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正華
雲南省體育局原局長
洪正華,男,漢族,中共黨員,1969年4月出生,江西樂平人,高級經濟師,博士研究生。
2021年11月,洪正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江景鎮育院畜牧專業習;
,江省監獄嚴管隊隊、濟科、二級警司(其間:1989年8月至1992年7月江西師範大學函授部教育系教育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1997年7月至1998年9月,湖北省清江水電投資公司科長;
1998年9月至2001年8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專業博士研究生;
2001年8月至2002年2月,國家開發銀行評審管理局評級處正科級行員;
2002年2月至2003年9月,國家開發銀行綜合計劃局資產負債管理處副處長;
2003年9月至2005年1月,國家開發銀行綜合計劃局經營管理處處長(2001年7月至2004年4月武漢大學商學院西方經濟學專業從事博士后研究);
2005年1月至2006年7月,國家開發銀行綜合計劃局資產負債管理處處長;
2006年7月至2007年1月,國家開發銀行綜合計劃局副局長;
2007年1月至2007年6月,國家開發銀行研發中心副主任;
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國家開發銀行研發中心副主任兼研發中心研發部主任;
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國家開發銀行研究院副院長、研發中心副主任;
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國家開發銀行信息科技局局長;
2013年12月至2020年3月,國家開發銀行雲南省分行行長、黨委書記;
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黨組書記,省中小企業局局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兼),省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兼);
2021年4月-2021年9月,雲南省紅河州委書記。
2021年10月-2021年12月,任雲南省體育局局長。
2016年12月,當選為中國共產黨雲南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2018年12月,當選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20年3月30日,雲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單,決定任命洪正華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
2021年4月,任中共紅河州委委員、常委、書記;
2021年5月28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洪正華的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職務;
2021年10月7日,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洪正華任雲南省體育局局長。
2021年12月,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洪正華的雲南省體育局局長職務。
獎項時間 | 獎項名稱 | 獲獎結果 |
2014-2019 | 五個年度被評為國家開發銀行優秀正局級幹部;連續三年獲董事長獎勵基金;國家開發銀行雲南省分行獲得五個年度優秀分行 | 獲獎 |
2016 | 雲南省脫貧攻堅社會扶貧獎 | 獲獎 |
2012 | “年度中國優秀首席信息官”稱號 | 獲獎 |
2011-2012 | 年度銀行科技發展二等獎 | 獲獎 |
2006 | “中央國家機關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 獲獎 |
2005 | 武漢市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一等獎、“國家開發銀行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 獲獎 |
2002年、2003年、2005 | “國家開發銀行優秀員工”稱號 | 獲獎 |
2003 | 安子介基金優秀著作二等獎 | 獲獎 |
2016年12月24日,當選為中國共產黨雲南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2018年當選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先後在《經濟評論》《武漢大學學報》《金融研究》《經濟縱橫》等著名經濟金融類刊物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及開發銀行《融資研究》上發表內部研究報告共一百多篇。
2003年,獲安子介基金優秀著作二等獎;
2002年、2003年、2005年,獲“國家開發銀行優秀員工”稱號;
2005年,獲武漢市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一等獎、“國家開發銀行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2006年,獲“中央國家機關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2011-2012年,連續兩年獲“年度銀行科技發展二等獎”;
2012年,獲“年度中國優秀首席信息官”稱號;
2016年,獲“雲南省脫貧攻堅社會扶貧獎”表彰;
2014-2019年,期間五個年度被評為國家開發銀行優秀正局級幹部;連續三年獲董事長獎勵基金;國家開發銀行雲南省分行獲得五個年度優秀分行。
2021年11月,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省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洪正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