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

雲南省玉溪市政府機關

雲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6月,位於雲南省玉溪市紅塔區龍馬路33號。

法院簡介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下轄八縣一區(紅塔區通海華寧江川、澂江、易門新平峨山元江)共九個基層法院。
玉溪中院核定政法專項編製161名,實有160人,核定事業編製5名,實有5人,即編製內實有165人。政法編製實有160人中,研究生學歷46人,佔總人數的28.75%,大學學歷107人,佔總人數的66.88%,大專學歷6人,佔總人數的3.75%,大專以下學歷1人,佔總人數的0.62%。
1950年10月,雲南省人民法院玉溪分院成立。1955年3月15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規定,改為雲南省玉溪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98年6月,玉溪“撤地設市”,玉溪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改為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
建院60多年來,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始終堅持發揮審判職能,以奮發有為、與時俱進的精神,積極進取,服務大局,為民司法,為維護全市經濟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推動社會和諧、構建生態城市發揮了積極作用,作出卓有成效的貢獻。

現任領導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進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陶金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王建文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張紅勝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楊貴東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張萍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李思祥

機構設置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下設22個職能部門:有辦公室、政治部、新聞信息宣傳中心、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環境資源保護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書記員管理處、紀檢組、監察室、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司法警察支隊、司法技術處、法庭科學研究所、機關黨委、法官培訓中心。

工作職責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對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依法審判:(一)法律、法令規定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審案件;(二)基層人民法院移送審判的第一審案件;(三)對基層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抗訴案件;(四)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獲得榮譽


2000年以來,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體幹警志存高遠,情繫於民,以務實的作風,爭創了無數個一流。先後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和全國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政治工作先進集體、全省行政審判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國家賠償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進集體、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法院紀檢監察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減刑、假釋專項檢查先進集體、全省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專項行動先進集體,雲南省第五批新農村建設工作隊及指導員工作派出單位先進集體。2007年被省總工會授予“模範職工之家”稱號,2009年榮獲全省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一等獎,被省法院記集體三等功一次。2000年玉溪中院民一庭被省婦聯授予“三八”紅旗集體,2005年玉溪中院民一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婦聯授予“巾幗示範崗”……全市法院45個集體、117個人次榮立三等功,被評為各級表彰獎勵的集體85個、260餘人次。
2017年11月,榮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