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永川區司法局

政府機關

重慶市永川區司法局是重慶市永川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區政府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全區規範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工作。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文件審查和報送備案工作。負責對各鎮街、區政府部門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負責區政府文件、協議(合同)、各類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重慶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徵求意見回復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負責全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管理,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區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行政協調、行政裁決、行政處理處罰、國家賠償案件,承辦區政府有關行政訴訟案件。指導、監督全區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裁決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全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有關工作。承辦區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關法律事務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有關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擬定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組織全區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八)負責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協調、指導工作。負責司法隊伍建設。
(九)負責信息化建設和應急處突指揮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區司法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編製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統籌綜合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統計、安全、保密、信訪穩定、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應急指揮、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培訓工作。擬定經費保障、財務管理和裝備管理制度。負責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物資裝備及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警車管理工作。負責宣傳信息、輿情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
(二)規範性文件管理科
健全全區規範性文件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文件向市政府、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工作;承擔對各鎮街、區政府部門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組織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導全區規範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鎮街、區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審查的請求。負責區政府規範性文件編纂工作。承辦重慶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徵求意見回復工作。負責承辦區政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統計、分析區政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區委交辦的黨委、政府聯合制發規範性文件的聯合審查工作。
(三)社區矯正管理局
負責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工作。擬定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承擔部分刑罰執行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四)行政複議應訴科
負責承辦區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立案、審理、統計等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行政複議有關工作。協調行政複議管轄爭議。負責承辦區政府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區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承辦區政府管轄的行政協調、行政裁決、行政處理處罰、國家賠償工作。審查全區代表區政府應訴案件的答辯、證據等相關材料。承辦區政府交辦的涉法事務。
(五)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
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協調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協調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和行政執法爭議。承辦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有關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工作。
(六)普法與依法治理科
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區級部門普法責任工作,指導、監督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組織實施區級層面大型普法活動。指導、監督、組織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區各鎮街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七)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負責人民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工作。指導社會團體、人民團體、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促進法治建設工作。指導司法所工作。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有關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規劃和指導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鑒定、仲裁、司法救助工作。負責全區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和資格證書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法律服務工作。
(九)律師工作科
指導、監督律師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的初審登記工作。負責擬定全區法律顧問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具體管理區律師行業黨建工作。負責區政府、區司法局各類協議(合同)的審查工作。
(十)政治處
負責黨建、組織、宣傳教育、統戰、紀檢、督察、內審和群團等工作。負責機構編製、人事、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和科級幹部的選拔任用管理等工作,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福利及辦理。 

派出機構


根據主要職責,區司法局派出機構24個:勝利路司法所、中山路司法所、南大街司法所、來蘇司法所、茶山竹海司法所、衛星湖司法所、陳食司法所、大安司法所、青峰司法所、三教司法所、板橋司法所、金龍司法所、雙石司法所、紅爐司法所、何埂司法所、臨江司法所、松溉司法所、朱沱司法所、五間司法所、吉安司法所、仙龍司法所、寶峰司法所、永榮司法所、新城司法所。
主要職責: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的民間糾紛;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依法治理工作,為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參與平安建設工作;承擔法律援助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機關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下屬機構


一、重慶市永川區法律援助中心
(一)機構設置
重慶市永川區法律援助中心為重慶市永川區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機構類別為公益一類,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二)宗旨
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
(三)主要職責
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組織、指派法律服務工作人員辦理各項法律援助事務;開展“148”法律援助熱線諮詢和接待;開展法律援助業務研究和相關業務成果的推廣應用;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對外宣傳、交流活動;監督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負責統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檔案資料。
(四)具體任務
1.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對到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請的當事人的情況進行核實、登記;根據法律援助範圍的規定,對符合法律援助申請條件的,審查相應材料后,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2.組織、指派法律服務工作人員辦理各項法律援助事務: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指派律師事務所安排律師或者安排本機構的工作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據其他社會組織的要求,安排其所屬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
3.開展“148”法律援助熱線諮詢和接待:包括在援助中心接待大廳對來訪的群眾及“148”來電提供法律諮詢,提出法律意見等系列工作。
4.組織開展法律援助業務研究和相關業務成果的推廣應用。
5.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對外宣傳、交流活動。
6.監督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對指派案件進行案件質量的監督;對已辦結的援助案件的卷宗材料進行檢查;對法律援助案件進行回訪和旁聽。
7.負責統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檔案資料:對援助卷宗檔案進行收集、整理、分類及歸檔。
8.負責本單位應急、安全、保密、信訪、穩定、檔案管理等工作。
9.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永川區社區矯正幫教服務中心
(一)機構設置
重慶市永川區社區矯正幫教服務中心為重慶市永川區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機構類別為公益一類,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二)宗旨
教育和幫扶“兩類”人員,促其順利回歸社會。
(三)主要職責
社區矯正人員進行初始教育;為社區矯正人員提供公益勞動項目和場所;為有需求的“兩類”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提供社會適應指導、心理諮詢和心理輔導;為“兩類”人員提供就業幫助;為“兩類”人員提供過渡性安置;
(四)具體任務
1.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初始教育: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會公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
2.為社區矯正人員提供公益勞動項目和場所:為社區矯正人員提供公益勞動項目和場所;組織有勞動能力的社區服刑人員參加公益勞動
3.為有需求的“兩類”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提供社會適應指導、心理諮詢和心理輔導:主要包括有針對性的談話,心理危機干預,社會適應指導,個案諮詢和輔導等系列工作。
4.為“兩類”人員提供就業幫助:為“兩類”人員開展就業指導,專家教育,職業技能理論培訓,技能實際操作等系列工作。
5.為“兩類”人員提供過渡性安置:協調解決“兩類”人員就業、最低生活保障、幫困扶助、建立本轄區刑滿釋放人員信息庫等系列工作。
6.負責本單位應急、安全、保密、信訪、穩定、檔案管理等工作。
7.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永川公證處
(一)機構設置
重慶市永川公證處為重慶市永川區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機構類別為公益二類,經費形式為經費自理。
(二)宗旨
提供公證法律服務,參與社會治理
(三)主要職責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辦理提存、保管遺囑、遺產、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提供公證法律諮詢等公證事務。
(四)具體任務
1.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辦理合同、繼承、委託、聲明、贈與、遺囑、財產分割、招標投標、拍賣、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公司章程、保全證據、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等公證事項。
2.公證延伸服務: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辦理提存、保管遺囑、遺產、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提供公證法律諮詢等公證事務。
3.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對象提供公證法律援助。
4.負責本單位應急、安全、保密、信訪、穩定、檔案管理等工作。
5.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領導


鄭朝明為重慶市永川區司法局局長。
郭毅為重慶市永川區司法局副局長。
李連勇為重慶市永川區司法局副局長。
謝軍賢為重慶市永川區司法局副局長(試用期1年)。

獲得榮譽


2021年11月,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並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