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期限結構

債務期限結構

債務期限結構的選擇是債務融資最重要的財務決策之一,不適當的債務期限搭配不僅會影響債務融資治理效益,危及企業自身的財務安全,還可能危及一國的安全。現有的關於債務期限結構的研究大多是從公司微觀層面研究債務期限的選擇,而實際上企業在尋求最優債務期限結構時除了考慮自身特徵因素外,還要考慮所處國家的經濟等制度環境因素。因此,綜合研究企業債務期限結構的宏觀和微觀影響因素更有現實意義。

影響因素


債務期限結構理論和經驗研究識別出許多影響債務期限結構選擇的因素。這些因素包括公司未來成長機會、自由現金流量、公司規模、現存資產的期限、公司質量、信息不對稱程度、實際所得稅稅率和波動性等。總的說來,解釋債務期限結構選擇的理論有契約成本假說、信號傳遞假說和稅收假說等。本部分根據債務期限結構理論對影響債務期限結構的因素進行歸類和分析,並給出捕捉這些因素的代理變數。
一、契約成本假說
(1)成長性。
Myers(1977)認為公司未來的投資機會類似選擇權。這些選擇權的價值取決於公司對其進行最優選擇的可能性。公司資本結構中具有風險性的固定索取權,使承擔盈利性投資項目實現的利益在股東和債權人之間進行分割。在某些情況下,債權人獲得足夠多的利益以至使一個盈利性項目不能給股東提供正常回報。在這種情況下,股東具有拒絕正的凈現值項目的激勵,即產生投資不足問題。由於投資不足問題,公司成長機會影響債務期限結構的選擇(Myers,1977;Myers和Majluf,1984;Hutchinson,1995;Mauer和Ott,2000)。
公司投資機會集(IOS)中具有更多成長機會時,股東和債權人對這些選擇權執行的衝突更大。Myers認為公司可以通過以下方法控制這個激勵問題:①在資本結構中包括更少的債務;②在契約條款中包括嚴格的條款;③縮短債務的有效期限。Myers注意到如果在執行真實投資選擇權前債務到期,這種妨礙投資的活動將被消除。因此,在投資機會集中具有更多成長選擇權的公司應該使用更多的短期債務。Stulz(1990)、Hart和GordonMoore(1990)認為債務能阻止公司進行不良投資。他們建議具有更少成長選擇權的公司應發行更多的長期債務,因為長期債務能更有效地限制管理者自由度。因此,擁有大量未來成長機會的公司應使用更多的短期債務,債務期限與成長機會負相關。這裡用資產市場的賬麵價值(M/B)度量成長機會。
(2)自由現金流量。
代理成本理論(自由現金流量理論,Jensen,1986)認為債務能減少自由現金流量的代理成本。債務的控制作用在於降低管理者所能控制的自由現金流量,從而保證管理者行為符合股東目標,進而降低代理成本。Jensen(1986)進一步認為,當管理者存在著利用公司自由現金流收益從事獲得非金錢私人利益的過度投資道德風險行為時,短期債務融資有利於削減公司的自由現金流量,並通過破產的可能性,增加管理者的經營激勵。Hart和Moore(1995)認為,短期債務融資契約的治理效應主要體現在對公司的清算與約束管理者對自由現金流量的隨意決定權方面,而長期債務融資契約的治理效應主要表現為防止管理者的無效率擴張。因此,具有大量自由現金流量的公司應發行更多的短期債務,債務期限與自由現金流量負相關。這裡用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總資產×(M/B)]度量自由現金流量。
(3)資產期限結構。
成長機會的融資涉及到為新項目資產投資的融資。然而,公司也必須決定隨著現存資產的到期如何為現存項目資產投資進行再融資。如果債務期限與這些資產的壽命相匹配,公司將減少債務代理成本。人們普遍認為這一匹配原則是作為對風險和財務困境成本的控制。Myers(1977)認為投資不足問題能通過這一匹配原則加以緩和。Emery(2001)認為公司通過匹配債務和資產的期限能避免條款貼水。Hart和Moore(1994)通過表明緩慢的資產折舊意味著更長的債務期限進一步證實了這一匹配原則。因此,可以預料債務期限應與資產期限正相關。與Guedes和Opler(1996)一樣,這裡用固定資產佔總資產的比重度量資產期限。
(4)公司規模。
可論證地,大公司具有更低的信息不對稱和代理問題,擁有更少的成長機會,因此,更容易進入長期債務市場。小公司被迫使用短期債務的原因包括更高的失敗率和在長期債務融資中缺乏規模經濟。大公司能夠利用長期舉債中的規模經濟,甚至有同債權人討價還價的能力(Marsh,1982)。大公司由於信息不對稱性水平較低、破產風險低和融資成本較低而具有發行長期債務的優勢,而小公司不易發行長期債務,因此傾向於使用短期債務(Fama和Jensen,1983;Rajan和Zingales,1995)。股東和債權人間的代理問題(如風險轉移、索取權稀釋等)對小公司而言特別嚴重。那麼,債權人試圖通過限制債務期限的長度來控制借貸給小公司的風險。於是,大公司應具有更多的長期債務。因此,這些論點意味著公司規模和債務期限正相關。這裡用總資產的自然對數度量公司規模。
二、信號傳遞假說
(1)公司質量。
Flannery(1986)、Kale和Noe(1990)檢查了公司債務期限選擇的信號傳遞含意。Flannery(1986)認為,當公司具有關於其前景的私有信息時,其所有的證券將被錯誤定價。然而,與短期債務相比,長期債務對公司價值變動更敏感,長期債務被錯誤定價的程度大於短期債務。如果債務市場不能辨別公司質量的優劣,價值低估(高質量)的公司就會選擇定價偏離程度較小的短期債務,而價值高估(低質量)的公司就會選擇定價偏離程度較高的長期債務。理性投資者在對風險性債務估價時將意識到這些激勵。然而,在均衡中,高質量公司將發行更多的短期債務,低質量公司將發行更多的長期債務。即信號傳遞假說認為,高質量公司偏好選擇短期債務向市場傳遞其質量類型的信號。因此,公司質量應與債務期限負相關。與Barclay和Smith(1995)一樣,這裡用公司異常未來盈餘度量公司質量。
(2)信息不對稱程度。
除分離信號均衡(公司選擇債務期限顯示其質量類型)外,混合均衡(poolingequilibrium)也是可能的。在混合均衡中,高質量公司和低質量公司都發行期限相同的債務。Flannery(1986)、Barclay和Smith(1995)認為,由於長期債務產生更大的信息成本,信息不對稱性嚴重的公司(如高成長型公司)更可能發行短期債務。面臨較少信息不對稱問題的公司將較少關注其債務期限選擇的信號效應,更可能發行長期債務。因此,信息不對稱程度應與債務期限負相關。這裡用一虛擬變數度量信息不對稱程度(見變數定義表)。
三、稅收假說
(1)實際稅率
債務期限結構的選擇也受公司應稅能力的影響。因為選擇長期對短期債務產生了回購或再發行這一債務的納稅時機選擇權(taxtimingoption)。當收益曲線是正傾斜時選擇長期債務也能產生更多的債務稅盾。公司的邊際稅率越高,這些效應越重要。因此,面臨更高實際稅率(effectivetaxration)的公司將發行期限更長的債務(參見Mauer和Lewellen,1987;Emery,Lewellen和Mauer,1988;Brick和Palmon,1992;Leland和Toft,1996和Brick和Ravid,1985)。Scholes和Wolfson(1992)建議用稅收委託人觀點預測債務期限結構與稅收的關係。人們普遍認為,儘管源於展期短期債務的交易成本變高,但並非所有的公司都能發行長期債務。Scholes和Wolfson主張具有高邊際稅率的公司應構建一個廉價的長期債務自然委託人(長期債務產生更高的稅盾)。因為公司能使用正在進行的長期債務稅收優勢,他們預料債務期限與邊際稅率正相關。
(2)公司價值波動性。
Kane等人(1985)在他們的模型中考慮了稅收因素,且表明最優債務期限與公司價值波動性負相關。由於關注預期破產成本,低價值波動性導致公司頻繁地重新權衡其資本結構。於是,這些公司被預期發行長期債務而不是短期債務。也就是說,由於資本結構調整成本(交易成本)的存在,高水平公司價值的任一變動將導致其定期發行短期債務。因此,債務期限應與公司價值波動性負相關。這裡用息稅前利潤EBIT)的變動百分比與這一變動的平均值之差度量波動性。

公司價值


國外學者在對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影響因素進行經驗研究的同時,也有少數學者對債務期限結構與公司價值之間的關係進行經驗研究。Schiantarelli和Srivastava(1996),Schiantarelli和Sembenelli(1997)經驗研究了債務期限結構與公司價值之間的關係。
Schiantarelli和Srivastava(1996)使用印度私有化公司面板數據經驗檢查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影響因素,且檢查了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對公司業績的影響。研究發現,公司債務期限結構的一個重要決定因素是資產的構成,具有較高固定資產比例的公司支持較高的債務期限;更長的債務期限與隨後更高盈利性、銷售增長率呈顯著正相關關係。而且Cobb-Douglas生產函數估計表明長期債務對公司水平生產力具有正面影響。
Schiantarelli和Sembenelli(1997)採用英國和義大利公司面板數據對公司債務期限結構決定因素以及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對公司價值的影響進行經驗調查。在公司債務期限結構選擇中,他們發現公司傾向於資產和債務的期限匹配。他們的研究沒有支持短期債務通過更好地監督和控制以提高公司價值的假設。他們研究發現,這兩個國家的初始債務期限與公司隨後的中期業績(用盈利性和銷售收入增長率度量)呈顯著正相關關係;噹噹期及滯后的債務期限變數同時進入方程時,總要素生產與債務期限呈顯著正相關關係。

特點


綜觀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問題研究,20世紀90年代以來有關公司債務期限結構的經驗研究逐步受到重視,而國內的相關研究相對較少。在國內,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問題研究是目前較為新穎和值得研究的課題。現有國內外有關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問題的研究具有以下特點:
(1)側重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影響因素的經驗研究,對公司債務期限結構與公司價值之間關係的研究甚少。在國外,Schiantarelli和Srivastava(1996),Schiantarelli和Sembenelli(1997)對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和公司價值之間關係做了經驗研究,目前還沒有學者對公司債務期限結構的信息含量問題進行研究。在國內,對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問題的研究剛剛起步,且主要集中在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影響因素上,目前還沒有學者對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和公司價值之間的關係進行系統研究。
(2)對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影響的研究,多數研究採用橫截面“快照(Snapshot)”框架,從靜態視角進行研究。然而公司債務期限結構決策在本質上是動態的,公司對債務期限結構的選擇是個動態過程,因此應該在一個動態框架內進行分析,採用面板數據,構建動態計量模型進行實證檢驗。
(3)經驗檢驗模型沒有控制時間特徵效應(Time-specificeffects),如通貨膨脹經濟周期利率等可觀察或不可觀察的宏觀經濟因素;沒有系統研究宏觀經濟因素對債務期限結構選擇的影響。沒有控制時間不變的不可觀察公司特徵效應(Time-invariantimobservablefirmspecificeffects),如管理者能力、動機和對待風險的態度等。沒有考慮債務期限結構和資本結構的內生性(Endogenous)問題。
(4)對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影響因素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公司特徵因素上,缺少公司治理結構對公司債務期限結構選擇影響的理論和經驗研究,如股權結構董事會特徵、CEO任期、投資者法律保護、公司控制權市場和產品競爭市場等。Jensen(1986)的自由現金流量假說認為,當管理者存在利用公司自由現金流量收益從事獲得非金錢私人利益的過度投資道德風險行為時,短期債務融資有利於削減公司自由現金流量。自由現金流量假說成立的一個前提是股東能夠很好地監督、制約管理者。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極易導致管理者壕溝效應(Managemententremenchmenteffect),因此,研究管理者壕溝對中國上市公司債務期限結構的影響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5)缺乏對中國上市公司債務期限結構的制度背景分析。中國正處於轉軌經濟體制中,由於歷史、體制等原因,中國上市公司存在特殊制度環境。西方公司債務期限結構理論及經驗結果在中國可能不適用。即使可能適用,也得按中國的特殊國情做一定的修改。所以做中國公司債務期限結構的經驗研究決不能把中國的資料往西方的模式上硬套。目前國內學者在做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問題研究時,沒有對中國的制度背景進行深入、系統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