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淄區發改局
臨淄區發改局
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組織編製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
(三)搞好全區國民經濟運行動態預測、分析和國內外、區內外經濟形勢跟蹤研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參與研究財政政策、價格政策以及其它調控政策的措施,提出運用經濟槓桿促進經濟發展的對策建議。
(五)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實施招投標法規的具體配套政策和措施;對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和涉及社會公共安全、公眾利益的非政府建設項目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六)研究提出全區對外貿易、經濟技術合作和利用外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目標、政策,提出全區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做好外債的監測和償債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項目的申報、審批工作。
(七)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總量平衡;研究提出培育和完善全區市場體系的戰略和政策,負責全區各類市場建設的規劃、布局、引導和調控工作;研究提出第三產業總體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引導第三產業發展方向。
(八)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旅遊、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和農村城鎮化建設;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方面的重大問題;參與擬定全區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指導鄉鎮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負責指導企業改革及公司制企業規範運作,組織協調社會體制、財稅體制、金融體制、行政管理體制等專項改革工作;參與研究全區民營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投資主體多元化;協調指導全區風險投資體制改革與發展及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與發展工作,推動各類商品和要素市場的改革與發展;搞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的調查研究、組織實施、檢查驗收、總結考評工作。
1、圍繞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問題開展前瞻性研究和和跟蹤調研,提出意見和建議;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中重大的、突出的、緊迫的問題開展研究,為區委、區政府制定全區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戰略和區域發展政策提供政策建議。
2、研究全區經濟發展動態,及時進行宏觀經濟分析,對宏觀經濟政策的綜合運用提出有預見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見。
3、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與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綜合信息、動態,為區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規劃,協調教育、人口、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文物、檔案、旅遊等社會事業發展政策;研究提出第三產業和培育、完善市場體系的發展戰略,組織編製第三產業和各類市場總體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調控政策,協調價格調控政策方面的重要事項,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化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具體承辦高新技術產業方面重大項目的申報或審批。
研究提出工業、能源、交通、稀土等基礎產業發展戰略結構調整的目標措施和發展政策;監測和分析產業發展建設現狀和發展趨勢,銜接平衡、匯總編製工業、基礎產業、利用外資和對外貿易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具體規劃重大項目布局;承擔全區電網改造的組織與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總規模和投向;提出外商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的總量和方向;執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監測和分析利用國外資金狀況;組織實施糧食、棉花、植物油、食糖、羊毛、天然橡膠等重要商品的進出口計劃;研究擬定全區重點建設項目,負責重點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綜合協調與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全區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水產、畜牧、農機等方面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農發基金項目的編報工作及跟蹤調查、檢查工作;編製全區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定期上報省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匯總編製全區農業年度計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制定小城鎮發展規劃和農村扶貧開發工作。
編製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摸、結構和資金來源,並監督實施;監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提出預算內和預算外各專項建設資金的投資計劃安排意見;承擔經濟適用房投資計劃的編製工作;登記、審批和申報一、二、三產業項目、利用外資項目和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出資的建設項目稽查工作,對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草擬有關招投標法規及實施辦法,對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公共安全、公眾利益的非政府建設項目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編製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及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年度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分析和監測、預測全區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相應政策建議,進行信息發布;承擔全區經濟目標考核工作;承擔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