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虞惇
嚴虞惇
嚴虞惇(1650—1713)字寶成,號思庵,江蘇常熟人。生於清世祖順治七年,卒於聖祖康熙五十二年,年六十四歲。(清史列傳作年七十四歲,卒年同。此從三續疑年錄據古柏軒集)生有異稟,幼即能讀九經、三史,人稱神童。
清文學家、藏書家。
康熙三十六年(1697)舉一甲二名進士,授翰林院編修,館閣文字,多出其手。
康熙三十八年(1699),科場案獄發生,嚴虞惇的兒子、侄子全都在該科獲中,而主考官李蟠、姜宸英,全是嚴虞惇同科鼎甲,由於是同年好友,涉嫌舞弊。照當時街巷的街帖說,嚴虞惇“為人居間,過付賄銀”,因此受到降級處分,革職閑居,家居數年。后數年,聖祖南巡,虞惇獻詩十章,溫旨召問,賜御書一幅。
康熙五十年(1712)嚴虞惇起用,升為大理寺寺丞。而後,出任四川鄉試副考官。同年五月,以大理寺丞外任四川鄉試副考官,不久,充任大理寺少卿。因為給內務府殺人移獄被誣者平反,降為大理寺副職。當時,碰到通倉盜米案,有人想藉此案,泄私怨將無辜人加罪。嚴虞惇儘力堅持不可,制止了栽贓冤案。又堅持查清內務府殺人移獄事,嚴虞惇先上書大理寺少卿邰觀,指出數種可疑狀況,又出其不意執問案中人,旁敲側擊,令其吐露實情,此獄才得定案。嚴虞惇累遷任升為太僕寺少卿。以後外任,先後典試湖北、四川鄉試,主持公允,人稱為朝廷拔取了人才。
康熙五十一年(1713)十二月,嚴虞惇充湖廣鄉試正考官,康熙五十二年(1714),升為太僕寺少卿。同年,嚴虞惇卒於任上,享年64歲。
嚴虞惇蘇州石刻像
嚴虞惇
【題試茶圖】
穀雨新晴采露芽,清泉活火試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