素稱才行,初用之時,實允僉議;當事之後,頗非稱職,請復以為左散騎常侍,以李朝隱代之。陸象先閑於政體,寬不容非,請以為河南尹。”從之。
(15)宋上奏道:“括州員外司馬李邕和儀州司馬鄭勉均有才能和謀略,又擅長文章,但兩人思想中又多異端邪念,好改變公認的是非準則。假如完全提拔重用,則必定會招來禍害,若是將他們長期棄置不用,則才幹被埋沒又很可惜。請陛下將他們分別任命為渝、硤二州刺史。”宋還上奏道:“大理寺卿元行沖一向被認為才行俱佳,上任初期也確實與大家的議論一致,但在具體處理了一些問題之後,卻發現並不稱職,請求陛下仍讓他任左散騎常侍,任命李朝陷代任大理寺卿之職。陸象先熟悉施政的要領,為政寬厚而不能容忍失誤,,請陛下將他任命為河南尹。”唐玄宗對這些建議都一一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