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蓮菊桃雜供一瓶作歌
清代黃遵憲創作的一首詩
《以蓮菊桃雜供一瓶作歌》是清末黃遵憲創作的一首詩。詩人從眼前那婀娜多姿的花的靜態形態中,擴展自己的思緒,作了種種妙不可言的聯想,在人們對這種聯想的攝入和思索中,不時悟出他深蘊於其中的種種悠長的意味。
首句“南斗在北”,先點明了作者所處的地理位置,新加坡地處低緯度,靠近赤道。古人所謂“開北戶以向日者”,即意指極偏南之地,日行在北。如此,“百花爛熳堆案頭”,方為可能。蓮、菊、桃,三種植物開花的季節在熱帶以北的廣大區域中是不一致的,只有在赤道附近有限的範圍中,才有這種群花競放的奇異景觀。而且,“濃如旃槽”“燦如雲錦”,兼之馥郁的香味。詩中美化花色花香的詞句層出不窮,甚而以“笳鼓”喻其音律,以“瓊漿”況其滋味,真是“足遍五洲多異想”。"如招海客通商船,黃白黑種同一國。"是表達這一位足跡遍世界的詩人的宏通視界,而且嵌入比況花色同聚的構想的特色語言。
詩句至此,姑可作為引子。以下的描述真不愧是妙筆生“花”。連用“一花"又“一花”句:“驚喜初相見”"自願還自猜”“退立如局縮”“傲睨如居居”,儀態萬方,搖曳生姿,不僅極盡變花之靜態為動態之能事,而且以擬人手法將人生旅途和社會生活中人們的種種不同面相,不同舉止,一一展陳,閱者感覺到花枝招展的同時,又如面對芸芸眾生的一副副可掬之容態。如對一串“有時”三句再加端詳、揣摩,那麼,這樣的印象無疑會加深一層。“非我族類心必異"“欲去非種誰能鋤?”這是對於現實政治的影射,把清朝統治者的居心端了出來。“誰滋他族來逼處?”這一疑問,誰都不易解釋清楚,其內涵過於繁富,“於人何所不容”(孔子語)。中國古代先聖的胸襟弘闊,黃遵憲對此亦有同感,“同種均一家”的願望非胸狹窄者所能望肩。排斥異種、異類、異族並不高明,“唐人本自善唐花”,但“唐人”同時也使蘭花梅花一齊發,此“唐人”所以偉大之處。但是,這一思想和見解易於隨入禪窟,“曾無人相無我相”,發揮了佛家消弭一切差別的宗旨。“同種均一家”自有其積極的意義,不全如“莫生分別”;“安排”得當,通過流血和鬥爭,才能填平溝壑,異種共享春風,如四時之花一時綻開。否則,南北倒轉,寒暑變更,位置又會產生新的參差不齊。
意猶未盡,筆底再生波瀾。“花術”是體現在植物學和園藝學中的人力和技術。“安知蓮不變桃桃不變為菊”,不是物種的根本變化而是通過人工“移枝葉”的結果。“回黃轉綠”“輪迴生死”繼由前意。非唯如此,“人”“花”亦能互相轉換::“安知人不變花花不變為人。《莊子·齊物論》中述“莊周夢為蝴蝶”“不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為詩語所本,這種“齊物我”的境界的沿用,除有傳統的思想來源作為根據外,還由於詩人立足於殘酷的現實環境中,從萬事萬物的和諧生長、存在中,比附出人類應與自然共處並從而達到人群本身的和平共處。他所追求的這境界當然是空想,但卻出於一種改良社會的意圖。由“花”“人”互變,推演到“花”“我”互變,詩人覺得,應與自己投身於其中的大千世界融為一體。固然,這一方面和當時流傳的關於物質之“原質”的新知識有關,也和古人深信的“形有靡而神不化”的觀念有關,但是,更主要的,是為了和前述意旨貫通一氣,結住“花”題,並由外及內地將他的種族團結思想“寄託”在對花的描摹以及與之有關的一系列聯想中。
光緒十九年(1893)秋,黃遵憲出任新加坡總領事一職。二年後,他借居當地潮州富豪佘家養痾,佘家臨瀦水池邊築一樓,三邊環水,“雜花滿樹,無冬無夏,余手摘蓮、菊、桃、李同供瓶中,亦奇觀也”。可見,詩乃從整日相伴他的幾束花枝生髮而成。